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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柯市長,是不是強摘器官的「幫助犯」?
原文出自 Hsien-Chung Chen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其實柯文哲在葛特曼記者會後的態度蠻怪的。 葛對於柯的說法,重點一直都是柯知情器官強摘的事,並且是中間人,但不知為何柯與柯粉的護航卻一直跳針指責葛特曼說他仲介器官買賣,葛明明未曾說過這句話,這種做法無異於在模糊焦點。 葛之所以說柯是騙子,是因為之前書要出版時,葛曾再三將內容給柯確認過,柯也簽名確認,但當上市長後,柯卻全盤否認,這不是騙子是什麼?然後現在柯與柯粉牽扯葛是選舉打手,柯自己否認過去簽名確認過的事,與選舉打手有什麼關聯? 柯用愛因斯坦也不會知道他的理論會被用來造原子彈的比喻為自己的行為開脫,但這比喻的失當之處在於,柯是在知道中國的器官強摘情況與器官來源有問題的前提下,仍然進行葉克膜的推銷與教學,並且介紹病人去移植這些被迫捐贈或摘取的器官,這和愛因斯坦的情況相同嗎? 愛因斯坦在知道自己的理論被用於戰爭後,對此感到懊悔不已,而新疆醫生安華托帝則將其所知的中國強摘器官實情公諸於國際,認為自己若知情不報,也是共同罪犯,但柯文哲則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卻還積極的去中國進行教學,且未曾在公開場合下批評中國的此種做法之不當,甚至還說要跟這樣的國家一家親,成為命運共同體,這在道德上不算邪惡嗎? 除了道德上的問題外,就法律上而言,柯在知情之下,仍去進行教學與推銷,這已經有些類似「幫助犯」了,在法律上所謂的幫助犯定義是:「對於他人的犯罪已經有所認識,且幫助他人實現不法意圖」就此而言,柯在法律上真的能說沒有問題嗎?只是因為在主觀犯意的認定以及相關證據在中國,因此難以取得,但至少除了道德層面外,柯在法律上不會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柯曾說自己只負責術後照顧的部分,但陳佩琪卻說柯有參與術前評估的部分,表示柯本人在相關事件上的說法已有所隱瞞,如果柯的做為真的在道德與法律上都站得住腳,為何還要有所隱瞞? 今天葛的評論,完全是就柯本人的作為與當初不一致而言,但柯卻硬扯不相關的選舉打手外,還說這樣是在打擊台大醫院與台灣的醫學聲譽,這是柯本人自身的問題,與台大和台灣的醫學有何關連?這樣的閃避問題與模糊焦點才是做為一個知識分子不該做的事吧? 最後很有趣的一點是,不久前獨派團體在馬路這種公共場合上請柯連署東奧正名,就被柯說成是脅迫,而今天柯辦人員則是直接衝去葛特曼的飯店,要求葛道歉,按同樣標準,這算不算脅迫?
Hsien-Chung Chen
2018-10-05
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就等於選舉奧步嗎?
《屠殺》一書作者葛特曼日前跨海來台召開國際記者會,對台北市長柯文哲(圖)做出多項指控;國內輿論對此看法不一,有人認為應提出「一刀斃命」的證據,避免淪為選舉奧步,惟論者不以為然。林林攝 吳傳立/金融從業人員 指控有兩種:一種是指控他人「在法律上有罪」;一種是指控他人「在道德上有罪」。 一般來說,「法律」這種東西是「低標」,是用來規範所有人的;相對而言,「道德」這種東西是「高標」,只應該用來要求自己,不適合用來要求他人。但是有例外。如果他是一個很重要的政治人物,而且他道德瑕疵的裂縫不是裂在「婚外情」之類的私德、而是在萬國公罪如「涉入活摘器官的某一環節」這種極端嚴重議題的時候,那麼,每個人都有權力對他的道德進行嚴格審視、批判。 關於器官案與柯文哲,許多人說:「有種就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來指控柯文哲啊!為什麼要用這種抹黑的手段來選舉呢?」這句話其實很有問題。怎麼說呢? 第一,「在法律上指控他人犯法」一定要有一刀斃命的證據嗎?其實不一定哦!如果一定要有鐵證才能指控人,就等於是要求想提出指控的人自己去調查證據嘛!那我們還要警察、檢察官幹嘛? 也就是說,正確的觀念應該是:「法官必須依照證據來判案」。至於一般人如果要指控別人,有證據當然最好;退而求其次,有「合理的懷疑」其實就足夠了。這本來就是「我基於合理的理由而覺得他有問題」,所以「要由公權力出面調查」啊!一刀斃命的證據何在?在等著公權力去調查/證明它到底存不存在啊! 問題是:怎樣算「合理」呢?這當然很模糊;由誰來判定呢?當時的司法體系(檢察官會決定案件是否應該受理)、當時的輿論(大家會在臉書上按讚或開罵),以及後代歷史都會分別給出判定。 在道德上,對柯文哲的指控 柯文哲在器官移植這件事情上,並不是為了求生而寧願冒著良心煎熬也要去黑市買器官的不幸病患;柯文哲是一個學有專精、並且有廣大醫界人脈的專業醫師。這樣一個醫師,如今又競選台北市長連任,當然應該受到更高標準的道德檢驗。 關於器官案,筆者強烈指控柯文哲在道德上的瑕疵。筆者的依據是「多年前柯自己作證並且簽名負責的中國這種萬國公罪的人間極惡;為什麼今天柯的態度丕變,甚至要求作者更改『書中的錯誤』」? 換言之,「柯文哲對於《屠殺》一書內容的態度前後不一」是一個客觀事實,而筆者的強烈指控正是建立在這樣的客觀事實之上。 在法律上,對柯文哲的懷疑 至於,我有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去指控柯文哲「犯了法律上的罪」呢?