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搜尋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笑談人生
鯨魚影音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台灣政治
國際大事
財經資訊
體育娛樂
藝文活動
綜合新聞
笑談人生
關於我們
鯨魚影音
首頁
作者相關文章 - (胡天賜)
胡天賜相關文章
廣三案的24億犯罪所得
前立法院長劉松藩死訊傳來,讓人不免想起廣三案。 民國一○一年十月間,台中高分院以九十九年度金上重更(三)第二十四號判決,將曾正仁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而被沒收的二十四億餘元犯罪所得,依據洗錢防制法的規定,發還給台中商業銀行、大府城、國寶、彰化商銀、南華永昌及豐銀證券等六家證券商。之後最高法院維持這個判決,因此台中地檢署在今年依據判決,陸續將曾正仁的二十四億餘元犯罪所得發還給六大證券商。 法院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如下:曾正仁在民國八十七年十月間擔任當時台中商銀董事長,利用職務之便,將台中商銀的鉅額資金違法借貸給廣三集團名下子公司,再借用多個人頭,在多家證券商炒作順大裕以及台中商銀的股票。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曾正仁因得知有不利於廣三集團的消息披露,因此決定自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對之前以人頭帳戶所買賣的順大裕股票違約交割。法院認為他在上述期間內,為隱藏犯罪所得目的而違約交割之行為,同時違反洗錢防制法的規定,並認定六大證券商是犯罪被害人,因此將二十四億餘元發還證券商。 問題是,如果台中商銀不曾默許曾正仁違法超貸,曾正仁就無法獲取鉅額資金炒股;如果六大證券商能稍加履行法律上賦予他們的注意義務,一旦發現有異常炒股行為時,立即加以處理,也不會有順大裕、台中商銀的炒股案產生。因此,六大證券商其實不是犯罪被害人,而是曾正仁能順利犯罪、造成社會金融重大損失的幫兇。 如今犯罪幫兇卻被認定是洗錢防制法的被害人,他們因為幫助曾正仁犯罪所受的損失,也能優先取回,無異是用二十四億來獎勵洗錢犯罪行為。而台中商銀對曾正仁犯罪的「貢獻」最大(讓曾正仁超貸,又默許曾正仁在台中商銀證券商炒股),受發還的金額也最高(新台幣十八億餘元),更凸顯了這個司法判決隱含著獎勵洗錢犯罪的荒謬。 曾正仁已在犯罪後潛逃出境,至今未歸;法院在民國九十二年間裁定宣告曾正仁破產,近四百億的破產債權(包括二億餘元的稅捐債權),至今求償無門。如今再判決將二十四億犯罪所得優先發還洗錢犯罪的幫兇,所欲達到的司法正義究竟為何?令人不解。 (作者為行政執行官,台中市民)
胡天賜
2016-12-08
«
1
»
熱門文章
近三日
近一月
熱門
藍強推「自肥三法」 綠:皆為個案脫罪
劉宛琳
府院拍板 財劃法不副署 停砍年金法案比照 賴、卓明對外說明
鍾麗華
反制藍白毀憲、削弱國防 卓榮泰:將善盡民主憲政守門人職責
陳鈺馥
賴清德:在野黨濫權立法 將台灣推向「獨裁懸崖」
陳昀
捍衛民主憲政 卓揆:3大理由不副署財劃法
陳鈺馥
「不副署」財劃法 政委:反制國會獨裁 不叫獨裁
陳昀
打著「媽祖」名義來台 共諜丁小琥發展組織 中校也淪陷
吳昇儒
現役官兵淪共諜 國防部強烈譴責叛國行為
黃靖媗
對岸紅色通緝沈伯洋 立院外委會通過譴責中共案
方瑋立
民進黨示警:藍白4部曲毀台民主
陳昀
小癟三變大癟三 本質不變沒出路
林保華
美參院通過法案 解除美台交往限制
自由時報
給鐵藍家人的家書
Judy
館長、黑幫、中國黨
Mock Mayson
醫生父子臨終寫下最愛兩個字「台灣」
張肇烜
韓國瑜與他的黑道好朋友
曾韋禎
揭開蔣經國十大建設的歷史真相
彭淑禎
氣到現在,都無法原諒國民黨
陳增芝
熱門搜尋
請輸入標題、作者等關鍵字
開始搜尋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