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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跌倒也會撿到黃金?

在中國跌倒也會撿到黃金?

  最近又有媒體炒作台灣的人才外流問題,試圖讓大家覺得,好像身邊的人都要到中國工作或求學。這是所謂惠台方案之後,另一波統戰輿論攻勢。 有更好的條件,人才當然會移動,但是移動有移動的成本,生涯規劃是極其嚴肅的選擇,媒體一味說中國的好,閉口不提風險,實在不太負責任。 沒有人否認中國經濟的發展,不過在台灣,說中國好的人太多,談風險的人卻太少。惠台措施登台後,更是很多人爭相吹捧。馬英九甚至說,台灣人才被中國挖走,他「高興得要命」。 筆者一向認為,到中國求學、找工作,甚至創業,這是個人自由,沒有對錯。但是從國家層次來看,人才外流中國,確實有發展跟安全隱憂的國家利益問題。因此,台灣的政府跟社會應該向大眾說明兩個面向,一個是中國的風險、另一個是台灣的機會。 中國的風險顯而易見,再怎麼看似黃金滿地、機會滿滿,也要面臨威權國家的不確定性。比方說,很多演藝人員到中國發展,一被貼上台獨標籤,前途就渺茫黯淡。前陣子還有作家的書,因此被下架無法販售。 很多台灣學術人才西進中國,筆者就有同學到對岸教書。不過中國各地的制度不盡相同,真的像宣傳所說的薪水三倍的只是少數。加上各種社會限制,學術自由只在夢中有。 這兩年台灣多了很多機會,像筆者從事的綠能產業,就有不錯的契機,我們公司就因此擴大規模,多請很多員工。小英總統剛去看過的國防航太產業,也增加不少好的工作機會。對台灣來說,要解決人才外流,中國真的不是萬靈丹,做好自己,固本強身才是正道。 (作者為綠能業者)
王漢銘 2018-04-29
兩韓能 兩岸不能

兩韓能 兩岸不能

  南北韓是南北韓,兩岸是兩岸,不要混為一談。 兩韓峰會於日前登場,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跨越北緯三十八度的軍事分界線,南韓總統文在寅親自迎接,這個出人意料的時刻跟場面,自然全球矚目,台灣親中者,也自然喜歡拿來類比,期待兩岸能夠如同兩韓那般破冰對話。 只是很遺憾的,兩岸怎麼看都不可能如同兩韓。人家是兩個國家,兩個都是在聯合國有席位的會員國,但兩岸呢?中國是國家沒錯,中國還是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台灣卻什麼都不是,現狀的定位就完全不一樣了。 因為台灣什麼都不是,所以,中國不會跟台灣對等。而台灣之所以什麼都不是,是因為中國視台灣為它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所以,極盡威脅恐嚇之能事,以至於台灣多數人害怕戰爭而不敢建國獨立,兩岸完全不對等,又怎麼可能如同兩韓?有沒有對等,看看今年蕭萬長參加博鰲論壇時聽訓於習近平的那副卑微模樣,就一目了然了。中國這樣對待台灣前副總統,自然也是以上對下的姿態對著台灣跟執政者,只要中國的姿態不變,兩岸就不可能如同兩韓,偏偏這些親中者,視之為理所當然,從未譴責中國,甚至還助長其氣焰,然後又說希望兩岸如同兩韓,這是不知所云,還是別有用心? 提到對等,民進黨強調尊嚴,國民黨也強調尊嚴,大家都在講尊嚴,筆者相信蕭萬長不會卑賤到不想要有尊嚴,然而,當你到了人家的地盤上,膽怯不敢理直氣壯,連要個對等尊嚴都講得唯唯諾諾的時候,就已經尊嚴掃地了。換言之,有沒有尊嚴,就看你是用什麼樣的態度要這個尊嚴的,如果連要個尊嚴都那麼沒有尊嚴,怎麼會有尊嚴?話再講回來,尊嚴也不是用要的,是自己應該主動去展現的。什麼才是有尊嚴的表現?賴清德當年在復旦大學對著中國官員跟校方的講話,沒有膽怯,沒有唯諾,立場堅定,言詞犀利,讓對方面有難色,又無法應對,這就是有尊嚴的表現,這就是對等。 如果要羨慕南北韓,就請一起力抗中國的蠻橫無理,並且為台灣的建國大業奉獻心力,讓兩岸成為真正的國與國關係,之後再進一步的與其交朋友,而不是一再的附和中國來打壓台灣。 (作者為台灣國家展望會發起人,備役軍法少校)
劉哲嘉 2018-04-29
大學自治不是撒手不管