當然沒有。筆者只有「自認為合理的懷疑」。 之所以說「只是」「自認為合理的懷疑」,是因為:我的懷疑不是來自於我的直接間接調查,而是來自於葛特曼的「指控」(如「柯醫師擔任中間人」等等)。 儘管葛特曼有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光環的加持、葛特曼的說法也陸續經過數國國會聽證會的檢驗,但我依舊覺得自己這種懷疑基礎有點薄弱,所以我不會說「我認定柯文哲醫師犯了法律上的罪」,我只會說「我懷疑柯文哲涉嫌違法;既然有那些間接的證據與指控的聲音,公權力似乎應該介入調查清楚」。 如果你能夠說出一套道理,說明「這種懷疑太薄弱」—比如「指出葛特曼的在客觀資訊上的錯誤」、或是「在邏輯推論上的謬誤」,所以「公權力根本沒有介入調查的必要」,那我自然也無話可說。 但是你怎麼能說「你寫這種文章是抹黑!奧步!閉嘴!」? 總之,客觀的事實是: 第一,各方證據顯示,中國存在著驚人的系統性活摘器官事實。這絕對不止是什麼「另一種罪惡」,而是比個案性的鄭捷殺人魔更可怕一百萬倍的反人類罪。 第二,中華民國的醫療體系,根據洪浩雲醫生在電視上親口坦承,存在著系統性仲介病人去中國購買器官、移植器官的事實。這是一個必須由公權力介入嚴肅調查的罪行。 第三,柯文哲曾經很有勇氣地在《屠殺》一書中對於中國活摘器官的邪惡簽名作證,但是如今卻態度丕變。就連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作者葛特曼,也直呼柯文哲是騙子、並懷疑柯醫師是「中間人」,於是讓許多人懷疑柯文哲是否也容有犯罪嫌疑。再加上中華民國的醫療體系(依照洪浩雲醫生的自承)確實存在著系統性的仲介, 綜合以上三點,所以,筆者主張:雖然目前未有明確證據指涉柯文哲醫師觸法,但政府公權力仍應該介入調查。不是「針對柯文哲調查」,而是「針對中華民國醫療體系內部分醫療人員疑似涉及違反器官移植相關法律」而犯下的萬國公罪! 沒錯,按照中華民國人「民主不能當飯吃」、「放下二二八,莫忘南京大屠殺」的價值觀,在這個選舉的當下去追究這件事情,很可能影響選舉結果;更何況,目前沒有明確的證據可以指出柯文哲確實在法律上有違法。根據既有的證據,只能說柯文哲在道德上有瑕疵,如果基於選舉考量,柯粉柯黑都不會希望這個議題繼續延燒。 可是,難道,就因為「中華民國人其實不太在乎道德」、「現在講這些會影響選情」,所以中華民國的公權力就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於這種「系統性」的、而且是「現在進行式」的人間極惡的調查,可以「因為選舉的考量」而甚麼戰術性戰略性地暫緩嗎?如果柯文哲其實在法律上根本無罪,難道不該透過調查還他在法律上的清白嗎?如果柯文哲竟然在法律上已經違法,難道不該趕快調查、揭穿嗎? 可是,沒想到,醫師洪浩雲在電視上公然坦承自己曾經進行器官仲介一事,迄今已逾3周;事證如此明確,「中華台北」的公權力又進行了哪些調查、發表了什麼聲明呢? 最新的風向是:「這樣打器官案,讓器官移植被污名化了!醫生/病人不敢進行器官移植、一般人不願捐贈器官」這種說法。這更是滑稽了!不把這些罪惡/爭議調查清楚,才是真正讓器官移植成為人性黑箱、影響人們捐贈器官意願的最大殺手吧! 最後,看完文章之後,如果你仍然覺得筆者寫這種文章只是一種「政治操作」、「選舉奧步」的話,能夠請您心平氣和地試著說說看「這篇文章的論述錯在何處」嗎?
吳傳立
2018-10-05
選前選後就像有些男人婚前婚後
【選前選後就像有些男人婚前婚後】 選前,標榜新政治是:不跑紅白場、不掛廣告、不放煙火、不做蚊子館、要I-voting市民參政、成立廉政會要清查五大弊案,宣稱新政治市政進度表... 選後,他跑紅白場、私下會面財團(趙藤雄、蔡明忠、童子賢)、合掛廣告、每年都放大稻埕煙火。郝龍斌11年前浪費公帑近新台幣 7000 萬元打造自行車道,他竟沒有記取前車之鑑,宣布要投40億,在市區40公尺寬馬路鋪自行車道的「三橫三縱」,不惜「吃掉」既有汽機車道路、「拓寬」人行道方式來打造! 選前他說:「大巨蛋有問題就停工解約,絕不放水!」凡事公開透明。選後他說:「任內盡量蓋完。」、「蓋在那也不是我弄的。」、「你有辦法處理得更好嗎?」、「請大家以後更名叫五大案。」、「坦白講我後來也不想打弊案,不想查了,查也沒用啦,每天搞那個都不用做事了。」 「挖東牆補西牆」向「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調借資金共282億元,拿不用利息的重置基金去還要利息的債,卻誇大成省錢,說什麼承接1468億元的債務,上任3 年半快速還債520億元,讓債務減至948億元。 選前他說「4年2萬戶、8年5萬戶」公宅,承諾4年蓋完。然而都發局算來算去只有3453戶完工,若再扣除郝龍斌完工、施工以及轉作公宅使用的捷運聯開宅,任內全程規劃、完工戶數僅有1304戶。選後改口說是:台北市空屋太多,不需要社會住宅,太多社會住宅會讓房價崩跌。 說彰化已在負債且接近警戒線,還發什麼重陽敬老金、春節敬老金,「為了騙選票,竟不惜讓台灣希臘化」。新竹縣要發放重陽敬老金,他就理解成「農業縣市比較困難」。 誰都知道葉克膜本來不是用在器官移植,但如用在活摘器官,也很好用,誰不知道? 選前偽裝成墨綠,選後罵垃圾不分藍綠;喜歡威權卻假裝在凝聚台灣公民社會能量「推倒高牆」;結交妙天背景的民國黨徐欣瑩、北農的雲林張榮味、嘉義的地方角頭蕭家班,…叫做「白色力量」?寧可與統戰「兩岸一家親」共舞,也要貶損本土政權。官字兩個口,為官之道,兩舌乎?
