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主張國會擴權 陳揆:應依憲行事

行政院長陳建仁(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鄭瑋奇、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主張要擴大國會人事同意權、對於不適任或有重大違法失職的行政首長,立法院要有解任權。行政院長陳建仁昨日表示,台灣是憲政、民主、法治國家,要依照憲法規範原則來進行所有工作,這樣才符合憲法規定,是政府機關應該有的作為。

民進黨團支持廢監院 批國民黨不敢提修憲

對於國民黨以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為由,呼籲應制定國會調查權相關規範。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表示,黨團贊成國會擁有完整的調查權,應該破釜沉舟、廢除監察院,推動三權分立;反觀國民黨不敢提修憲,口號式地操弄民粹,改革只搞半套。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大法官早在廿年前的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認為立法院除了文件調閱權外,可以擴大到調查權,很可惜經過多屆立委,仍未據此制定相關國會調查權法律規定。對此,當年領銜聲請釋憲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明,雖然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國會有調查權,但這與監委的調查權有扞格之處,中間要如何區分、相關配套法律要怎麼寫,實際有困難,廿年來沒有人敢修法。

針對國民黨立委的主張,莊瑞雄認為,現在的憲政制度下,監察院可以糾正彈劾政府官員,這是「事後」的監督,但不代表可以把手伸進司法,國會同樣也不能干涉司法;國會可透過質詢、安排業務報告或專案報告,要求行政部門提供資料,都屬於立法部門對行政部門的監督。

至於民進黨團對於國會調查權的立場,莊瑞雄直言,黨團主張大破大立,贊成國會擁有調查權,應該廢除監察院,將調查權歸給立法院,完成三權分立;他並批評,國民黨團連國會調查權的定義和範疇都弄不清楚,意圖操弄輿論民粹,又不敢同意修憲廢除考監,改革搞半套,還當成是恐嚇行政部門的武器。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質疑,釋字五八五號所提到的調查權,是否擴及聽證對象的偽證罪處罰,這有不同的見解,可能需進一步的解釋或啟動修憲,若未定義清楚權力關係,未來可能被解釋成「違憲的立法」。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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