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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 向前行

退一步 向前行

  九合一選舉結果,民進黨大敗,敗到幾近倒地不起,令人意外,問題的嚴重性是輸到這種程度,可預見十三個月後總統大選,民進黨將必敗無疑。 從小英加入民進黨以來,我一直支持她。我認為她沉著、穩定足堪大任,又資質聰穎,反應靈敏,足以應付各種不同的挑戰。她就任總統後,某些方面的表現不如人意,我仍支持她,替她美言解釋。但基於求勝,台灣不能陪葬的考慮,不得不提議請小英總統以大局為重,不再尋求連任。理由是:選民對小英總統的好感已徹底改變,此次選舉結果就是具體的呈現,政治無情,無可厚非。政治人物的魅力常受他治理能力的高低所左右,而眾人皆知,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性向及習慣,本非輕易可改變。選民的選票表現對民進黨或對小英的不爽既然如此不留情面,所以十三個月的時間能否讓選民對小英回復之前的好感度,不無疑問,但台灣的安危不能冒險。 如要在短短一年間讓選民一新耳目,小英總統退選應是唯一最佳對策,一方面可撫平選民對小英的怨懟,讓一時失慮,報復民進黨的原支持者樂於回頭,重整民進黨可堪倚靠的信任感。小英總統如能採納以上建言,絕對會提高身價,更加受人尊敬,符合「退步原來是向前」這句話的真意。 (作者為律師)
鄭勝助 2018-12-21
台灣價值VS.黃煌雄

台灣價值VS.黃煌雄

鄭勝助(律師) 黃煌雄在監委任內,對於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已被判刑確定後,審查其應否被彈劾時,藉故離席使彈劾案不通過,其故意放水,以示好於馬英九,係顯然失職的行為,這樣的藍綠皆可接受,其實是醜事一樁。(圖/張家銘) 賴清德院長在立法院答詢,坦然無懼的說「我是台獨工作者」,而且一說再說,毫無弱者畏縮心虛的理直氣壯表現,令人肅然起敬。看來小英總統重視的「台灣價值」,有如高僧才能修得的「舍利子」,已深植入他的細胞;另一位民進黨代表性人物之一的黃煌雄,竟會跑到延安朝拜毛澤東,表彰他是毛澤東的粉絲,肯定毛的偉大成就。 若將兩人比一比,黃煌雄其實只是「豎仔」,蔡英文沒有先要他說說他對台灣價值的體會,不知他是如此肯定毛澤東,就決定安插他當促轉會主委,其中有識人不清、用人不當的缺失,理應公諸於社會,讓有心人共謀改正補救之道。 「台灣價值」是什麼?我認為認同台灣價值的台灣人,除了具有剛正不阿的品格,他對島上的人、地、物、風俗民情,無不予以肯定及認同,這種肯定與認同就像天然獨,每個台灣人均有相同的基因,成為生命共同體,會互相扶持、團結一致,不容分裂與背叛。 由於台灣人命運坎坷,受到的迫害與威脅史不絕書,中國崛起後更讓人感到迫切及真實,台灣價值也就相對增加其重要性。小英總統一再要求柯P說說他認為的台灣價值具體內容為何,就是要測試柯P心中是否有自外於台灣、唯我獨尊的傾向,但滑溜的柯P迄今仍不作答。 以台灣價值來探討她的理念既然如此清楚,她提名黃煌雄擔任促轉會主委前,未祭出此一寶貝探針,致未察覺黃煌雄曾有背叛台灣價值的行為,顯然不適任促轉會主委這樣重要的職位,未能洞燭機先,殊為遺憾。 報上說小英提名他,是因為他是藍綠都可接受的政治人物。但藍綠皆予肯定的政治人物,應是堅守原則、言行舉止皆合於人情義理,有如水到渠成,不含私心,否則,別有用心而偽善,則是欺世盜名之徒。 黃煌雄在監委任內,對於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已被判刑確定後,審查其應否被彈劾時,藉故離席使彈劾案不通過,其故意放水,以示好於馬英九,係顯然失職的行為,這樣的藍綠皆可接受,其實是醜事一樁。 有此前科,他如何盡忠盡力執行促轉條例規定:「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及「清除威權象徵及不義遺址」等,須要有堅定的台灣價值信念修為的人,才能達成的重要任務,這顯非藍綠均可接受的人所能勝任。至於他到延安瞻仰、膜拜毛澤東,以他當時職位而言,更是大大不宜,為省篇幅,容另後述。
鄭勝助 2018-04-23
台灣喜獲邁向正常國家的重要提昇