三際信息站
2018-09-29
台灣外科醫生也有投名狀
【台灣外科醫生也有投名狀】 台灣是使用中國不明來源器官的主要國家...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36944/print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指出,截至去年,國內器官移植使用抗排斥藥計有12,391人,一年花費健保23.16億元,平均每人近19萬元。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廖崑富說明,從2006年至今,境外器官移植且使用抗排斥藥共2254人,其中,一千七百多筆有通報但登錄不完全、五百多筆完全沒登錄,已要求醫院限期改善,否則可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2018年10月3日立委趙天麟在立法院質詢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從2005年4月至今年(2018)8月,全台境外器官移植通報共 3128例,但僅108例登錄完全。 趙天麟引述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國內器官移植境外通報高達94.7%是中國,以腎臟為大宗、其次是肝臟,2004至2006年達高峰,一年有255例至311例,但2005年我國推動登錄制度後往下掉,現只剩兩位數(不滿百),顯示當被要求透明化時,數量因此減少…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中國「買賣交易器官的可能性是有的」,所以造成台灣人大量前往,但除了關懷自己的生命,也要關懷別人的生命,若自己行為會影響其他社會的行為,必然是要納管。 陳時中說:目前第一步將全面盤整器官移植登錄,並非是要追究什麼,而是先將資訊透明化,在人道或其他方面更加把勁,萬一有登錄不完全的情事,將考慮健保不給付抗排斥藥,讓違法行為減到最低。 台灣外科醫生也有投名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不說沒人知!
三際信息站
2018-10-05
彭斯演說譴中挺台 總統府:感謝美政府肯定、支持台灣
美國副總統麥克・彭斯(Mike Pence)4日發表演說,除嚴正譴責並警告中國威脅台海穩定之舉,更進一步指控北京干預美國中期選舉。圖/取自哈德遜研究中心網站 美國副總統麥克・彭斯(Mike Pence)4日發表演說,除嚴正譴責並警告中國威脅台海穩定之舉,更進一步指控北京干預美國中期選舉。總統府則於今(5)日發表回應,對於美國政府肯定台灣民主成就,支持台灣的國際空間,以及對區域安全情勢的關注表達感謝之意。 彭斯4日於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中心演說,除指控中國利用政治、經濟、軍事與宣傳等手段大力干預美國政策和內政,「使出空前力量想要影響美國輿論」,不懷好意想影響下個月的中期選舉,意圖讓川普下台。他更指出,中國正試圖改變國際秩序,並以北京施壓美國航空公司更改台灣名稱為例,認為這正是北京以政治干預商業的例證。 針對亞洲情勢,彭斯則進一步譴責中國,指控北京勸誘3個拉丁美洲國家和台灣斷交轉而承認中國,他認為「這種舉動威脅台灣海峽的穩定,美國必須加以譴責。」 此外,彭斯也以中國近日迫害境內穆斯林、拆毀教堂等行徑為例,提出「自由對中國人民而言仍是遙遠的夢想」,並表示擁抱民主的台灣「為所有中國人民展現一條更好的道路。」這番話獲得聽眾掌聲。 總統府則於今(5)日發表回應,對於美國政府肯定台灣民主成就,支持台灣的國際空間,以及對區域安全情勢的關注,我們表達感謝之意。同時,也表示台灣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也將持續與區域各方協力,堅定承擔區域和平與繁榮維護者的角色,共同為兩岸、區域間的安全與福祉做出貢獻。也再度強調,對兩岸關係的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但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更不會在壓力下屈服。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早則重砲回擊,諷刺美國,「到底是誰動輒侵犯別國主權、干涉別國內政、損害別國利益,國際社會早已看得很清楚」。她提到,美國把中美之間的正常交流合作說成是中方干涉美國內政和選舉極其荒謬。並表示中國歷來堅持不干涉內政原則,「根本沒有興趣去干涉美國的內政和選舉」。然而,華春瑩對彭斯指控中國在南海的行徑及對台灣的威脅的部分則隻字未提。 彭斯演講內容完整版影片:
民報
2018-10-05
離譜!國民黨3公投「死人連署」全破萬
中選會對3投案連署名冊統計表。(資料來源:中選會)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選會查對國民黨「反深澳電廠」公投連署結果今出爐,高達17萬9653人不符規定遭剔除,「有偽造情事」7萬2184人,離譜「死人連署」竟有1萬1461人、重複簽署「充份數」高達1萬8448人。 據中選會最新統計,國民黨「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電廠」三公投「死人連署」人數,皆破1萬1千多人。(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所提「反深澳電廠」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各地戶所10月4日截止查對,結果國民黨第二階段送交的49萬2818份連署書,符合規定為31萬3165人,不符規定17萬9653人。 據中選會統計,國民黨「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電廠」三公投「死人連署」人數,皆為1萬1千多人。 其中,今日公布的「反深澳電廠」公投「死人連署」有1萬1461人,郝龍斌「反核食」公投「死人連署」1萬1534人,至於上週末公布的盧秀燕「反空污」,早在連署前死亡的民眾有1萬1849人,國民黨三公投「死人連署」人數僅差幾百人。 「反深澳電廠」公投7萬多造假 在造假方面,「反深澳電廠」公投「有偽造情事」有7萬2184人、重複簽署1萬8448人、姓名錯誤或不明1萬4188人、身分證字號錯誤或不明1萬2251人,連自家地址都寫錯有3萬3937人。 此外,在「有偽造情事」項目,台北市5萬多份連署書中,有1萬4126人出現偽造、2556人連署前死亡;高雄市的7萬2千多份連署中,「有偽造情事」3萬5296人,台南市也有9732人出現偽造情事。 官員痛批,國民黨三公投出現大量離譜的造假現象、「死人連署」數字也非常相近,合理研判為同一民眾生前資料被偽造抄寫在三份連署書上,才會出現如此離譜結果。 「反深澳」、「反核食」公投是否成案 中選會9日審議 此外,國民黨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所提「反核食」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各地戶所10月4日截止查對,結果國民黨第二階段送交的49萬多份連署書,符合規定為31萬1882人,不符規定17萬8479人。 關於「反核食」、「反深澳電廠」公投連署是否成案,中選會將在10月9日加開委員會審議。至於反空污公投,中選會日前已宣布成案。
陳鈺馥
2018-10-05
當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
【當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 做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
難攻大士
2018-10-05
《台灣之「國」》:台灣島上插過幾面「國旗」?