大學自治不是撒手不管

  教育部以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管中閔聘任案。一如預期的,國民黨與保管人士猛批教育部侵犯大學自治,踐踏學術自由。然以實例觀之,大學自治豈可無限上綱? 筆者之前任職的學校,因爆發財務危機,校長請辭,學校董事會提報校長代理第一順位的教務長為代理校長,教育部審查後以違反學校組織規程為由駁回,要求董事會重新提報合格人選。 校方收到教育部公文後檢視相關法規發現,學校的組織規程明文規定,教務長、學務長需具教授資格,總務長需具副教授資格,而該教務長是副教授,教育部駁回有理,所以重新提報也是副教授的總務長擔任代理校長,教育部就無異議的核准。 經此事件,學校檢視校內人力狀況,修改組織規程陳報教育部,將教務長、學務長資格放寬為副教授,同時也放寬系主任資格,但教育部對前者無異議,放寬系主任資格則以違反大學法為由駁回,學校只得依教育部函示重新修改提報,終於獲得教育部核備。 這是在馬政府時期的實際案例,當時學校對主管機關的決定,都虛心受教並改正,不認為教育部侵犯大學自治。 連私校大學的代理校長與基本重要法規,教育部基於主管機關權責,都有權把關了,何況國立大學主要經費來源是納稅人的錢,主管機關如發現遴選過程有問題難道不能過問嗎?候選人擔任有給職的獨立董事,和遴選委員有共同利益關係,因為沒有揭露,遴選委員等同是在資訊不充分的狀態下投票,這樣沒有問題嗎?大學法第九條規定,遴選校長後由教育部聘任之,難道教育部只能像藍營名嘴說的:「大學選出了校長以後,教育部其實只有蓋章發聘書的份」,照單全收,不能駁回嗎? 自一九九四年大學法修訂後,過去國立大學校長由官方指派,改採各校舉辦校長遴選,以落實大學自治精神。如今大學自治已是國人的「普世價值」,但也不能無限上綱。從去年開始,包括台大、陽明、文化和高醫等校,校長遴選之路困難重重,教育部應趁機檢討校長遴選機制與相關法規,在尊重大學自主的同時,也讓遴選過程更加嚴謹,以減少爭議。 (作者為前高鳳數位內容學院代理校長)
謝捷晃 2018-04-29
管中閔威脅柯文哲連任

管中閔威脅柯文哲連任

  台大在3月24日臨時校務會議,本來想以「這一兩年有37名教授兼職,在學校流程簽辦上,有95%(即35名)的同意書都採追認」,綁架其他34名教授當人質,掩護管中閔就任台大校長;無奈教育部不買單(見下表),直指管「違法兼職」。台大自己恐怕得先檢討內部「特權兼職」的混亂管理,進行修正後,對外高喊「校園自主」,才能理直氣壯;否則只是淪為其他學校恥笑與讓畢業校友臉上無光的一場鬧劇。    違反相關法規 教育部判定依據 專案小組認為,台大校長地位崇高,對國家社會發展有莫大影響,教育部對於校長遴選,具有適法性審查權限。 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台大與台灣大尚未有產學合作契約之際,即已兼任台灣大獨立董事等三職,違法事證明確,且未曾在遴選程序揭露,因行為違反法令,不應予以聘任。 法律報告直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規定,專任教育人員必須事先書面報經學校核准後,才得兼職,且以該兼職單位已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為必要條件。 另依台大專任教師兼任非政府機關職務簽辦表,台大規定亦以完成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作為書面同意兼職之要件。 專案小組調查,管於去年5月2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申請兼職台灣大獨董期間為106年6月14日至109年6月13日,而據台大函文,台大是在10月2日才正式函知台灣大與管中閔同意兼職,因此可證管違法先行兼任台灣大獨董。 不僅如此,管中閔於去年8月1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台大副校長郭大維在去年9月22日代理校長才批可,管中閔卻是自同年6月14日起開始兼職台灣大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又依台灣大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表,管在去年8月31日已實際出席台灣大薪酬委員會運作,也就是在郭大維批可前,管中閔違法偷跑兼職,而此違法與管參選台大校長具有時序上緊密關聯,可認定兩者有重大關聯性。 至於國台辦兩度護航管中閔,顯得事有蹊蹺;本來只是「台大派系內鬥」,管中閔引國民黨勢力塑造「藍綠對決」,國台辦見獵心喜再拉高成「兩岸對決」。跟劉兆玄等「仁社」成員,力拱郭位擔任中研院長一樣,充滿「支那要控制台灣內部」的陰謀算計,反而害了管自己: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4月25日 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廈門大學曾經說明過相關狀況,管中閔曾被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聘為客座教授,但是不授課、不支酬。安峰山說:「管教授沒有在廈門大學擔任教職,也沒有開設專業課程,沒有擔任碩士或者博士生的指導老師。另外,也沒有領取過薪酬。我瞭解的情況大概就是這些。」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兩岸交流三十年來,許多台灣的專家學者來大陸從事兩岸教育和學術交流,在大陸相關專業領域擔任榮譽職務或者開設講座,這是正常的交流活動,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對兩岸都有利。而民進黨當局採取雙重標準,限制兩岸交流,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人士,這是不得人心的。 柯文哲兩度插花看似奇怪,實則事關他的連任:1. 管中閔是國民黨員,正藍軍,對藍營來說,比丁守中更有吸引力;2. 若藍營真的捧管中閔出來選台北市長,柯就無法操作被中央政府打壓,「裝弱勢」騙選票;3. 更重要的是,管在支那到處兼職,關係比柯更好。柯花了三年多,猛舔中共懶叭、並向藍營交心,不就毀於一旦?    2018年3月24日 2018年4月28日 柯文哲表示,管中閔上任固然有爭議,但不上任爭議會更大,所以他個人認為「就是給管中閔上任算了」。 柯文哲說,自己實在不願意批評民進黨,但以他還是現任台大醫學院外科教授的身分來看,這嚴重侵犯大學自主,「不知道哪個白癡決定了這個政策」,應該檢討。 有網友觀察到,近來馬英九不敢面對自己齷齪的過去,在應訊時、故意接連兩次行使緘默權,其後再發聲明(第一次、第二次),力抗北檢的偵查;這與管中閔幾個月來「神隱」,卻發聲明(見下圖)對抗教育部的言行一模一樣,想把整個社會拉回「藍綠對抗」的老路。   該網友就期待,或許可以看到類似馬英九的「參選聲明」,我們也覺得非常有趣,可以增加年底選戰的可看性:    
pfge 2018-04-28
把軍人的臉都丟光了!

