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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告北檢洩密 「要相關人封口」

馬告北檢洩密 「要相關人封口」

法界分析 馬的舉動將案件「政治化」 還可能有「隔空串證」意味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身陷三中交易案疑雲,近日更傳出他主導賤賣黨產的關鍵錄音證據已被檢方掌握,前天他為此大動作現身告發台北地檢署洩密,並聲請將案件移轉管轄,看似要捍衛自身清白,但法界人士分析,馬的舉動不僅是想把案件「政治化」,還可能有「隔空串證」、「警告某人」的意味,要本案相關人「封口」。 前總統馬英九陷三中交易案疑雲,傳檢方掌握他主導賤賣黨產的關鍵錄音檔,馬大動作告發北檢洩密,並聲請將案件移轉管轄。法界分析此舉有「隔空串證」意味。(資料照) 「馬在確保自己的防火牆」 律師周武榮指出,馬英九前天指控北檢「洩漏不實偵查秘密」,但「不實」跟「洩漏偵查秘密」本身就有明顯矛盾,除非馬承認媒體爆料全是真的,檢方才有洩密問題,「否則應該要告誹謗才對」,馬本身是學法律出身,不可能不清楚這個矛盾,可見他的舉動背後還有其他更深層的目的。 周武榮分析,馬英九出面告發洩密,背後可能有兩個目的,其一就是藉此把北檢拉進政治漩渦,並利用聲請移轉管轄一舉,營造檢方偵辦遭政治力介入的氛圍,好為自己日後喊冤、反擊鋪路;其二則是馬英九可能已察覺到目前情況對他十分不利,被起訴機率極高,因而刻意透過公開發言與特定人士「隔空串證」,甚至可能是在「警告」對方別亂說話。 周認為,從會議過程被人錄音看來,相關人士個個都怕變成下一個「余文」,三中案的「防火牆」隨時可能被摧毀,馬前天受訪時點名「查扣上百片光碟」、「張哲琛的供詞」等機密被洩漏,又強調自己「在參與過的會議中,都強調所有買賣要依法行事」,甚至公開問:「除了檢察官之外,誰會知道這些內容呢?」這些發言字裡行間或許都有玄機,可能就是在確保自己的防火牆。 聲請移轉三中案 成功率極低 律師高涌誠認為,馬英九狀告北檢的行為明顯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讓人好奇他的律師怎會提出這種訴訟策略。至於聲請移轉管轄,如果馬只是聲請移轉他告發北檢一案,那還可能會獲准,但他若連三中案都要聲請移轉,成功機率微乎其微,尤其檢察體系採行「檢察一體」原則,若沒有特別的因素,由哪個地檢署來辦差別不大,不太可能因馬自認官司不利就准予移轉。
黃欣柏 2017-12-15
陳志龍:官僚三大幫 球員兼裁判

陳志龍:官僚三大幫 球員兼裁判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近來檢調查辦金融犯罪動作頻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形容,這是台灣「邁入正常國家的起點」,馬政府八年執政期間,放任「司法幫」、「金融幫」及「交通幫」等幫派勢力盤據山頭,「球員兼裁判」一手主導巨型經濟犯罪發生,讓少數人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就是台灣經濟難以改善的真正病因。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批評,馬政府八年執政期間,放任「司法幫」、「金融幫」及「交通幫」等幫派勢力盤據山頭,讓少數人利用公權力分食民脂民膏。(資料照) 金融交通司法 三幫各據山頭 陳志龍指出,台灣就如同納粹時期的德國,各領域都被盤根錯節的獨裁勢力占據,從司法界、金融界到交通界,都形成類似黑幫的體系,這些黑幫不僅把持公權力,還將教育及人事任免制度變成「挑選繼承人」的途徑,並藉此汰除異己,同時積極發展基金會等外圍組織與裙帶關係,最後就可以「球員兼裁判」,一手主導巨型經濟犯罪發生。 陳志龍舉例,德國、美國或日本等先進國家,就不會設置一個可掌握、干預法庭審判及人事權的「司法院長」職位,也不會出現財政部意圖吃下銀行、金控經營權的狀況,從這裡就可看出,「三大幫」根本是仿照「上海皇帝」杜月笙的方式在經營幫派,目的就是獨占所有具有權力、利益的位置,這些金融犯罪,若沒有行政、司法力量的包庇,光憑財團本身,根本玩不出什麼把戲。 肉粽串結構 像黑幫外圍 陳形容,這些裙帶關係、共犯結構就像是難以拆分的「肉粽串」,人民必須花納稅錢供養這些掌握權力的人,這些人再運用權力,透過BOT、營建標案、基金會等方式,協助外圍組織吸金,人民當然會越來越窮;而更可怕的是,就算成立所謂的「監督單位」,裡面也會安插他們的人,最後同樣變成黑幫的外圍組織。 陳志龍認為,近來檢調偵辦不少相關犯罪,是一個正常的、好的現象,過去馬英九主政的二○○八年到二○一六年間,台灣的經濟犯罪監督幾乎停擺,只會讓犯罪狀況越來越嚴重,如今台灣已在這種醬缸文化中沉浸太久,就算馬上把這些「黑幫份子」趕走,也難以動搖舊有生態,台灣必須學習二戰後的德國,徹底改變舊勢力盤據的體制,才能真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經濟也自然會跟著發展起來。
黃欣柏 2017-06-24
立法嚴執法寬 苦了你我