原本屬於南島語族的台灣,在近世開始受到更迭輪替的外來政權統治,自1624年荷蘭入台開始, 歷經荷蘭(1624〜1662)、西班牙(1626〜1642)、鄭氏(1662〜1683)、滿清(1684〜1895)、台灣民主國(1895)、日本(1894〜1945),到中國國民黨等政權,總共換過7面國旗(或說「代表統治者的旗幟」)。 世上稀有的「國旗」 二次大戰後,台灣被中華民國代表盟軍接管,換上了新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1949年底,中國國民黨政權被中共推翻,原本在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滅亡,其流亡政府逃退到台灣,台灣繼續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至今,且成為唯一插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所在。 然而時至今日,「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卻成為世界上最奇特、最尷尬最弔詭,又最不知何以言之的國旗。我這樣說它,藍營的朋友請先別動怒,以下對「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敘述,皆屬事實: 其一、「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子,原本並非中華民國的國旗。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時的國旗是五色旗(紅黃藍白黑),那是經過當時的中華民國參議院正式通過的。如今被泛藍奉為神聖圖騰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則是1924年6月在廣州的國民黨中央以一黨之私決議更換的。所以這面旗子告訴我們,國旗是可以更換的。 其二、國民黨制定這面國旗,把他們的黨旗(青天白日旗)放到國旗的一角,這種黨國不分的國旗,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應有的現象。國民黨的黨國不分心態,從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又得到一個例證。 其三、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制定的時候,原先所代表的範圍,是中國大陸(所謂「秋海棠」),並沒有包括台灣。因為那時候的台灣是日本殖民地,不屬於中華民國。易言之,那面旗子是在台灣之外的地區產生的,而今,它卻只能拿到台灣來插掛。世界上大概找不出這樣的國旗,不能在自己原先代表的領域插掛,卻只能拿到原先未包含的領域插掛。就台灣而言,她所掛的國旗,竟是在台灣之外的地區產生的。 其四、由於有上述不正常的現象,所以主張台灣建立正常國家的人,通常都不喜歡拿這面「國旗」出來亮相,而希望台灣能有一面真正代表台灣的國旗。 其五、因為有第四點,所以藍營的人士就喜歡拿出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來指責綠營不認同中華民國,以它作為愛國的指標。 其六、不僅主張台灣獨立建國的人不認同這面旗子,中國北京當局也極力排斥它。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他們以五星旗作為代表中國的正統旗幟,所以否認國民黨黨製的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 其七、弔詭的是,為了區隔台灣與中國的不同,為了與北京當局在海外國際場合較勁,平日在台灣國內不拿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子的許多綠營人士,也開始揮舞起這面國民黨黨製國旗。這就是台灣俗話所說的「無魚,蝦嘛(也)好」。 其八、最諷刺的是,平日在國內老是拿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子來教訓人的藍營政客們,碰到了中國(不論是其政治人物或運動隊伍)時,立刻讓這面他們平日奉為神聖圖騰的旗幟消失得無影無蹤,深怕得罪北京當局。原來他們的黨製國旗只是拿來在內部對付台灣人用的。這正如台灣的一句俗語所形容的—只會「牛牢內觸牛母」,對外就「無半撇」! 總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子,台獨不喜歡它,中國也不喜歡它,國際社會也多不承認它,而台灣的藍色政黨好像很喜歡它,有時候卻又好像很忌諱它。唉!這真是一面既尷尬、又矛盾、又可憐、又弔詭、又不知該怎麼說它的國旗,簡直是世上珍品。哪一天台灣國家正常化之後,我一定會好好珍藏它。 書名:台灣之「國」 作者:李筱峰 出版社:玉山社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5日
李筱峰
2018-10-03
誰幹了這些違法的事?
新聞解讀: 趙天麟說,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從二○○五年四月至今年八月,全台境外器官移植通報共3128例,但僅108例登錄完全。 (甚麼意思?登錄不完全怎麼可以獲得術後照顧的用藥健保給付?誰放水?) 國內器官移植境外通報高達94.7%是中國,以腎臟為大宗、其次是肝臟。二○○四至二○○六年達高峰,一年有二五五例至三一一例。 (所以3128*94.7%=2962例在中國。2005-2018)誰負責術後照顧?看誰的門診領藥?5.3%是很快就死了?還是自己有錢自己買藥?) 二○○五年我國推動登錄制度後往下掉,現只剩兩位數。顯示被要求透明化時,數量因此減少。(重點在沒有登錄的人有領到抗排斥藥嗎?) 陳時中指出,中國「買賣交易器官的可能性是有的」,所以造成台灣人大量前往。 (重點在當然有。沒買賣台灣器官旅客的器官哪來的?) 陳時中強調,目前第一步將全面盤整器官移植登錄,先將資訊透明化。有登錄不完全的情事,將考慮健保不給付抗排斥藥,讓違法行為減到最低。 (重點在「將考慮」。所以表示過去違法健保給付是常態。)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指出,截至去年,國內器官移植使用抗排斥藥計有一萬二三九一人,一年花費健保二十三.一六億元,平均每人近十九萬元。 (12391人。其中尚活著的有多少?一年平均花健保23.16億元。從2000年起計18年來花掉約417億(估?)這個12391人的細部統計資料呢?是3128例的四倍,是統計年度不同嗎?還是新聞寫錯?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廖崑富說明,從二○○六年至今,境外器官移植且使用抗排斥藥共2254人。其中,1700多筆有通報但登錄不完全。五百多筆完全沒登錄。 誰幹了這些違法的事?