把軍人的臉都丟光了!

★當年說【民主運動人士】告洋狀,今天這些人卻是為自己的利益告洋狀,真是把軍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些人不是都以【中華民國憲法】自稱是【法統】,這會兒怎麼又要美國介入了 ? 先把自己的神智弄清楚吧! ★找習近平吧!【吳斯懷】不是很有門路的嗎 ? 前年去過【人民大會】聽訓的忘了嗎 ? 還跟著人家唱東方紅不是嗎 ? 為月退11萬變10萬...吳斯懷帶人衝立院釀死傷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07524 【新聞連結】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07524
林佩縈 2018-04-27
挺管聲明

挺管聲明

TaCo 2018-04-29
陳抗有兩種

陳抗有兩種

    這一週極不平靜,在院外「反年改」的退休軍警團體進行陳抗,一度有人衝進監察院,把二樓陽台旗桿上的「國旗」扯下。脫序的行為,警方似乎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很快就放人。   星期四早上我搭公務車到院上班,駕駛說只能從忠孝東路的大門進入,才到矮圍牆入口處等待警方把鐵柵門拉開,就有一個小個子走上前,從車窗往裡探視,可能一時沒有認出是我,直到車進了牆內的警察人牆,他才驚呼一聲「是陳XX」,開始猛按手中的汽笛。等我下車站在大廳外的台階上回頭看,只見十多個民眾快速聚攏到大門外,汽笛聲與「陳XX出來」的喊聲大作。本來想比個中指,又想有失尖尾身份而作罷;事後駕駛告訴我,也有許多「統的」混在裡面。   時光倒流,想起我年輕時候參加的頭兩次「陳抗」─ 那時候稱為「街頭抗爭」,順耳多了。第一次在1991年的「國慶日」,訴求是「廢惡法、反閱兵」,也就是要求中國國民黨政權廢除〈刑法〉第100條的「和平內亂罪」;第二次就在次年,我因緣際會地擔任了民主進步黨的秘書長,才去一星期,就參加了民進黨發動的「419總統直選大遊行」,這個遊行最後變成了另一次在台北車站前的抗爭。   419總統直選大遊行報導 419總統直選抗爭實錄,糾察護衛著受傷民眾 這兩次街頭運動和今天的「反年改」陳抗,真有天壤之別,最大的差異當然就是抗爭的目標何在、正當性何在。以往好像沒有人會為了一些「私慾私利」而進行集體抗爭,個人有再大的損失或委屈,也不會在街頭大聲嚷嚷、不惜干擾行人、打亂社會秩序。只有為了反抗專制獨裁、追求民主人權,才會集結群體的力量去挑戰政府公權、甚至抵抗國家的制式武力。今天在街頭喊打喊殺的退役軍警,為了保住自己的黨國餘惠、既得利益,居然還有臉自稱「八百壯士」站上宣傳車、大呼「日子不好過、被迫上街頭」,就算現在只是拿來做對照,都可能有辱當年的同志們。   李鎮源院士在「100行動聯盟」的靜坐現場 除了目標正當,過程也必須令人信服,當年抗爭有兩個特色:第一、發起者都是具有社會清望的人士,像林山田教授與李鎮源院士,以及林義雄主席等,即使是執政黨高層也由心底尊敬他們,不敢造次;反觀今天的退將退警就算官拜上將,誰瞧得起?第二、過去主事者都有一種社會責任感,過程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衝突,所以謹守「愛與非暴力」的原則,事前有演訓,還會指派糾察隊防止個別參與者情緒失控;現在則是領導者暗中鼓動暴行,預先安排蒙面歹徒挑釁警方、「無差別」攻擊媒體工作者。我還記得當初「100行動聯盟」抗爭結束時,幾乎所有的採訪記者都站在我們一邊,無分藍綠譴責警察暴力,這也是何以不到一年之後,國民黨終於實質廢止了「和平內亂罪」。   所以我有資格說,陳抗有兩種:一種留芳、一種遺臭;一種可敬、一種可恥。
陳師孟 2018-04-28
上任後停發生煤許可 侯友宜先生是認真的嗎?

