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媒又在為大財團嗆聲了

 

【專文】大統媒又在為大財團嗆聲了
台灣大統媒旺旺中時在3月8日用社論「柯文哲豈可汙名仲裁制度」,大批柯巿府要求更換仲裁人重組仲裁庭的舉措。這是旺旺中時近來以社論為大財團「嗆聲」又一顯例,也暴露媒體如不顧社會公理而甘為財團助拳圍事,實是社會不公不義與亂源之始。(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台北巿「美河巿弊案」的仲裁案,日前柯文哲市府以書面要求更換主任仲裁人羅明通及日勝生推荐的仲裁人鄭冠宇。台灣大統媒旺旺中時在3月8日用社論「柯文哲豈可汙名仲裁制度」,大批柯巿府要求更換仲裁人重組仲裁庭的舉措。這是旺旺中時近來以社論為大財團「嗆聲」又一顯例,也暴露媒體如不顧社會公理而甘為財團助拳圍事,實是社會不公不義與亂源之始。

美河市弊䅁起頭於馬英九巿長任內,滋長演變以及爆發於郝龍斌市長任內,前屆監委曾介入調查,初步認為前北市政府「損失」近百億元的利益。而前市府曾畏懼輿論壓力,向廠商日勝生求償76億的分配金,但日勝生不付,於去年六月提出聲請仲裁。

「仲裁制度」通行於各民主先進國家,殆無疑義。但不表示仲裁制度就是「萬靈丹」,也不保證其運作過程絕對不偏不倚,所以也有一些校正的補救措施,例如更換仲裁人的請求權就是其一。如今柯市府提出更換仲裁人,是依法而行,旺旺中時為何就給柯P貼上「汙名仲裁制度」的標籤?其用意令人匪夷所思。

旺旺中時用社論、專欄等為圍事工具,這並不是第一次。不久前,連續用兩篇社論批判政府為何不准馬來西亞外資IOI向頂新集團購買台北101的股份?指責政府「民粹」和違反「經濟開放」政策。結果呢?社論墨瀋未乾,IOI自行撤銷申請了,連原先說有匯入台灣七億的資金,一毛錢也沒有,有行家合理推斷這是一筆「假交易」,目的在拉抬頂新擁有的101股價。但中時社論為何拚命為其說項?就是IOI自行撤申以後,中時要聞版還不忘繼續批判政府呢。

更早一次,當「胖達人」麵包爆發摻加人工香料虛偽詐騙,並涉及股票內線交易之案時,旺旺中時也以社論替「胖達人」開脫。謂已對之行政罰鍰,就不應該再追究其他民刑事責任,檢察官亦不應介入偵查。「胖達人」雖說不上什麼大財團,但也是股票上櫃公司,董事長之妻小S更是旺旺集團中天電視的當家綜藝主持人,也屢在胖達人活動中扮演要角。旺旺中時以社論來干涉阻撓司法行政,實是台灣傳播界和司法界的悲哀。

柯P政府為何會在美河市案要求更換仲裁人呢?原因是仲裁案三名仲裁人,都是「前朝」時所定。一個牽涉數十億甚至百億的仲裁案,只由三人「一裁定生死」,是相當危險和奇怪的事。曾有專家建議應擴増至七人以上,甚至於達十五人,不無見地。而本美河案三名仲裁人,先由前市府和日勝生各推派一人,兩人再合意推派一主任仲裁人。

問題在於前巿府所推派仲裁人是郝的決定,日勝生推派的仲裁人是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鄭冠宇,兩人再合推主任仲裁人羅明通。其中鄭冠宇曾擔任長生公司桃園機場捷運仲裁案推介的仲裁人,在特偵組偵訊時,坦承長生曾欲送500萬給他,他未接受,但建議長生轉送給介紹他入仲裁協會的前法務部長廖正豪.....云云?該桃機捷運BOT案中止契約,監委曾調查認定責任歸屬全在長生公司,仲裁案卻把十億保證金中九億七千萬元,仲裁歸還給長生。當時檢察署對依仲裁結論而執行之時任交通部長林陵三不起訴,然本屆監委不久前卻通過彈劾林陵三和前高鐵局長何煖軒。鄭冠宇因桃捷案而被新市府認為行事有不公允之虞,提出更換之要求。

另外「主任仲裁人」羅明通,是馬英九任黨主席開除王金平院長黨籍的黨方訴訟代理人,而美河巿起端於馬任台北巿長任內,羅明通因而被新市府認為應該「迥避」。無獨有偶,去年12月19日首次仲裁庭訊時,日勝生代表卻認為羅明通發言,偏向市政府有利,因而也申請更換。仲裁雙方均申請更換仲裁人及主任仲裁人,原本是法律所允許,為何旺旺中時就以社論狂批柯P「汙名」仲裁制度呢?背後的動機或理由何在?

吾人並不否認仲裁制度有較行政訴訟快速和經濟之優點,但任何制度亦各有優缺點,不能一概而論。謂仲裁一定是「萬靈丹」,沒有那回事,還要看此制度移植到本土來,是否水土相符或是「橘逾淮為枳」?就以桃機捷運案來看,仲裁結果相當離譜,要是仲裁案很公正公平,本屆監委日前為何彈劾當時接受仲裁結論的林陵三和何煖軒,豈非「政治追殺」?

旺旺中時以社論批判柯P汙名仲裁制度,立論起點就站不住腳,通篇論述當然也變成斷爛朝報。日勝生是專包政府公共工程的大財團,旺旺中時身為台灣重要媒體之一,卻濫用輿論工具,一再為正當性不足的財團「圍事」,吾人除為創辦該報的一代報人,即已逝的余紀忠老先生名字之「蒙塵」喊寃外,夫復何言。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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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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