吳祥輝
2018-10-05
還受難者公道 1270人冤罪撤銷
促轉會公告首波撤銷有罪判決名單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發生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等政治冤案,許多民眾遭槍斃及迫害入獄。行政院促轉會為平復司法不公,昨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綱」公告首波受難者撤銷其有罪判決,計有林慶雲等一二七○位受難者的有罪判決公告撤銷,促轉會並將移請原確定判決機關,例如國防部或司法院,進一步塗銷有罪判決的前科紀錄。 促轉會昨公告首波受難者撤銷其有罪判決名單,其中包括被視為一九五○年代白色恐怖事件最大冤案「鹿窟事件」李石城等逾百名受難者。(資料照) 將移請原確定判決機關 塗銷前科紀錄 促轉會表示,昨公告首波撤銷有罪判決名單,其中包括被視為一九五○年代白色恐怖事件最大冤案「鹿窟事件」李石城等逾百名受難者。 促轉會今將在喜來登飯店邀請多位政治受難者參加「平復司法不法之第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盛大舉辦這項活動。行政院長賴清德、促轉會主委黃煌雄及著有「鹿窟風雲」一書的李石城等人都將出席致詞,首波一二七○位受難者公告撤銷其有罪判決,多數是白恐受難者,少數是二二八事件受難者。 據悉,鹿窟事件受難者逾四百人,倖存者都年屆高齡,許多人都盼安度餘生,別無所求。李石城曾說,希望可在鹿窟建永久紀念館,給後人了解並警惕世人,「做不做得到,就是政府的事了。」 根據促轉會調查,當年二二八事件的賠償案、白色恐怖補償案及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案件,約有一萬三千四百件。 促轉會是依「促轉條例」規定,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的刑事案件,應予重新調查。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沒收宣告,於促轉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促轉會因此依法公告撤銷上述有罪判決。促轉會並將分批上網公告撤銷受難者的有罪判決。
李欣芳
2018-10-05
葛特曼稱柯為Liar,為何台灣人群情激憤?
美國作家伊森・葛特曼來台召開記者會,台北市長柯文哲(中)再陷器官移植爭議。胡瑞麒攝 吳傳立/金融從業人員 客觀的事實資訊是:有一個叫做葛特曼的老外致力於調查中國的「器官活摘」事件,並且把調查結果寫成《屠殺》這本書。 葛特曼的誠信經過數個國家國會聽證會的檢驗,他的努力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認可。他四處呼籲人類應該注意器官活摘這種無比邪惡的萬國公罪。如果你執意要懷疑葛特曼的努力與公信力,那也不妨,但恐怕你得要用更經得起檢驗的邏輯或是關鍵的證據,來提出你的質疑。 《屠殺》一書中,有一位重要的具名證人——是台灣的柯文哲醫生。2018年底,就在柯文哲醫生尋求台北市長連任之際,葛特曼先生《屠殺》一書的中文本即將問世;出版社與葛特曼先生為此召開了一場國際記者會。 對於這樣一個老外,中華民國人如何看待他呢?看法有很多,比如說,「憑什麼要相信這老外?」、「這個老外根本就是來介入台灣選舉的外國勢力」、「這根本是綠營的選舉抹黑伎倆」、「他根本就是來打書!」。 中國的「器官活摘」當然是一個事關全人類的嚴肅議題;各方的證據顯示:中國的「活摘器官」可是一種系統性的、正在進行式的人間極惡。這種人間極惡可不是什麼「犯罪的一種」,這可是比「捷運殺人魔」那種人神共憤的、個案性的犯罪可怕一百萬倍。可是選戰方酣的中華民國人乎毫不在意這種萬國公罪的調查——毫不在意葛特曼透過什麼方法、經過怎樣的努力或調查出什麼樣的罪惡。就連在這場所謂的國際記者會上,所有的記者提問,幾乎沒有一個問題不是繞著「柯文哲」這三個字打轉。 總之,就算事關「器官活摘」這種人間極惡的反人類罪,多數的中華民國人毫不在意,更對於自己的毫不在意毫不羞赧;他們所在乎的,是:連任呼聲極高的柯文哲市長是否遭到影射、抹黑? 筆者不禁心想:那些外國朋友們,究竟會怎麼看待這群「對島內自稱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但是「到了國際運動場上又堅持要拿著中華台北旗幟」的島民? 當葛特曼在2018年的國際記者會上公然稱柯文哲為「Liar」,支持柯文哲的群眾當然感到不捨、心痛!況且,數年前葛特曼自己明明發過「柯文哲從未參與器官仲介」這樣的律師函、也曾經讚揚過柯文哲的勇氣,諸如此類的。那麼,2018年的葛特曼為何會在記者會上直斥柯文哲為騙子呢? 在閱讀了一些新聞,並且收看了記者會全程之後,筆者的理解是這樣的:「對葛特曼而言」,多年前葛特曼覺得柯文哲用無比的勇氣願意具名作證器官活摘這樣的人間極惡;但是數年後竟然發現:柯文哲明明承認自己知道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卻依舊「當病人買器官的橋樑」、「在明知那些學員涉及活摘法輪功的前提之下擔任葉克膜的講師,讓中國摘器官的技術更精進」。柯文哲甚至還放話要葛特曼修改「書中的錯誤」--哪怕多年前葛特曼已經三度就書本內容與柯文哲核對,而且柯文哲也簽名表示負責。 如果我是葛特曼。是的,我也會稱柯文哲為Liar。不過我畢竟不是葛特曼,我不知道葛特曼到底知道了些什麼事情,所以筆者萬萬不敢稱柯文哲是「Liar」。 筆者全然不懂醫學——全無醫學知識、也缺乏醫學常識,所以完全不想、也實在沒有能力去弄懂「葉克膜到底在器官移植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更談不上藉由論證「物超所值的葉克膜的運用」來推斷柯醫師是否涉嫌怎樣的罪惡。 但是至少筆者有看電視。可以確信的是事實:2017世大運的時候,警察明明就在門口阻止綠色旗幟進場,而且明明就被人錄影存證,可是偏偏柯文哲竟然在電視政論節目採訪時公然否認。這是鐵一般的事實,網路到處都有影片可資證明。關於這樣的鐵證如山,有人想要翻案嗎? 那麼,如果筆者根據這點,稱柯文哲「騙子」,不是剛好而已嗎?這算是誹謗嗎?他真的就有說謊啊! 奇怪的是,中華民國人對於柯文哲在「世大運警察在門口攔旗」、「國安會AB稿」等等事件中「屢次說謊當騙子」的事實毫不在意,怎麼一個老外稱柯文哲是「Liar」時,又忽然群情激憤了起來? 讓我們摸摸自己的良心:如果有個人,明知希特勒正在屠殺猶太人,他卻跑去教納粹「瓦斯的安全/高效應用」,還與希特勒微笑合照。當大家罵他「夭壽骨」,他理直氣壯地回嗆說「有本事就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來啊?」——在這種情況下,你真能夠理直氣壯地聲援他嗎? 如果你竟然回答說「可以」?那我真的很好奇你的理由是什麼。難道因為他是個聽說很重視公共安全、做事情很有效率的「騙子」?