上任後停發生煤許可 侯友宜先生是認真的嗎?

奇怪了,你們一個市長說今年一月停止核發生煤使用許可,一個副市長(侯友宜)要出來選市長的說早在2016年就宣布了,到底是誰說的正確呢?(資料照)   選舉到了,什麼話都有人講,日前國民黨的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先生,公開宣布,他當選之後,保證一定禁止核發生煤許可。而面對對手,民進黨的蘇貞昌前院長,指其發言為「選舉語言,不能太當真」,並質疑如果要停發,為何之前七年都不停發?侯友宜則反酸老縣長沒搞清楚狀況,我們新北市早在2016年就宣布停發生煤許可了。 不管怎麼說,空汙的確是我們無法迴避的問題,但這種「我當選後就怎樣」的語言,我們聽多了也是會膩。關於生煤使用,台灣很多個縣市都在檢討,台中雲林用限制使用總量的策略,而新北市號稱要停發,這種非零即一的政策,在我們產業界來看,是可怕的。 生煤並不是只有發電廠在用,它還是全台各大小工廠中,鍋爐的重要燃料來源,沒有辦法,生煤跟天然氣相比,成本差距不小,而今天你新北市政府說停發許可就停發,就等著看多少中小企業來跟你抗議了,何況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政府是要人民立刻不能做什麼的,侯友宜先生可能警察當久了,把當警察那一套雷厲風行的做法拿來用在公共政策上,這是十分危險的。 至於侯友宜先生反駁蘇貞昌前院長的「早在2016年就宣布停發生煤許可了」,這句話還真的是個選舉語言,為什麼呢?因為我們還記憶猶新,新北市的朱立倫市長,今年一月才在回答記者有關深澳電廠議題時,說出「停發生煤的許可並不是針對深澳電廠,新北市早在今年1月就已宣布停止核發生煤的使用許可」。這下奇怪了,你們一個市長說今年一月停止核發生煤使用許可,一個副市長要出來選市長的說早在2016年就宣布了,到底是誰說的正確呢?新北市政府的兩個首長,面對如此重大的能源經濟政策,口徑完全不一致,真叫我們無所適從。 而其實這個政策更可怕的是,未來如果真的給侯友宜先生選上新北市長了,停止核發生煤許可,首當其衝的就是林口電廠,這個佔全台灣發電量近百分之五的電廠,而在目前台灣能源供應比例南北不均的狀況下,林口電廠幾乎沒有任何降載的本錢,而加上新北市政府又極力反對深澳電廠的興建,核一二廠又即將停用了,我們的用電安全真的是受到威脅。重點是,這並不是只有新北市的事情,同時還關係到全台灣人的生活,但現在新北市政府與侯友宜先生的選舉策略,講坦白的,就是綁架全台灣人的用電安全來贏得選舉,這真的還挺不道德的。 要解決空氣汙染的方式很多,每天街上跑的車子燒汽油都有空氣汙染,但我們會去禁止汽車使用汽油,甚至下令全部改用電動車嗎?一定不會吧?否則我們怎麼會強制汽機車要排氣檢驗,要裝觸媒轉化器等空氣汙染抑制裝置呢?同樣道理,燒生煤也是一樣,一天到晚要禁止使用生煤,簡直是搞錯重點,該關心的應該是燒了之後排出來的廢氣,有沒有合乎空氣污染的管制標準,講句實在的,就是要叫廠商,你敢用生煤就要想辦法讓排出的廢氣是合乎標準的,如果做不到或是成本太高,你要求廠商用生煤還不一定敢用,這才是治本之道。 最後還是請要選舉的諸位候選人們,不要一到選舉就開始覺得人民好騙了,作為一個政治人物,講話要有所本,同時政策也要真正能解決問題,才能得到選民的認同。 (中小企業主)
吳國明 2018-04-28
柯文哲,你才是真正的白痴

