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搜尋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笑談人生
鯨魚影音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台灣政治
國際大事
財經資訊
體育娛樂
藝文活動
綜合新聞
笑談人生
關於我們
鯨魚影音
首頁
作者相關文章 - (何世昌、陳炳宏)
何世昌、陳炳宏相關文章
救國團劍潭中心 北市年底收回當公園
依契約救國團須無償歸還房地 〔記者何世昌、陳炳宏/台北報導〕被台北市長柯文哲以「黨國不分」形容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北市府昨宣布,確定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滿不再續約,且依約救國團須無償歸還房地,市府收回後,擬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做為公園用地。 救國團承租台北市府用地,經營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北市府工務局大地處昨發函通知救國團,年底約滿不再續約。(翻攝網路) 救國團承租台北市府用地,經營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北市府工務局大地處昨發函通知救國團,年底約滿不再續約。(記者何世昌攝) 位於台北捷運劍潭站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有七十六%土地屬北市府工務局大地處所有,面積兩萬九六四七平方米(約八九六八坪),以年租金約一六八○萬元租給救國團,被外界質疑賤租。不過,大地處長黃立遠昨表示,「原則上今年底約滿不予續約」,工務局已發函救國團告知,今將邀救國團及相關單位與北市府協商市有地返還事宜。 救國團:尋求繼續與市府合作 救國團對此表示,之前與市政府並無針對不續約一事有任何接觸,是看到媒體報導才知此事;救國團強調,應該還有很多機會可以和市政府溝通、協商,將尋求與市政府繼續合作的可能與機會。 黃立遠解釋,依契約第十五條規定,政府因舉辦公共事業需要或公務需要或依法變更使用,甲方(即市府)得隨時終止契約,且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另十六條第二項指出,「乙方(即救國團)應無償移交甲方,不得拆除,並放棄任何補償或公法上任何拆遷補償權利」;換言之,北市府以公共利益終止契約,救國團不得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所有人除北市府外,另有部分屬國有財產署、鐵路局共有,北市府若要全部收回,大地處表示,國有財產署屬公務機關,其土地可無償撥用北市府;但鐵路局屬公營事業,市府須以公告現值計約二.四八億向其買地。 市府收回後擬變更作公園用地 此外,本月五日副市長林欽榮裁示將該地納入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用地),大地處表示,此為方案之一,變更為公園後,將與中山北路林蔭大道形成綠軸;若無法變更成公園,將維持風景區使用,屆時須與國產署、鐵路局協議土地及建物權屬,並要求救國團約滿後限期將土地恢復原狀返交北市府,若不依約辦理,則提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黃立遠表示,兩方案將俟專案報請市長核示最佳方案。
何世昌、陳炳宏
2015-05-08
«
1
»
熱門文章
近三日
近一月
熱門
聲援香港店員 台灣獨立書店高喊:閱讀自由
陳鈺馥
卓揆下動員令 嚴防境外勢力介選
姚岳宏
波蘭前總理:台灣是歐盟至關重要民主夥伴
陳昀
下月14縣市演習斷網半小時 顧立雄:固網不受影響
黃靖媗
「中國人」並非都是中國人
李敏勇
說真話 在中國往往不得善終
林保華
中國對台打法律戰20年 台灣人拒統比率攀升至61.7%
陳鈺馥
扯鈴教練吸收軍人當共諜 判10年6月定讞
翁靖祐
中共民族團結法 兩岸官員:天朝律令逼表態
陳昀
藍白提2公投案逕付二讀 民進黨團:責推全民 勞民傷財
陳政宇
面對中國惡法 矢板明夫:不能退卻
黃靖媗
招攬參加「兩岸中山論壇」 中國拉攏台青 免費落地接待
陳鈺馥
給鐵藍家人的家書
Judy
館長、黑幫、中國黨
Mock Mayson
醫生父子臨終寫下最愛兩個字「台灣」
張肇烜
韓國瑜與他的黑道好朋友
曾韋禎
揭開蔣經國十大建設的歷史真相
彭淑禎
氣到現在,都無法原諒國民黨
陳增芝
熱門搜尋
請輸入標題、作者等關鍵字
開始搜尋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