立法嚴執法寬 苦了你我

記者黃欣柏/專題報導 長年來,行政和立法部門習慣訂出嚴格的律法,表現嚴明的政府形象,但執行時卻力有未逮,反而處處阻礙社會運作,甚至迫使人民不得不遊走法律邊緣。蔡政府「完全執政」即將週年,不應再因循過去,如今已到了啟動「立法從寬,執法從嚴」觀念革命的時刻。 新北市沿用舊法,對住宅區內十二米以下道路設有不得經營機車行限制。 (記者黃欣柏攝) 阻礙社會運作 逼民觸險 綜觀各個領域,食衣住行、士農工商都充斥過苛法規,不少難以執行而淪為「執法從寬」的行政放水,糟糕的是,普遍從寬之中,又出現特定執法者對特定個案祭出嚴刑峻法,衍生執法不公的爭議。 以和人民息息相關的交通為例,主管機關在「大眾捷運法」明文禁止站內出現商業行為,避免因而影響乘客權益,結果卻把網路商業對買賣雙方最稱便的「捷運站面交」也禁掉,對守法民眾造成極大不便。 又如住居方面,政府高喊要嚴拆違章建築,但各地建管單位普遍沒能力一體處理,且出現「這家被拆,為何其他同樣情形的那麼多家卻沒被拆?」的不公平爭議。民怨發酵,有多少民眾相信政府是公平處理違建? 蓋房同樣受法規所苦,房產業者抱怨,台灣建築法規早已陳舊不堪,「建築技術規則」若干條文已超過四十年未修,完全無視現代技術與工法早已突破傳統限制,例如該規則將住宅挑空樓層高度限制六米以下,也同步限制了民間發揮創意,即使建築師能設計更具空間時尚感的屋體造型,且建築技術也沒問題,法規卻不准這麼做。這條樓高規定,讓守法業者徒呼負負,簡直是逼業者冒險逾法。 政府力推都市更新,業者卻須面對繁複耗時的審議程序,與綁手綁腳的協調、分配規則;政府再不檢討法規、提升效率,則危險老宅的重建之路恐遙遙無期。 比起前朝,勞基法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每週工時、加班費金額、週休制度等,除了少數有能力吸收的大企業,無數中小、微型企業都被勒緊到無法喘息,資方哀號、勞方減薪(加班費成泡影),甚至吹動一波不正常物價上漲,社會秩序走樣,勞資雙輸。 惡法擾民 新政府勿坐視 再看看地方,新北市竟沿用舊法訂出該市七成機車行無法符合的「十二米道路以下不得經營機車行」規定,還限期改善,否則連續開罰,造成業者人人自危。 先進國家所以先進,是因「立法從寬」讓民眾有遵循空間,而一旦違反就從嚴執法,因而違反者少、守法者眾,社會秩序上軌道,國家得以持續進步。 以前的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所以被人民用選票推翻,現今政府若依然端出擾民惡法,或是執法窒礙難行,使得基層公務員繼續被迫在法規外另開方便之門,那要這樣的新政府幹嘛?
黃欣柏 2017-05-07
中廣占地判還沒還 判付1.47億租金