吳傳立
2018-10-04
柯文哲只在乎自己
一個心臟外科醫師,不知道救了多少人命,直到現在還在拯救他人的生命. 結果,只是因為他說出了真話,讓某位市長候選人和他崇拜偶像的信徒們,不愛聽,不開心,就攻擊他,攻擊他身旁的人,騷擾他所在的醫院. 他們不知道,在鍵盤上隨便打幾個字,當幾天的葉克膜專家,或按下幾個電話號碼,就足以打斷了動手術的醫生,專注的意志,耗損他們的心力,耽誤他們救人的時間. 當年,有反年改的人士衝入醫院,佔據座椅,拍照打卡,延誤了其他人就醫,今天,有一群KoFan,口口聲聲說要守護什麼台灣醫療,結果幹的事是在騷擾醫院和攻擊醫師. 由此可見,他們說的為了他人是假,為了自已偶像的選舉利益才是真. 神父在此呼籲停止這種愚昧的行為. 鬧到別人醫院,干擾醫療運作,已經太超過了. 就算你們再怎麼在意捲入活摘器官疑雲的柯文哲,或者牽扯這會連帶影響到移植器官的重要性,也都不該妨礙一個在原有器官內進行手術的醫師,更何況,他還秉持著正當的倫理並堅守自己的本份,在做自己的工作,與他的同仁一起. 你們的市長已經不再執刀了,而現任的醫師需要救助人命. 市長現在面臨的政治問題,由他自己面對,市長過去的職業道德爭議,由他自己解決. 柯文哲不能代表台大,代表醫界,代表任何人-他只能代表他自己. 誠如他過去一貫製造的謬誤一樣, 「攻擊兩岸一家親就是不顧台灣死活」 一個人只在乎自己,是不能代表任何人的. 不要讓謊言的象徵,代表公民,代表家庭,代表年輕人,代表網路,代表亞斯伯格,代表醫療,代表公衛,代表良知,代表專業,代表務實,代表自由,代表民主,代表台北,代表台灣, 以及,代表你.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8-10-05
十秒讓你分辨誰是「真東廠」
【十秒讓你分辨誰是「真東廠」 】 張天欽 前促轉會副主委 他只說了一句話,什麼都沒做。就被國民黨說成東廠。 馬英九 前中華民國總統 美國職業學生時,蒐集情資出賣 他什麼都沒說,卻什麼都做了。被國民黨當成聖人。 國民黨史資料挖出 馬英九承認在美蒐集台獨人士資料 http://bit.ly/2xRAg0w
網路謠言終結者
2018-10-05
偏激無法激起迴響,理性才能服人
蔡英文總統為狗慶生的可愛影片,卻引來不理性的圍剿。圖/蔡英文臉書影片 蔡英文總統為狗慶生的可愛影片,卻引來不理性的圍剿,但因言論偏激惹人反感,國民黨南投縣長林明溱還因此收回訊息並道歉,咎由自取,實值得借鏡。 台灣飼養寵物民眾眾多,寵物店、寵物醫院林立,甚至還有専辦寵物喪葬的公司。對於蔡總統收養退役導盲犬,並為牠們慶生的畫面,看在愛狗人士與一般人的眼中,都覺得很可愛,但在戴著有色眼鏡的人眼中則似犯了濤天大罪一般。 由於當天正值10月1日,有人將其與中國國慶日聯想在一起,大作文章;也有酸民透過網路散播「苦日子快活不下去了,大家看看這個女人在幹什麼,居然在幫她的狗慶生。」而且還說「影片會外流,表示連在場的民禁(進)黨人都看不下去了」。此言論根本胡說八道,事實上這個影片是公開的放在蔡英文臉書上,不是所謂的有人看不下去才外流的,講這種話的人就是心中有鬼,才把光明正大的行為扭曲為見不得人的勾當。而且散播這些文字者,不乏軍公教退休人員,縱使年金改革後,月退俸減少,每月仍領數萬元,高於大多數現職年輕人,真不知他們憑什麼說「苦日子快活不下去了。」 更扯的是,競選連任的南投縣長林明溱竟傳LINE到群組罵蔡總統「狗奴才!人都快活不下去了還在為狗慶生!」結果引來民眾痛批有失縣長格調,根本是在找碴,網友譏諷「如果南投縣民快活不下去了,也與縣長無關」,「讓他落選就活不下去了」。 正在競選連任的林明溱眼看苗頭不對,趕緊道歉,以「無心手誤而轉傳」設下停損點,否則在選舉期間,攻敵不成,膛炸自傷可慘了。 台灣民主化已經20幾年,雖然仍有努力進步的空間,但人民已比過去成熟,過度偏激的言論行為,不只難激起共鳴迴響,甚至可能親痛仇快傷到自己,像不久前前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在內部會議的「東廠」論,造成促轉會與民進黨政府不小的傷害,甚至連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也受無妄之災。雖然張天欽事發後立即請辭下台,政府也多次道歉,但國民黨仍未善罷干休,畢竟這是天掉下來的大禮,豈可輕易放過。 不只張天欽「東廠論」、范蘭欽「鬼島論」等「綠藍雙欽」過激言論難以讓大多數台灣人民接受,另像愛國同心會、統促黨在台北市街頭囂張多年,但除了極統派政治人物支持外,多數政治人物敬而遠之,畢竟黑道加上中國金錢豢養支援,實難說服多數台灣人民支持;至於還在拆除中的彰化「五星共產廟」,大喇喇的懸掛五星旗、毛澤東、習近平相片,在台灣仍難被接受,被拆除人民稱快。 民主與言論自由是台灣可貴之處,也是力抗中國意圖併吞的最有力武器,但是自由也不能無限上綱,偏激言論難以起共鳴,只有以理服人才是王道,奉勸像林明溱散播找碴言論的政治人物,你的行為將引發人民反感,請不要低估人民的智慧。 謝捷晃 (曾任媒體記者)
謝捷晃
2018-10-05
屠殺爭議 司法無法還原真相
「屠殺」一書作者葛特曼直指台北市長柯文哲帶病人至中國為器官移植的中間人,甚至有助長活摘法輪功成員器官的可能。柯市長因此委請律師對之提起誹謗罪的告訴,只是葛特曼真能成罪嗎? 就葛特曼書寫的內容,無論是器官仲介,甚或活摘器官等,要非訪談內容,即是夾雜著自我評價的論述,到底有多少是完整呈現、多少是主觀判斷,實難以證明。尤其在刑事審判上,只要不是被害人或目擊者出庭具結後作證,任何於法庭外的陳述皆屬傳聞,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五九條第一項,就須被排除。且依刑事訴訟法第一六○條,就算是證人出庭,也須是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為基礎,若是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也不能為證據。故以查訪資料所完成的書籍,或可用以指摘他人的道德瑕疵,卻因屬傳聞證據,致會被排除於法庭之外。