台灣喜獲邁向正常國家的重要提昇

  台灣的公投法在2003年制定以後,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及支持者就倡議應予補正。十四年來,不辭勞苦的林前主席領導支持者以環島苦行、發傳單、繞行立法院、總統府等方式,訴求補正公投法,彰顯公投法之重要及其嚴重缺失。 圖為人民作主再次發起16天接力禁食,敦促民進黨盡快讓公投法二、三讀通過。圖/資料照,李秉芳攝   台灣民主的落實,在民進黨執政下,把一個「無三小路用」的公投法改變成虎虎生風,足以捍衛台灣,民意可以充分展現的法寶,值得慶幸,證明台灣人選擇讓民進黨執政的眼光正確,腦筋一流。 台灣的公投法在2003年制定以後,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及支持者就倡議應予補正。十四年來,不辭勞苦的林前主席領導支持者以環島苦行、發傳單、繞行立法院、總統府等方式,訴求補正公投法,彰顯公投法之重要及其嚴重缺失。 公投法的重要在於它可以補正代議民主制度的不足,如果民意代表怠於制訂法律,人民就可依公投決議補救;對於議會所定違反民意的法律,人民亦可予否決,也就是人民的複決權。所以公投法賦與人民無上的權力,可以決定國家、社會與人民權益有關的大大小小事項,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對台灣而言,公投法的可貴,是台灣須靠它的威力,才能獲得生存與獨立。以公投達到獨立目的的國家在二戰後隨處可見,台灣不能追隨其後,原因有三,首先因國民黨長期執政,它不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到後來為勢所逼不能不立公投法時,它運用它的國會多數,制定不具公投意義的公投法,從倡議、連署成案以至通過公投,均訂定難以企及的高門檻,其中規定公投的通過,應有總統選舉半數以上選民的投票,有效票還得過1/2同意才行,比對總統投票率紀錄,投票人數不可能超過規定,等於預設巧門,不讓公投過關,是過去六次公投均告失敗的原因。此外,「公投審議委員會」可任意否決人民的公投提案,更具阻擋之功效。總之,國民黨視公投如毒蛇猛獸,本就無心立法,再加七折八扣,難怪其產品被譏為「鳥籠」公投法,實非無因。 其次,中國對台灣的野心,從來就反台獨,並宣稱一旦台獨它就要武力犯台,這種恐嚇的流氓口吻,足以嚇住執政的國民黨政府不敢立法。另一個干擾來自美國,美國不願為台灣甘冒戰爭之險,它當然不喜歡台灣立公投法。阿扁前總統在鳥籠公投法下試辦防衛性公投,被美國認定踩了他們的紅線,對阿扁報復,讓他吃了大虧,可見台灣人要享有公投的直接民權,不是那麼容易。 如今通過的公投法,把不合理的上述各種門檻拆除,已非鳥籠公投法,公投審議委員會也予撤除,另賦與十八歲的年輕人有公投權,種種新規定,使台灣的民主成就可與世界先進民主國家的水平相比肩,台灣人民升等為一流公民,對民進黨及支持公投法通過的立法委員值得我們致以謝意。 至於新公投法未及將制憲、改國旗、國名,變更領土列入公投範圍而大表不滿的諸先進,我能感同身受,但一直堅持台獨理念不變,將之作為一生努力的目標,就是我們的義務,但小國寡民,有時在審時度勢之餘,該委曲求全且須隱忍悲憤與不滿時,也不得不有所克制,是我的肺腑之言。 (本文轉載自綠色廣播電台)
鄭勝助 2017-12-19
司改應針對的重點問題

司改應針對的重點問題

  我從事法律工作近五十年,洞悉不正派的司法官,自有他為非作歹的一套,例如對證詞故予曲解、取捨證據說理不清或不合於一般人認知的公理、違背論理法則等等,其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程度,似在告訴你:「天下我最大,能奈我何。」今日司法所以失去人民的信任,原因就在於此。對我而言,愈來愈不能忍受冤獄不能平反、被不肖子竊盜鯨吞的財產、父母竟有不能返還的司法判決。若客觀分析,歸納司法的失衡敗壞,是過去的政府私心自用,寵壞了不該寵的一群之故,導致台灣社會正義不張、貪污腐敗、黑道囂張、毒品氾濫,還禍及青少年學生染毒,更讓我痛心疾首的是,在國民黨開的法院統治下,台灣人均已淪為二等國民,令人憤憤不平。所以,當小英說要推行司法改革時,聽者無不鼓掌,大表歡迎。 面目全非的台灣司法,改革實非易事,我將所思所見,寫成「司法改革,知易行難」乙文,蒙律師公會刊登在全國律師月刊上。我憂心的是小英任期有限,司法待改革的問題又多,想要有成,讓人民有感,就要多花心思慎擇方向、方法,並抓住淘汰惡質司法人員的重點。然而如今並非革命成功,可以全盤換血,但至少要使舊人建立新觀念,達到崇尚正義、心中不忘有百姓的境界,這又回到問題的原點。據最高法院黃瑞華法官說:「司法最核心的問題是人民不信任,司改會議所設各種法制變革,可能需五到十年才能完成法制化工程,屆時司法公信能否提升、司法不公帶給人民的痛苦能否緩解,都在未定之天。」與我所見相同。因此,司改國是會議討論法官的來源、養成教育、參審制、陪審制等問題,不無失焦、不切題之嫌。該會作成管管媒體及名嘴,以免影響審判獨立的決議,尤難讓我贊同。 綜上所述,我不客氣的提出我對司法改革的有效主張如下: 一、對於尚未確定的法院判決,向來不准評論的規定,應是造成今日邪惡法官橫行霸道、天馬行空任易判決的罪魁禍首,應予改正,以與美國憲法第一條允許隨時評論法院判決,以保障言論自由的規定相符。 二、現行法官法關於法官評鑑的規定,過於偏袒法官的條文應予大幅修改,使評鑑之進行達到公平、無枉無縱的結果。 三、開放當事人得直接請求評鑑,一改現行當事人須假手他人才能評鑑的歧視性綁人手腳的規定。 四、明定評鑑的標準,以及確定判決理由矛盾、不適用法規、違背經驗及論理法則的範圍,對於顯然偏頗、故意出入人罪的缺失判決,亦應立法防免。 五、重新檢討被評鑑判決違失成立的法官,其懲罰程序應更明快,以達成汰除不良法官的目的。 總之,以上是司改有限空間尚可運用的最好方法,連陪審制、參審制都要相形失色,卻能收到刁鑽法官不再為惡的效果。 (作者為律師)
鄭勝助 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