柯文哲,你才是真正的白痴

  柯文哲直白認為教育部不核聘管中閔,「不知道那個白痴做的決定?」唉呀啊!柯P,你自稱智商150多,但由你此發問,我認為你才是白痴,才會問這種「用膝蓋想也知道的問題」!圖/資料照,張家銘攝   教育部昨天核定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因遴選過程有重大瑕疵,因而「當選無效」,退回台大重新辦理校長遴選,再報教育部核聘。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他如以台大教授的身分來看,不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是違反「大學自治」、「不知道是那一個白痴決定的?」,在他認為,讓管當校長比不當要好。 柯文哲特別強調他現在是台大教授身份「借調」當台北市長,所以他是以台大教授身分發言。其實,柯文哲以什麼身份發言都沒差,不是用台大教授身份就比較有權威或正確,台灣有句俗諺說:牛就是牛,牽到北京也是牛。 柯文哲直白認為教育部不核聘管中閔,「不知道那個白痴做的決定?」唉呀啊!柯P,你自稱智商150多,但由你此發問,我認為你才是白痴,才會問這種「用膝蓋想也知道的問題」! 教育部決定不核聘管中閔,不管中間有多少會議諮詢,最後下決定的當然是教育部長吳茂昆,負行政和法律責任的也是吳茂昆,柯P你枉為台大教授和現任台北市長,還問這個白痴問題,那你不是白痴,誰才是白痴? 柯P你挺管是你的自由,但是整個案子你應該很清楚黑白是非,但你裝糊塗,言不由衷,究竟是為了討好藍營以利於自己的競選連任,還是有其他不為外人知的考量,吾人難以正確猜測,因為縱使猜對了,你也不會承認的。 對於管案,至少已有三大項數十小項爭點,彰顯在公論上,你既然那麼挺管,好歹也就這三大項爭點,說些道理來聽聽,不要只會用一句「大學自治」來COVER一切,那不就正合了「一皮天下無難事」嗎?「大學自治」就是藍色義和團的金鐘罩、鐵布衫嗎?還是國王透明的外衣?聰明如你,和三年半前的「素人柯P」比照起來,你現在雖然有首都市長的光環,據說民調也領先群倫,但在我看來,你已由以往樸直認真的救治病患仁醫,變成猥瑣不堪只會自我膨脹的不倫政客,相差何止萬里。 老實講,當你高票當選後,去拜訪郝龍斌,出來就對你在競選中第一條政見信誓旦旦要拆忠孝西路候車亭之事,說要再研議,讓支持你不遺餘力的在下,大吃一驚,立刻提筆投書自由廣場,以商鞅變法搬木頭賞金百兩「民無信不立」之故事勸諫,你也從善如流在就任第一天就開拆之,至今仍是你為人津津樂道的首功。要是當時你反悔,不拆十年不用的候車亭,早就被看破手腳了。 接下來,還有想用路口監視器替代員警開違停罰單,暴露醫學教授,連高速公路的測速照相器和路口監視器的差別都搞不清楚,這不能怪你,因為「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術業有專攻」、「孔子不如老農、不如老圃」。還有波多野結衣的悠遊卡,實在被玩得「火燒屁股」,你還想當駝鳥把頭繼續埋在沙中。此二事我也不客氣在自由廣場評論一番,你也立刻改之。此後,我就心冷了,不再對你作為有所著墨,尤其你有關中國的發言,我連看都懶得看,遑論再寫文章了。 我今天再次提筆談你,並非想再像以前基於關懷向你規勸或提供管見,而是要明白答復你有關管案「誰是白痴」的問題,你,柯文哲才是白痴!當然,還有人怕你2020出來選總統,所以要禮讓你選連任⋯⋯,果真有此議,這些人也是白痴,用膝蓋想也知道,你柯文哲現在是有一些不小知名度,但多是空氣虛名,比人氣正高時的馬英九還差多了,阿九會從顛峰摔到9%,「民意如流水」啊!你想一想自嗨自爽可以,可不要被老共或藍丁灌迷湯,灌得真以為2020可以選總統,那會輸得比朱立倫或洪秀柱更難看,好自為之。
王伯仁 2018-04-28
228的前奏曲