則葛特曼是否因此無法證實所言為真,致必觸犯誹謗罪呢? 根據刑法第三一○條第二項,意圖散布於眾,而以文字等方法,指摘或傳述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屬告訴乃論的誹謗罪。不過根據同條第三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仍可阻卻責任。而因「屠殺」一書所言,都屬傳聞,除非找到當事人出庭,否則,根本無法證明是真,葛特曼似乎就得負起誹謗之罪責。 惟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基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對於真實與否,乃採取善意傾向原則,即被告雖無法證明所傳述者為真,但只要是基於善意,仍不構成誹謗罪。而葛特曼於書中所指,皆是訪談調查而來,自屬有所本的善意,而不會有誹謗罪之問題。 此外,葛特曼有否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呢?因依此法第一○四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以文字等方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生損害他人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不僅是非告訴乃論,刑罰也比誹謗罪重許多。惟所謂謠言、不實等,皆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且「屠殺」一書所言,也非空穴來風,更在凸顯活摘器官的非人道性,基於罪疑唯輕,亦不會成立此等罪名。這也代表,關於器官移植等之爭議,肯定無法藉由司法還原真相。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
吳景欽
2018-10-05
撤銷白色恐怖前科
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於立法院三讀之前,鹿窟事件是政府官方第一宗主動調查的一九五○年代台灣戒嚴時期白色恐怖最大的政治案件。令人感嘆的是鹿窟事件的監察院調查報告廿一萬字,但由於「國家機密」卻有十五萬字不得公布,結果只准公開六萬字,家屬根本無法得知真相全貌。 日前,監委函請促轉會將鹿窟事件遭判決村民撤銷罪刑及塗銷前科紀錄,促轉會在來來香格里拉飯店舉行大型撤銷公告儀式,特意選擇來來飯店位址,因為這場所就是昔日大門開在青島東路三號的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前期)、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後期),將撤銷一二○○多件白色恐怖相關的有罪判決,包含鹿窟事件的一三五人,並依法辦理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徹底免除那些受害者的冤枉事蹟。 很多民眾原來以為已獲得補償或賠償、有取得歷任總統頒發的「回復名譽證書」,就沒有前科紀錄了,其實法律上的前科紀錄仍然存在,這次有法源依據的撤銷有罪之公告後,司法院、國防部、警政署才會依法辦理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就像民眾向銀行的貸款,需還清全數款項,才能取得清償證明並進行塗銷)。 筆者有幸自四十歲開始深入了解台灣二二八事件,並擔任解說志工長達廿一年。十年前,有兩位北一女的歷史教師帶學生參觀二二八館,就被校方與家長列為黑名單教師。日前欣見台北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教國文的年輕男老師,帶領卅八位高一學生走訪司法院、台北二二八館、黃氏節孝坊(女性人權)等人權議題的實地校外教學,獲得學生及現任校長與學務處的肯定。我們感念與慶幸自己的先人或長輩不是人權的受害或受難者,人權教育的落實不外乎「將心比心」的同理心吧! (作者為人權與文史工作者)
鄭麗真
2018-10-05
台灣正名的另一條路
自二二八大慘案以來,台灣人努力要推翻中國國民黨的獨裁統治,前仆後繼,不怕犧牲,終於在二○○○年民進黨的陳水扁選上總統。那是一場公開且公平的民主選舉,所選出來的政府有代表全體台灣人民的正當性,這就是民族自決,這就成立一個新且獨立的國家。民族自決是指:「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這民族自決只有原則,並沒有規定實現的方式。這民族自決也否決先前任何對台灣主權的要求,亦即「台灣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不能成立。然而沿用下來這個「中華民國」的國名有其歷史包袱,很多台灣人不喜歡,所以台灣只有正名的問題,已經沒有獨立的問題。 要更改國名必須經由現有的民主程序來決定,但現行的公投法卻不准變更國名,這有其歷史淵源。陳水扁總統在二○○○年就職典禮必須發表「四不一沒有」,內容是「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同樣的,蔡英文總統在二○一六年就任時也必須宣布「維持現狀」。這些都是來自美國的壓力。至於公投法,蔡同榮立委在世的時候,曾向陳儀深教授坦白說起二○○三年公投法在立法院通過時,由於美國與中國的壓力,陳水扁總統要求他撤案(見二○一八年九月廿五日自由時報)。去年公投法部分條文要修正時,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竟然到立法院遊說。美國如此做是要維持台海的和平。 現在喜樂島明明知道蔡英文總統必須「維持現狀」,仍一再攻擊蔡英文,要逼她修改公投法,甚至不要支持她連任總統,也將民進黨當主要敵人。筆者旅居國外,看到台灣人如此不能團結,勇於內鬥,實在痛心。 不過我們仍然要想辦法用台灣來做國名。很少人知道希臘的正式國名是the Hellenic Republic,但在聯合國通用Greece,亦即有兩個國名。在公投法不准更換國名的條件下,我們應該還可以公投或修改憲法來通過「中華民國亦稱為台灣」。以後我們對外可稱為台灣,也可叫做中華民國。蔡英文總統在今年八月過境洛杉磯時,上千的台灣鄉親熱烈去歡迎她。在餐會講台的上方就寫著「歡迎中華民國(台灣)蔡英文總統」,亦即中華民國也稱為台灣,不過這是沒有正式通過的偷跑。如果台灣也是國名,我們可以不提中華民國,只叫台灣就可以。 (作者旅居美國加州,著有「期待明天的人—二二八消失的檢察官王育霖」)