中廣占地判還沒還 判付1.47億租金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扁政府時期,交通部曾打官司追討中國廣播公司名下多筆國民黨不當黨產,其中新北市板橋區八筆土地及八里區十筆土地,分別於一○三年、九十九年間由交通部勝訴確定,不料中廣迄今仍占用板橋土地,八里土地直至一○一年才返還,交通部因而另向中廣提告求償不當得利;台北地院審理後,重判中廣需賠償一.四七億餘元「租金」,全案可上訴。 中國廣播公司占用交通部新北市板橋區八筆土地及八里區十筆土地,交通部向中廣提告求償不當得利,台北地院審理,重判中廣需賠償一.四七億餘元「租金」。圖為中廣板橋機室土地,面積約五千四百坪,大部分空地過去由民間經營停車場,如今已全數撤除。(資料照) 北院:占地構成不當得利 北院判決指出,中廣雖稱土地是當年政府委託中廣處理政令宣揚事務時所交付,但政府跟中廣的合約早在民國八十七年中央廣播電台成立後就已明文終止,借貸關係也「當然消滅」,此後中廣繼續占用土地即構成不當得利,交通部自得請求中廣返還相當於租金之利益。 中廣另抗辯,板橋八筆土地已於一○三年間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只是隔年地上建物被列為暫定古蹟,才應交通部要求暫緩拆除,不應歸責於中廣;但北院調閱相關會議紀錄及傳訊證人後,認定交通部未指示暫緩,且返還土地一事已判決在先,後續即使發生不可抗力之情事,仍應由延遲履約的中廣負責。 占新北18筆地 8筆未還 根據判決,中廣應就占用板橋八筆土地部分,給付九十八年十二月至一○三年十二月的不當得利九三四九萬餘元,以及一○三年十二月至一○五年六月的不當得利三○○二萬餘元;占用八里十筆土地部分則需給付九十八年十二月至一○一年四月間的不當得利二四二四萬餘元,總計約一.四七億餘元,另訴訟費用約一百二十七萬元,中廣應負擔其中百分之九十九。 據悉,本次訴訟相關土地分別是中廣的八里與板橋機室,前者面積約二十六萬平方公尺,由行政院於民國五十五年間徵收供中廣建台,後者面積約一萬七千平方公尺,是從日治時期台灣放送協會手上接收之財產,七十四年間行政院函准轉帳予中廣。 交通部共對中廣提起五件追討黨產訴訟,其中四件勝訴,包括本案的板橋與八里機室,以及九十六年間拿回的彰化縣芬園鄉、一○四年間拿回的花蓮縣花蓮市各三筆土地,唯獨嘉義縣民雄鄉兩筆土地,九十四年間中廣勝訴確定。
黃欣柏 2017-02-10
黃世銘違法監聽 衍生6官司

黃世銘違法監聽 衍生6官司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一○二年九月,當時檢察總長與當時總統馬英九聯手引爆「九月政爭」,結果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沒被鬥下台,黃世銘自己反而被查出違法監聽,其後並衍生六件官司,其中最受矚目的是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已排定八日傳馬出庭,這也是馬英九總統卸任後,首度以被告身分出庭。 隨這起違法監聽衍生的六件官司,包括黃世銘洩密案、柯建銘與檢察官林秀濤向黃世銘提起的三件刑、民事訴訟,及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的兩件洩密案,分由院檢偵審中,其中黃已因洩密案被判有罪定讞,昨天兩件民事案件也都一審判賠。 一○二年九月六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啟動九月政爭,直指王金平等人替柯建銘關說刑事案件,此事最後查無事證結案,黃世銘反被抓包「夜奔官邸」洩密給總統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高等法院認定黃洩密三次,去年二月將他判處一年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元定讞。 林秀濤事後主張名譽權受損,向黃世銘訴請民事賠償一四一萬餘元,柯建銘也以名譽權、隱私權及秘密通訊自由遭侵害為由,向黃求償四五六萬元,昨台北地院同日判黃世銘須各賠林、柯卅萬元及六十二萬元,均可上訴。總計黃世銘在相關訴訟中,已一案有罪定讞、兩案一審判賠。 黃世銘另因在新聞稿中公開柯建銘的通訊監察資料,被柯自訴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黃雖聲稱本案自訴程序違法,法院不應受理,但台北地院至今未判決不受理或免訴,全案持續審理中,上週開庭時柯曾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傳喚林秀濤作證,釐清黃世銘犯案動機,但合議庭尚未准駁。 柯建銘另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及違反《通保法》、《個資法》等罪,全案也在馬總統卸任、失去刑事豁免權後啟動審判程序,台北地院定八日下午兩點半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到庭應訊。 馬被控告涉嫌洩密與教唆洩密的案件不少,台北地檢署原以柯建銘已提自訴為由,將手邊案件移併台北地院審理,但北檢發現一○二年九月四日,馬要求黃世銘對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涉教唆洩密部分,並不在柯自訴範圍內,日前另簽分他字案偵辦中。
黃欣柏 2016-11-01
涉性侵菲籍看護 馮滬祥今發監執行