228的前奏曲

  228事件爆發後,接續而來的血腥鎮壓,也正是鄭州事件和昆明事件的合理延續,所以兩岸實可視為228的前奏曲。論者若能就此一點切入,應可更精確掌握老蔣總統應負罪責,而獨派激進青年等輩年輕世代,也可對這一深具爭議性歷史議題,建立更不容反駁認識。圖為政大蔣中正銅像。圖/程士華     本月11日我在民報網站發表「是否可以不護短」一文,論及獨派激進青年在蔣棺潑漆,曾慨歎該等青年徒知重複反蔣仇蔣人士慣用論調,而「未掌握到老蔣總統無可否認的真正罪責」。有朋友閱後即質問我,略謂你既認為指控罪名難以成立,也意指他另有不容推卸罪責,則你又以為「什麼才是他面對228事件,真正該受譴責理由?」 本文即以當年發生在中國本土兩樁事件作為佐證,以闡明至少以我的認知,何者才是他真正罪責所在。這也是我對該朋友的答覆。 第一樁案例是1941年底,發生在河南鄭州。當地一位軍統局主管奉命他調,某李姓副主管因未得真除,竟含恨糾結同夥將新任主管慘殺。不久又因內訌引發又一次血案,前後共有7人喪命,且有一人是未滿月嬰兒,因母親被滅口同時遇害。 上述這一鄭州慘案未見載諸史書文獻,原是即冷門史料,我也是偶然讀到一位情特人員回憶錄才知。但第二樁發生於1946年7月雲南昆明,李公樸和聞一多兩教授被刺殺事件,則是曾轟動全國重大史實。事由先是李發表激烈演說抨擊政府,即被當街狙擊殺害,不出數日聞也因痛批李遇害事件遭逢同一命運。而根據事後調查,兩人的死因,應是衛戍當地軍事將領不能忍受反政府言論,為洩憤或邀寵將兩人殺害。 鄭州事件和昆明事件,雖不是死傷千百人重大慘案,卻都具有極不尋常象徵意義,顯現出當年中國本土的無法無天的黑幫風尚。蓋以無論情特人員結果擅殺主管,或駐軍將領口族令刺殺知名文化人,都不是現代文明法治社會能有現象,而中國在戰時和戰後發生這兩起駭人醜聞,顯示其距離文明法治尚遠。所以其後之發生228事件也不足為異。鄭州事件和昆明事件,應也可視為228的前奏曲。 然而當時以及其後軍方以及情特人員所表現目無法紀,任意殺人作風,又是在誰人領導統轄下形成,是受到誰人「身教」影響?這也應該是老蔣總統不僅對228事件,也該對中國本土歷史應負的罪責。可惜論者多未發掘到,或至少是忽視掉這一層面。 國人談論228事件,論及老蔣總統應負罪責,所舉理由多是想當然耳的推論,而欠缺真正一針見血直接證據,說來恐不能令公正史家信服。 例如論者常提及一樁事實,是明顯應為事變負責的陳儀和彭孟緝、柯遠芬等人,事後並未受到懲處,彭孟緝且一路高升幹到參謀總長,所以老蔣總統顯然必是指使鎮壓屠殺台民元凶。 但必須注意的是,包庇袒護犯有重大過失部屬,原是他老先生一貫作風。如二次大戰初期,湖南軍政當局曲解所謂焦土抗戰,自行放火燒掉長沙城,結果應負主要責任省主席未被槍斃,其後反被任命為所謂西北行轅主任,總管西北各省軍政。又如國軍在東北先盛後衰,最後以喪師40餘萬失敗結束,先後主持作戰的熊式輝、陳誠捍衛立煌,也均未受到懲處,陳誠且一路高升到副總統職位。凡此應皆具其苟且姑息風格。 所以老蔣總統放過陳彭柯等人,所顯示是他的昏庸,但並不足以證明他是主謀元凶或認可各該人的犯行。 再如國人時常提起當時派遣陸軍21師增援一事,論者常因該師部隊以機槍掃射碼頭良民,指稱蔣是派軍屠殺人民。但應注意的是,他決定派兵增援,是應陳儀請求,協助鎮壓「奸匪」,而非要來屠殺人民。 老蔣總統一生,確有不少殺人紀錄,初出道即策畫暗殺掉革命領袖陶成章,但終其一生並無縱兵屠殺平民案例。他相信陳儀所說「奸匪」作亂,明顯是未加深思細查,而他對其後發生種種暴行,也可能是同樣輕信報告受到矇蔽。然而若真有這一現象,應也不是意外,他在指揮剿共各戰役,也是不時受到不實報告愚弄誤導。所謂英明領袖也非事實英明,甚至不英明案例更多過英明,否則也不致敗退到台灣。 然而就228而言,所謂老蔣總統是元兇血腥屠夫之說,確實很難令人信服。反蔣、仇蔣人士不斷強調,反而易使國人而尤其是年輕世代,忽略掉他真正該負的歷史責任。 前文所提鄭州事件和昆明事件,前者是情特人員自相殘殺,當然不是老蔣總統指使,後者發生時正是他竭力爭取美國好感,協助他對抗共產黨關鍵時刻,他再愚蠢也不致唆使殺害知名文化人,激起美國社會反感。所以兩起案件他都並無法律責任可言。 然而他雖無須負法律責任,卻有無可推卸的道德責任和政治責任。兩起事件之所以發生,歸根究柢都是起源於他奪得政權後,即「以身作則」樹立起目無法紀無法無天風氣,也因而孕育出軍特幹部肆意胡為現象,以致才有軍統人員自相殘殺,以及軍頭刺殺文化人事件。 228事件爆發後,接續而來的血腥鎮壓,也正是鄭州事件和昆明事件的合理延續,所以兩案實可視為228的前奏曲。論者若能就此一點切入,應可更精確掌握老蔣總統應負罪責,而獨派激進青年等輩年輕世代,也可對這一深具爭議性歷史議題,建立更不容反駁認識。
敏洪奎 2018-04-28
高金演出沒有到位

高金演出沒有到位

台灣影視產業以致於到今天的低俗破敗,關鍵在於態度草率劇本粗糙演員不認真。你看這些企圖演出受害劇情的演咖: A-稍具敬業精神,但表情猥褻。 B-綁得那麼鬆,故意撐開太明顯。 C-只綁一隻手,想騙誰啊? D-一下演中國人一下演原住民,沒一個演到位。  
蕭瑩燈 2018-04-27
教育部總算做對了!

