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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齣盧市長空污秀

又一齣盧市長空污秀

台中市的空污問題,困擾著一段很長時間,好不容易在前任林佳龍市長勇於面對問題的努力下,抓住重點對症下藥,包括訂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及八十六項空污減量措施等,近年空氣品質漸佳。 重點回到台中火力發電廠上,除持續減少燃煤用量外,增建燃氣發電二部機組以替代燃煤機組,已是中央與台中市府的共識。去年(二○二○年)一月十九日已通過中火增加二部燃氣機組的環評,理應中央與地方合作快速完成,才能改善空污,盧市長卻極力阻擋,到目前已過了一年,卻在市府都市設計審議之非必要程序上卡關,市民及環保團體真的有話要說。 爭好氣聯盟等中部環團呼籲盧市府「見好就收」,儘速放行中火燃氣機組興建,才能增氣減煤,改善空污。(記者蔡淑媛翻攝)     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爭議點,不在於增建二部燃氣機組,卻在是否要同時將四部燃煤機組除役並拆除。後者是國安層級的問題!因為天然氣儲備量目前只能有七天的量,生煤儲備量則可有三十天的量。台灣目前處於中國軍事威脅壓力下,以國安角度當然必須考慮戰爭時期的需要,萬不得已時,將啟動備用的燃煤機組發電,這是中央政府負責的事情。再說國防外交本是中央權責,並非地方政府所能置喙的,台中市府是否有意讓台灣處於更缺乏國安思維的狀態下? 若說燃煤機組不拆除,台電就會玩假球偷偷來燃煤發電,造成更多空污,這真是以小人之心來看待。退一萬步而言,每年中火的用煤許可量,也是市政府依空污法核准,只要管制用煤許可量,就可控制空污量,也就是說,空污的管制重點在於燃煤使用量,而不是在於機組是否拆除。 最後一個重大議題是,盧市長為堅持主張同步將四部燃煤機組拆除,反對讓它當國家危急時之備用機組,在無正當理由之法律基礎下,卻引用不恰當之都市設計審議手段來阻擋。依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第二條第七款規定,訂定「台中港特定區計劃港埠專用區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大建設認定表」,簡單說就是認定台中火力發電廠是在增設二部燃氣機組而要都市設計審議。問題來了,訂此認定表,開宗名義講「基於維護整體海岸景觀需要」,結果市府竟然依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要求台電提供設施設置前後污染等相關數據。在此,明眼人就知市府在刁難!都市景觀審議空氣污染?太離譜了。這不是刁難,那麼什麼才是刁難昵? (作者為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曾任台中市環保局局長)
洪正中 2021-02-04
市長空污秀會把「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玩完

市長空污秀會把「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玩完

最近行政院宣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的三、四、六條條文無效,理由是牴觸中央法規。很多台中市民感到納悶,同時又引發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歸屬的爭辯,其實都是盧市長的空污政治秀演得太過火了,而且沒有依法行政的傲慢態度使然。   台中市政府對台中火力發電廠在去年十二月告發三張罰單以及廢止二部發電機組操作許可證的處分,都遭環保署以錯誤引用法令而予以撤銷。可看出台中市政府耍權不依法行政,完全是政治操作的心態作祟。 而台中市政府這些空污防制行政作為,必須遵守環保署依空污法及授權所定的子法之規定。尤其是廢止業者操作許可證的行為,茲事體大,怎麼可以如此便宜行事的政治操作呢? 首先,「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要求中火四年內減少四十%的生煤使用量。這裡涉及時間期程及四十%量的計算。前任市長對此的定義是:自治條例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通過,四年就是到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才是滿四年。而量的計算是依據操作許可證及生煤許可量,以一○五年許可證上的生煤許可量是二一○○萬噸/年(此量也是一○三年胡志強市長時代所核定),減四十%就是一二六○萬噸/年,這也是中火的心裡認知。豈料,盧市府於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逕行以「誤繕」為由,直接改變原來許可證內容,要求中火提早一年達到一一○四萬噸/年的目標。如此政治操作,完全沒有顧及行政的延續性,更違反行政常規及信賴保護原則。 更可議的是,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十四日、二十五日,三次密集的以不符合操作許可證上面的規定(超量使用生煤)予以告發,然後又依違規情節重大,而廢止二部機組的操作許可證,也就是說此二部機組不可再使用。如此重大的事件,其過程卻是如此蠻橫、無理,政治秀玩得過火了。 究其政治原因,就是要掩飾其執政一年多來空污防制毫無新作為的無能形象,並深恐「市長換人、空氣換新」的競選承諾要跳票,所以一直玩著「中火」的議題不放。殊不知中火空污量僅約佔台中空污的十五%,而對其餘八十五%的污染源沒有創新的減量措施計畫,台中市民怎能相信空污能持續改善呢? 我們還是期待盧市府團隊能修訂自治條例中失效的三條條文,並且增加現時可有效改善空污的措施條文,如此才能顯現台中市政府改善空污的決心。政府是一棒接一棒的努力往前進,要有迎接新挑戰的認知,不要去怪罪前任訂定自治條例的市長,如此才是進步的台中市政府應有的態度,否則就會被市民所唾棄。 (作者為朝陽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系兼任副教授)
洪正中 2020-03-18
誰是真正改善空污的市長?

誰是真正改善空污的市長?

台中空污需要改善,因此前任林佳龍市長上任後即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於空氣品質不良時降載,減少機組發電,樹立了全國典範,更責成當時擔任環保局長的筆者擬訂「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草案)」,對症下藥,要求台中市最大的固定污染源中火,在四年內減少四十%的煤炭使用量。 為了管制中火落實達成減量目標,林市長除了將許可證審查由以往的五年縮短為兩年,更於一○六年許可證展延審查時,將中火全廠生煤許可總量由每年二一○○萬噸刪減五百萬噸,剩一六○○萬噸,創下中火建廠近卅年首次核減生煤紀錄。藉由正確的政策方向及政策工具,才得以促使台電將中火的用煤量減量,且有充裕時間調整全國發電量供應來源分配,不但達到台中空污減量目的,也不造成電力供應不足或不均的問題!是一項系統化合理化的空污改善措施。 如今,盧市長就任一週年,還未看到新的空污改善政策或措施,怎能說是真正照顧市民呢?盧市長提不出真正的改善策略,只得在前任林市長的政策作為上,對中火加以吹毛求疵,大玩政治秀,開罰單來表示有做事。試問開罰單等於空污減量嗎?等於照顧市民的健康嗎?為了用煤量的容許誤差量爭議之事,大動干戈以掩飾無改善作為的失能表現。 台中市政府廢止中火2部機組許可證,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痛批,根本是損人不利己的作法。(圖擷取自莊秉潔臉書)       回顧林市長為了加速空氣污染改善,任內以科學的方法,對各種空氣污染源,推動了八十六項的空污改善措施,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因此,今年才能非常明顯地看到空污不良日大大減少。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一看便知盧市長究竟是真的在改善空污、照顧市民健康?還是在演空污政治秀? (作者為臺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台中市前環保局長)
洪正中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