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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憲法只能救馬英九…

當憲法只能救馬英九…

  地院法官以憲法解釋馬英九的無罪判決,各界忙著討論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其實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不是問題重點。應該基於中華民國憲法不具正當性、合法性之緣由,來認為此案對馬英九的判決是無效。此時此刻,推動「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之必要性說明如下: 之一,依據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由包括中國人民與蒙古人民在內的憲法制定權力所制定。這一部憲法與這些人民是不可分割的,這些人民有權制憲,當然有權廢除這部憲法,實際上,原制憲權人也早已宣布廢除。強行在台灣施行已失去正當性、合法性的中華民國憲法,引用其條文之判決當然是無效。 之二,當年「馬習會」中,習近平向當時代表台灣的領導人馬英九指出,依「台灣現行規定」是一個中國原則。馬英九回應,你說的「台灣現行規定」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當時台灣人選出的領導人馬英九,在國際上也自我否定,認定中華民國憲法不是憲法,只是台灣現行規定。可見,馬英九洩密案不適用「阻卻違法」,無法引用不應存在、不應解釋、不合法的憲法「權限爭議處理權」之主張。此次引用中國舊憲法條文之規定,是借屍還魂手法。 之三,台灣如果繼續實施中國的中華民國舊憲法,不僅不可能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更是容許如同此案,舊勢力可以假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阻礙轉型正義,使取得政權的台灣本土執政團隊,無法順利推動各項改革。因此,從台灣內部的社會改革觀點立場,同樣必須徹底結束中華民國憲法體制。 之四,從李登輝推動民主化之後,台灣執政當局不斷企圖以借屍還魂手法,將已被中國人廢棄的中華民國憲法修改得體無完膚,並強行在台灣實施。中國派聯合本土執政者,想藉此欺騙台灣人,誤以為台灣已經是國家,失去獨立建國意志;其主要目的就是讓台灣永遠不會成為國家,也永遠不會有自己的憲法。因此,從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觀點立場,必須徹底結束中華民國憲法體制。 (作者為台灣憲法學會會員)
李盡心 2017-09-01
台南市民致正義魔人談前瞻

台南市民致正義魔人談前瞻

我前幾天出差上台北,到敦化南路二段的一家飯店聽一個政府官員專題演講。從台北車站搭捷運板南線轉文湖線到六張犁下車,大概只花了約二十分鐘左右。真是羨慕死了台北人,有這麼便捷四通八達的捷運系統! 高鐵從台南到台中,直達車只要三十八分鐘。台南到台北,最快八十五分鐘。可是高鐵沙崙站經八十六號快速路後再穿越台南舊市區到安平,少說也要五十分鐘以上,遇上、下班尖峰時刻一定要超過一小時。 是的,這就是台南市的現狀,台灣最早開發的府城、不規則擁擠的市區、曲折蜿蜒的馬路…造就了Tom Tom導航系統全球塞車排行榜第九名驚人的紀錄(高雄市第二十名、台北市第二十四名)。 但為什麼平平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國民,我們繳的稅也沒比人家少,台南市民就這麼「衰小」,只是要規劃第一條東西向、跨越舊市區的高架輕軌捷運系統,就被大家砲轟得那麼難聽,甚麼錢坑、蓋了要拿去填海…! 一條可能比文湖線更迷你級的捷運線,它是能促進在市區及附近居住、進出、就業大約百萬台南市民生活便利的捷運線,我們期盼它已經一、二十年了!你們只會在鍵盤上做個好似明理的正義魔人,只會在政論節目上大噴顏色口水的名嘴,你們對這個國家的進步有任何正面的幫助嗎? 十多年前有些人在媒體上狂轟雪隧、高鐵、高捷…。經過了這麼多年,這些建設都已經成了台灣子民生活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些更甚至成為其他國家前來取經觀摩的對象、典範。到底哪些是錢坑?哪些是弊案?大家還要一再複製這種毀滅式的仇恨大對抗嗎? (作者為民營企業經理人,台南市民)
李盡心 2017-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