教育部總算做對了!

教育部因誠信與學倫問題,不同意任命管某當台大校長,統派媒體與人士就開始「起肖」(台語),證明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文章。 教育部27日召開台大校長管中閔遴選案跨部會諮詢會議,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明會議結果,表示台大校長管中閔案將退回台大遴選委員會。(資料照) 他們說,當兩韓正在舉行歷史性的和平會談之日,台灣卻在大搞民主內戰,一進一退之間,更反襯台灣內耗之可怕。還說,一個自詡民主進步的政黨,當年也曾參與推動校園民主;到頭來,卻為了打壓異己不惜自毀形象,踐踏民主法治,把「包容」和「依法行政」都踩在腳下。對「台獨工作者」的賴清德而言,為了壯大台獨基業,再怎麼蠻橫都無所謂嗎? 這不是已經很明白了嗎?國民黨不就是學共產黨那一套手法,假借民主反民主?假借自由反自由?別人可以要求自由與民主,國民黨人有何資格?如同國民黨本身就是貪腐祖師爺,有何資格指責人家貪腐?歷史證明,所有國民黨所說的話都應顛倒看才是正確的,畢竟從二二八到美麗島事件,從林義雄、陳文成到江南命案等,國民黨的謊言何止千萬? 管某競選台大校長,過程毫無誠信與利益迴避,連一般教師升等都不如,哪有選上了才說要放棄黨職與兼職?世上哪有公司副董可以參與遴選公司獨董當校長?不是如同以前國民黨的萬年國會選總統一樣荒謬嗎?也如同那些所謂「八百撞死」一樣,明明自私自利死要錢,卻厚顏寡恥說是「護憲維權」。只有國民黨人才敢做這種可恥的事,而不顧忌瓜田李下之嫌。 總之,教育部總算做對了,否則台大名譽恐將毀於一旦。 (教師)
展昭 2018-04-28
維持自我優越感的trouble-maker

維持自我優越感的trouble-maker

反年改團體今天包圍兒童醫院引起眾怒,誠然,他們有發聲的權利,但他們的訴求,注定了他們沒有權進行任何破壞社會秩序的抗爭,更何況是醫院。 我想反年改團體應該沒有思考過,藉由破壞社會秩序來抗爭的理論基礎是什麼?他們只是純粹覺得別人可以亂、我也可以亂,但社會運動從來就不是你不爽就可以打亂別人的生活,重點是你不爽的原因合不合理、是不是有助於社會回到平等狀態? 簡單來說,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為了追求平等、避免在自然狀態下那種比拳頭式的混亂,而自願將一部分的自由和權力賦予政府,政府因此得到力量並透由來制定法律,規範我們的生活及維持日常的秩序。 換句話說,政府可以規範你,是源自於你為了保護自己和其他人平等的生存權利,而賦權給政府的,統治者本身沒有權力,權力是來自於被統治者。 所以當政府無法再保障人民之間的平等時,人民也能收回部份權力進行抗爭,但由於政府握有最大的武力,通常個體的人民不敢輕易地與之對抗,這時社會運動者基於良知以及喚醒大眾重視他們喪失的權利,才會因此挺身而出、才有權藉由造成日常生活的不便,促使人民重視、促使政府對政策作出改變,讓社會重新回到平等之中。 也就是說,社會運動者可以造成大眾生活不便的權力來源,就是公平被破壞後人民收回的權力,他們之所以能得到這些權力,是因為這些抗爭本身,是為了讓你我重新回到公平的狀態。 可是反年改團體呢?他們的作為是試圖要維持社會的不公平,相較於前幾天抗議的越南移工或是更之前的關廠工人,即使一樣都是從私利出發,但一方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為了讓社會回到公平而抗爭,所以同時帶有公益的性質;另一方則完全相反,是為了要維持不公平的現狀而製造混亂,完全都是為了自己。 因此,他們固然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破壞社會秩序?至少在一般看法裡,他們的訴求注定無法被賦權來破壞大眾生活,所以不要再說什麼「民主社會大家都能抗爭」來替他們開脫,因為他們不是什麼藉由抗爭來讓社會回到公平狀態的社會運動者,他們只是一群為了維持社會的不公平以及自我優越感而走上街頭、進而造成大家困擾的trouble-maker。
林艾德 2018-04-26
反年改怎麼可以把警察當出氣筒

