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審判,一干政經涉貪嫌犯步入法庭,彷彿走紅毯,絲毫沒有恥與罪的樣子。教歹自家囝仔大小的女議員;素來風評如何自有公斷的商賈;顏色變變變、言行粗鄙,公然在市長辦公室踩飛輪斜眼、吐舌,輕浮收錢的政客。涉及貪瀆,還振振有辭。利用民主破壞民主,到底台灣人的恥感與罪感怎麼了?比較日本與中國,比較戰前戰後台灣,罪與恥的文化真是差多了!
台灣的近代歷史,先是一八九五年到一九四五年的日本殖民統治,再就是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九六年的中華民國類殖民統治。其實,一九四九年以後已是流亡殖民。現實的台灣,近代文化的形成交織在日本和中國的影響。政治體制是物理性的,權力構造一如積木可以堆疊拆卸,但文化形貌是化學性的,就像墨水潑灑白紙,滲透或溶化不盡能去除。
台灣人面對日本或面對中國,是殖民近代性帝國和國共鬥爭政治體。二二八事件的發生,背後的原因是文化差異,現實則是面對殖民掠奪的反抗。因為日本侵華戰爭和國共內戰的兵疲馬困,二戰後台灣人迎接的祖國其實是不堪的,但問題不是出於不堪,而是壓迫回歸者的醜陋樣子。
日本有特殊的罪與恥的文化,特別是恥,政治人物涉及貪污,面對的不只是刑責而是罪感及恥感,甚至以自己的生命向社會謝罪。但戰後台灣,政治人物貪瀆,不以為罪,也不以為恥。這是日本不同於中國的文化,反映罪與恥態度的差別。
中華民國亡於中國共產黨時,蔣介石藉由復行視事在台灣再續總統和中國國民黨總裁,以反共為名說是承擔大業。說是為了反攻大陸、解救同胞。三十八年戒嚴,壟斷統治權力,多少人被以涉共關在綠島?多少母親在暗夜哭泣!結果呢?蔣氏體制負了什麼責任?哪有亡國的罪與恥?只有自承的反共復國大業成為妄語!死後還有大廟照著夕陽餘暉。
日本殖民時代養成的一九〇〇世代、一九一〇世代台灣知識分子文化人,二二八事件時大多被接收台灣的中國政權殺害了。一九二〇世代的李登輝和彭明敏,當時還未大學畢業,是來不及犧牲的倖存者,在寧靜革命扮演了角色。戰後台灣的政治人物受中國文化影響,不同於戰前養成的文化秉性。
國共中國,右中國以孔孟為師,左中國奉行馬列主義。反映在政治人物的罪與恥:中國極權專制,涉貪被迫認罪表演;民主化的台灣,則是常以政治迫害掩飾罪行。現在的台灣政治,賊比惡人還惡,明明是刑事犯還以政治犯演出,大言不慚,風光入獄。不知恥!不知罪!還撩風撥「草」!
(作者是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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