德國會容許納粹黨仍然存在嗎?

如果連「這個」都不能說,何以促進轉型正義?

台灣促進轉型正義的最大問題,就是雖然隨著自由化與民主化之後,總算承認並平反了受害者,但仍然是曖昧且沒有真相。

因為始終是一個只有受害者,卻沒有加害者或加害者不明的論述。

若以首次國會全面改選,視為民主化的起點,至今也超過30年了。

但是,姑不論國民黨總統李登輝、馬英九的任內,即使是民進黨陳水扁、蔡英文的任內,關於促進轉型正義的論述,從來沒有也不敢,直指「國民黨」的歷史責任,而是改以曖昧不明的「威權體制」。

在民進黨政府對轉型正義的論述裡,無論是總統府、行政院、教育部,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族繁不及備載),都是以「威權體制」帶過。

請問,這樣如何對未曾經歷戒嚴年輕,出生在民主時代的台灣年輕學子,進行歷史教育與人權教育?

只有承認國家暴力迫害的歷史事實,卻沒有任何責任追究,還能叫做轉型正義嗎?

加害者的政黨及當年的加害當事人,沒有任何責任追究,甚至不敢要求道歉,遑論追究懲罰,還能叫轉型正義嗎?

國民黨如果還有點歷史羞恥心,難道不該解散,跟罪孽的過去切割,劃清界線,另組新政黨嗎?

試想,德國會容許納粹黨仍然存在嗎?

< 資料來源:陳增芝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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