涉性侵菲籍看護 馮滬祥今發監執行

2016-10-26  12:2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律賓籍女看護一案,被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定讞,士林地檢署原訂本月12日上午10點執行入監,馮臨時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執行,但稍早士檢透露,馮滬祥已於今日上午報到,送北監執行。 前立委馮滬祥。(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馮滬祥被控在民國93年的大年初二,趁家中無其他人之際,性侵正在沐浴的菲籍女看護,女看護事後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職員求助,馮妻得知後隨即砸下80萬元重金「封口」,還買機票送女看護回國。 全案纏訟10餘年,本月7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六審見解,認定精液反應是在女看護陰道深處驗出,並非自行塗抹可以達到,據此將馮判刑3年4月,全案定讞。
黃欣柏 2016-10-26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欠稅聲請管收 法院擇日再審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欠稅聲請管收 法院擇日再審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一事引起公憤,她所屬的台灣民政府也跟著被起底,日前有媒體報導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積欠約2.1億元稅款,據本報獨家掌握,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昨(27日)請林前往接受訊問,林雖辯稱財產非他所有,但分署查出他曾砸大錢買下美國房地產及在中國辦學,認定他是故意欠稅,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昨日下午北院已臨時開庭審理本案。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資料照) 據悉,現年66歲的林志昇,是靠不動產與補教事業發跡,80年代曾西進到中國上海、四川辦學,91年回台擔任環球電視台總經理,94年間還一度當選任務型國大代表,現擔任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是台灣民政府核心人物之一。 據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調查,林志昇從70年代起陸續積欠5筆綜合所得稅稅款,合計欠稅約2.1億元,由於他曾在79年間向國稅局申請複查,行政執行署認為他顯然知道自己欠稅,但他不僅未全額補繳,還在得知欠稅後,陸續將自己存在台灣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及永豐銀行等4個帳戶中,約4954萬元的存款挪出。 台北分署並查出,林志昇曾砸270萬元購買外匯,還在美國購置房產,此外他還在著作中自述砸1.5億人民幣辦學,他在接受調查時雖改口稱只花2億元到3億元台幣,但因金額仍相當於所欠稅款,分署認為刻意欠稅情節重大,遂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但法官認為案情待釐清,諭知兩造盡速提出相關證據,擇日再行審理。 對於欠稅一事,林志昇昨出庭時表示,美國房產是替友人購買,辦學經費則是多名友人共同集資,並非他單獨出資,他是回台後才知道自己欠稅,多年來都配合調查,也已提供所有資產資料給相關單位。 林志昇強調,自己到中國辦學10年,直到91年才偷渡回台,顯然晚於提用存款的時間點,對此事真的毫不知情,「帳戶不是我的,錢也不是我的,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有這件事」,反盼法官能替他查明被誰盜用名義開戶。
黃欣柏 2016-06-28
曾任司法院副院長 城仲模今喊話:應廢司法院

曾任司法院副院長 城仲模今喊話:應廢司法院

2016-06-04  11: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曾任法務部長、司法院副院長的的城仲模,今天在「司法改革新思構」研討會上指出,他認為應將司法院廢除,並實現真正的金字塔型制度,將大部分的司法官人力安置在一審,此外應建立司法園區,提供司法官有尊嚴的生活、居住環境,並破除法官「升遷」的迷思,福利只以年資計算。 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城仲模指出,外國朋友很難想像我國的最高法院竟然隸屬司法院之下,「『最高』法院上面,怎麼還有更高的?」他認為,司法院必須廢除,並將大部分司法官人力放在一審,實現金字塔型結構,而非現行如「圓筒型」般的做法。 城仲模也提到,司改是非常困難的工作,所以歷任主事者都不願意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此外在僅有的改革過程中,又充滿著本位主義,將自己關在象牙塔裡,徹底與外界脫節,像1999年的全國司改會議,雖然開得轟轟烈烈,最後結果卻非常不理想,司法院過去花一堆錢,搞了6年觀審制,也是一點用都沒有。 對於小英政府的司改新政,城仲模則語帶玄機表示,如果依照目前傳出的首長人選,他個人不敢斷言,只能說他會拭目以待。
黃欣柏 2016-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