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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價目表」都出來了,台灣應審慎面對中國統戰

「共諜價目表」都出來了,台灣應審慎面對中國統戰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日前遭搜索案,北檢新聞稿首度曝光共諜滲透獎金,引發討論 。資料照片 何員諺/智庫研究員   臺北地檢署於1月2日公布,中國籍學生周泓旭,涉嫌違反《國安家安全法》第2條之1及同法第5條之1意圖違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嫌的偵查結果。根據地檢署的新聞稿,除了取得若干違反《國安家安全法》的證據外,更出現了所謂的「共諜價目表」。   在該價目表中,羅列了如:加粉絲團好友可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互動交流5000元、相識見面1萬元、私約談心5萬元等,令人瞠目結舌,若是檢調偵查屬實,統戰作法竟至出現這樣的項目與金額,可以看得出中國對臺有計畫性的滲透與拉攏已至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中國自兩岸分治以來,從未放棄對臺擁有主權的主張,因此對臺發展相關諜報統戰組織,並不意外,但臺灣人民必須注意的是,中國對臺統戰的手法不斷調整,已非過去傳統的做法,時下臺灣年輕人慣用的社交工具裡面,都可能「諜影幢幢」,不可不慎。   從過去的「三中一青」(中南部、中低收入戶、中小企業、青年),演變至今,已改為「一代一線」(青年一代、基層一線)。原因就在於,中國過去推動三中一青後,效果並不明顯,2014年爆發太陽花學運,更讓中國驚覺臺灣天然獨世代與中國間之距離,因此,有必要透過修正對臺統戰方針,擴大統戰的對象及範圍,讓中國能加強、加深對臺的掌控與瞭解。   其實這些年來,中國干預他國政治的行為,不勝枚舉,澳洲現任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更曾以中文抨擊中國,說「澳大利亞人站起來了!」,並計畫通過新法案,來嚴禁國外的政治獻金,其中最主要的目標,就是希望能隔絕中國對於澳洲政治的干擾。若面對澳洲中國都如此,更何況是臺灣。這次檢調所調查出來的,絕對是冰山一角而已,兩岸近十年來,關係交流如此頻繁,多少人假交流之意,行配合中共統戰之實,也有待檢調勿枉勿縱,積極偵辦調查。   中國對臺的統戰,在兩岸仍分裂分治的現況下,短時間內不可能停止。但兩岸關係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與複雜性,在經貿上互賴的程度也相當的高,因此,任何杜絕雙方交流互動或經貿往來的主張,必然讓人質疑是因噎廢食。然而,面對中國崛起後的兩岸情勢,中國各式各樣的統戰工具必然推陳出新,各類統戰手法也一定會透過各種管道滲入臺灣島內,影響國人,威脅我國主權,過去中國一再表示,對臺統戰要入島、入戶、入心,我國政府面對鋪天蓋地而來的統戰作法,勢必要有所作為,除了加強國人之國家認同,也要積極建構有效防禦網,遏止類似王炳忠案件的方式一再的發生。
何員諺 2018-01-07
王炳忠對人權價值的兩套標準

王炳忠對人權價值的兩套標準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日言因疑涉觸犯《國安法》遭檢調帶回偵辦,論者對於王炳忠等人指責是政治操作、綠色恐怖,認為其對「人權價值」根本存有兩套標準。資料照片 何員諺/智庫研究員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在前天因疑似涉及觸犯《國安法》第2條之1、第5條之一等事由,遭檢調帶回偵辦,在檢調前往王炳忠住處請求協助調查時,王炳忠透過網路,直播檢調辦案,更稱檢調的行為是白色恐怖。訊後,亦以記者會方式表示這次的偵辦動作是政治操作,並嚴重侵害人權,訊後並順勢宣布參選,把這起事件做為他們參選的起手式。 王炳忠等人,有無違反《國安法》,還賴司法獨立的審判,但筆者對於王炳忠等人指責檢調這行為是政治操作、綠色恐怖,並控訴政府侵害人權,將自己形塑為政治犯一事,完全無法認同。 台灣是個法治(Rule of law)國家,也就是政府必須限縮自身權力,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必須服從法律,政府僅是法律的執行者,且應有完善的三權分立制度,彼此監督制衡。檢驗此次的事件,當檢調必須進行偵辦、逮捕時,必須先蒐集完整的證據,並向法院申請搜索票,法院還需詳查情節及事證之充沛與否來核准,在一切程序都合理、合法後,檢調才得執行偵辦、搜索之權,若要謂政府的行為有侵害人權、政治操作,顯然言過於實,況且王炳忠還透過網路直播的檢調偵辦的行為,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更有串供之虞。 反觀王炳忠等人口口聲聲嚮往的國家「中國」,一個人治(Ruled by law)的國家,國家將法律作為工具,來管理國家、控制人民,執政者更是位居法律之上,法律碰到權力往往就失去功能。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最新年度報告,目前全世界仍有326名新聞工作者因報導被關押,其中中國累積關押了52名新聞工作者,被列為全球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且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的報導,由於資訊封閉、不透明,因此中國所關押記者的人數,恐有更多的黑數,這樣打壓言論自由、侵害人權的作為,令人不寒而慄。 更遑論,我國國民李明哲,在我國發表批判中共的言論,理應受到台灣《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然前往中國時,隨即「被失蹤」,遭中共所逮捕,不僅在「被失蹤」之時,關押在哪、觸犯何罪沒有一個清楚的說明,程序上也並不合法,最後中共更以其國內法罪名「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明哲5年徒刑,另剝奪政治權利2年,罔顧兩岸分治的事實。 請問生長在台灣法治社會的王炳忠等人,對於中共這樣漠視人權、踐踏侵犯我國主權的行為,有無出來打抱不平,並指責中共的行為是紅色恐怖、政治操作?我想答案不言可喻。 此次的事件,國台辦發表聲明指出「嚴正譴責台灣當局肆意打壓迫害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的力量和人士」,並強調「眾所週知,新黨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台獨」,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積極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們高度讚賞。」這樣的態度,其實也相當令人納悶,為何我國透過正當程序,進行搜索、調查與中共意識形態相符的對象,在中共的眼裡,就是打壓兩岸和平統一,但我國國人在本國,發表相關批判言論,就會顛覆中共的國家政權,中共和它所讚賞的統派團體到底是甚麼關係?毋寧讓人更為好奇。 自由、民主,不會從天而降,國人現在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得來不易,是多少民主先進,在當時肅殺的戒嚴時期,冒著生命的危險,不斷地對抗威權體制,主張自由民主的價值,流著血和汗而換來的。也因此,當宣稱自己被政治迫害,自己受政治打壓時,其實回過頭來想,自己主張的價值,究竟為何?是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還是中共的專制威權?當自己遭到我國政府合法的調查時,喊著白色恐怖,但面對中共透過公權力的作為,侵害國人的人權,卻噤若寒蟬,不僅沒有打抱不平,反而還不斷地倡導中國的好,對於人權價值持兩套標準的心態,令人遺憾。
何員諺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