王克雄
2018-10-05
造假文化
TaCo
2018-10-05
荒謬的台灣,蛋蛋的哀愁
荒謬的台灣,蛋蛋的哀愁-2018。
蕭瑩燈
2018-10-04
葛特曼「屠殺」一書國際記者會側寫
之一 我實在是大開眼界了。 在葛特曼《屠殺》一書國際記者會上,第一個記者問「請問你認為柯文哲是個騙子嗎」,卻不問「為何如此認為?」。 第二個記者堅持要用他那種結巴得跟我一樣嚴重的英語問出他的兩個問題「第一,為何兩次都選在台灣的選舉年來台灣討論這本書?」、「根據歐盟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在書本裡面使用柯文哲的照片是恰當的嗎?」。然後,不知道我有沒有聽錯:第二位發問者在葛特曼回答問題的時候,似乎還不斷不斷地打斷他,讓葛特曼不得兩三次說「等一下等一下你得讓我說一下」……。 圖片來源:中央社 我的老天鵝!這是一個討論人體活摘這種可怕嚴肅議題的場合耶!你以為是壹週刊拿著麥克風堵藝人追八卦嗎? 中華台北記者的素質,難道真的就是這種水平? 之二 然後,在我看來,如果我是葛特曼,我當然是故意利用台灣的選舉年來討論我的這本書。因為我花七年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讓全世界關注活摘器官這種無比邪惡的事情。然後我又聽說你們中華台北人最常說「民主不能當飯吃」,彷彿只在乎一切能夠當飯吃的東西,所以我當然只好挑在選舉期間來引起你們台灣人對這件事情的關注啊! 你說我「打書」?奇怪了。做一件事情只能有一個目的嗎?我花七年與無數的心血、甚至冒著危險去調查這樣的罪惡,難道不可以把書拿來賣嗎?難道我不希望這本書賣得好嗎?如果書賣得好,不但可以稍微補償我那七年的時間與精力,更可以讓更多人深刻關注這種罪惡。我打書?對啊!有什麼問題嗎? 我不打書才奇怪吧? 幸好第三個記者緊接著問出了關鍵的問題:「為何認為柯醫師是個騙子?你是否覺得他違反人權?」。 天佑台灣。台灣還是有腦袋正常的人。 之三 吳祥輝說得妙「你管我什麼時候出版」、「這種時候最多人注意」,還有最重要的,是「把真相說出來就對了!」 之四 記者會大概到了第五十分鐘的時候,當葛特曼說到中國無錫市的醫院時,葛特曼的情緒之激動。我跟你說,已經完全沒有爭議了。就算葛特曼竟然真的有哪些調查不夠翔實的地方,他所說的也一定是真心話。因為,除非你是頂級的演員、絕頂的說謊高手,否則你很難一邊說謊、一邊表現出義憤填膺到幾乎發抖的肢體語言。那真的太難了。 在此同時,柯文哲在幹嘛呢?柯文哲正在拒絕受訪。 誰說謊?誰吐實?已經不證自明了。 之五 在此同時,柯文哲反問「請問是在指控我還是在指控台大醫院」,試圖把台大醫院拖下水。 我個人相信:活摘器官這種等級的罪惡,絕對不是少數幾個人能夠完成的。 從操刀手到外圍人員,絕對是一個龐大的組織。醫師洪浩雲也在電視上親口承認台灣確實存在著「仲介器官買賣」的事實。所以,雖然我沒有直接的證據,但是我主觀相信某些台大醫院的醫療人員也一定有涉入活摘器官的某一環節。 之六 整個台大醫院裡面,那些醫護人員,沒有一個不聰明的。有些或許會因為自大而表現出驚人的、近乎愚蠢的坦白(比如說,如果洪浩雲醫師沒有打算以污點證人的身份揭發這種罪惡,為什麼會笨到在電視上公開承認自己曾經仲介器官買賣呢?)。不論如何,現在你柯文哲出了這種大包,竟然想要把整個台大醫院拖下去陪葬?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你以為台大醫院裡面那無數的天才都是吃素的嗎? 柯文哲試著把台大醫院拖下水?如果拖不動也就算了;一旦台大醫院覺得「搞不好真的有可能被柯文哲拖下水」的時候,台大醫院會用怎樣的資源切割並且踩柯文哲一腳? 柯文哲簡直是在替自己敲封棺釘啊! 之七 誒,那個,如果要站上世界舞台、或是如果要與全世界溝通,英文能力真的很重要。 然後,我喜歡葛特曼。當台下記者圍剿即席翻譯員的表現時,葛特曼說「Be nice」。誰溫暖些?誰的人格高尚些?已經不證自明了。 之八 記者:「柯文哲說,如果你不更正,柯要用盡全力告你。請問你如何回應?」 葛特曼:「I am greeting 我歡迎」 (這裡是我自己翻的。不知道有沒有聽錯/翻錯)。 哈哈!柯文哲?大家都在看哦!你如果不提告,可就糗大了! 之九 大約是九月初的時候,江湖謠傳葛特曼會在 9 月 17 日要來台灣,柯文哲說屆時要好好問葛特曼,葛特曼在自己的臉書上說「那個誰誰誰去轉告一下,那天我要去做頭髮沒空耶」。 我一時之間不懂這是什麼梗,看了網友貼文才赫然發現原來葛特曼拿自己的光頭開玩笑。哈哈!很幽默!我喜歡! 剛剛,聽了葛特曼自己說才知道,原來葛特曼自己有腦瘤!可是他竟然還能夠拿自己的光頭開玩笑! 這真的是很了不起的幽默。我真心喜愛這位葛特曼先生。 之十 「您寫這本書是為了器官活摘的問題,請問柯文哲哪部分的證詞對您來說是最珍貴的?」 總算有位女士從比較宏觀、一個地球公民的角度去問。雖然問題終究還是回到了柯文哲身上。 「It’s a gobal issue ! Guys!」聽到葛特曼的這句話,我真的覺得很慚愧。 眼看著記者會就要落幕了,滿場的問題,都是柯文哲柯文哲柯文哲。或許中華台北的公民素質,只有落後全世界五十年吧?
吳傳立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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