反年改怎麼可以把警察當出氣筒

     八百壯士日前在陳抗活動忠,不僅衝撞立法院,而且暴力攻擊執勤警員導致68名受傷。 資料照片 李碩敏/大學兼任講師 年金改革推動以來,受到台灣大多數民眾的支持。而實質受到改革影響年金收入的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也在民主和法律制度保障權益之下,持續透過陳抗活動表達意見。  過去一年半,第一線維持陳抗秩序的警察,極盡可能以溫和、理性的作為,防範各種失序和混亂。有時以動之以情勸導,有時請女警在最前方柔性阻隔,盡量減少反年改對整個社會的衝擊。  不過在前幾天(25日),反軍人年金改革團體「八百壯士」的陳抗活動,不僅衝撞立法院,而且衍生暴力流血事件。68名執勤警員受到暴力攻擊受傷,十多名媒體人員被蓄意追打羞辱。  之前「一例一休」立法、修法,同婚議題的各項陳抗活動,雖然規模遠超過反年改,但大多保持理性和非暴力,只有軍人反年金改革最終把警察當成「出氣筒」,以非常暴力行為橫加相向。因此行政院會指示研議針對攻擊員警的「襲警罪」,有其不得不然的必要性。  對此有法界人士認為,現有的妨害公務致死、致傷,原本就有加重處罰規定,不應疊床架屋又訂立新法。並質疑「襲警罪」立法,是要開民主倒車,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空間,讓台灣重回戒嚴時期?  這種說辭實在有違現實和現狀。  首先,與環保、食安、勞動檢查等公務執行比較,警察人員在執行社會秩序維繫勤務時,有著高度對抗和風險性,應該訂立更嚴謹的法律,給與他們人身安全的保障。  其次,多重因素之下,一些特定領域的陳抗和陳抗組織,已經跳脫原本法治許可的範疇,而以製造社會動蕩和騷亂為目的,此風實不可長。訂定特別法可以阻嚇不法意圖和暴力攻擊的誘因。  還有,訂立「襲警罪」之後,在現有法令之下,陳抗人士在立院周遭常年「安營扎寨」,或「臨時起意」的陳抗活動,只要不涉及暴力行為,合法權益都仍然受到保障,或是寬鬆的法律對待。根本沒有「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空間,讓台灣重回戒嚴時期」疑慮。  台灣社會正面臨不少轉型議題,改革也面對多重阻力,如果持反對意見者,動輒可以把維護秩序和法治的一線警察人員當成「出氣筒」,整個台灣必將倒退和陷入沉淪。
李碩敏 2018-04-28
管中閔不適格 教部不聘任

管中閔不適格 教部不聘任

〔記者林曉雲、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三個多月,教育部終於在昨晚以遴選過程有重大瑕疵,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作出不聘任管中閔的決定。全案回到台大遴選委員會對於候選人資格審查階段,須重新選出台大校長。 台大自主聯盟昨在校內擺攤,販售挺管T恤,管中閔也現身幫支持者簽名。(記者吳柏軒攝) 蔡董選管董 重大瑕疵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明,管中閔參選過程中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等三職,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擔任校長遴選委員,有經濟和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對其他候選人不公,明顯違背學術誠信,教育部因而駁回台大遴委會決定,不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台大去年拿政府經費超過六十七億元,全校師生達到三萬七千人,教育部就國立大學遴選校長,有適法性監督之權;此次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學術倫理和基本誠信均未被彰顯,遴委會未遵守自訂的各階段遴選基本準則,林騰蛟表示,教育部將發函糾正台大和台大遴委會。 蔡明興 應辭遴選委員 林騰蛟說明,整件台大校長遴選案,將回到遴選委員會對於八位候選人的資格初審階段,蔡明興則應請辭遴選委員。接下來台大必須重新走完所有的遴選程序,包括候選人資格初審、遴委會第一次個別推薦投票、校務會議代表第二次投票、最後由遴委會進行最終票選,選出新任的台大校長。 根據跨部會諮詢小組的法律意見,管中閔兼職台灣大獨董是「違法兼職在先」,台大未揭露管中閔與蔡明興之間的利害關係在後,致遴委會無從充分檢視、審議,導致不適格之候選人成為當選人,其遴選組織與結果顯有失公正。 回到台大 重新遴選校長 教育部長吳茂昆昨深夜受訪表示,本於大學自治的精神,台大遴選委員會應該依其權責審議候選人的資格,根據諮詢小組意見,明確指出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的兼職違法,顯示遴選委員會沒有進行詳細檢視候選人資格,違背了其自訂的規範,背離了學術誠信的準則;待台大遴委會完成所有重選程序,將新校長人事案送到教育部時,教育部會再依法把關。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今年一月五日投票選出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為校長當選人,但管接連爆出隱匿擔任台灣大獨董、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擔任校長遴委,造成「蔡董選管董」的重大遴選瑕疵及涉違學術倫理案、赴中兼職等爭議。
吳柏軒 2018-04-28
馬庭內不吭聲 庭外與檢互批

馬庭內不吭聲 庭外與檢互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本週因三中案二度赴台北地檢署出庭,對於北檢週三指責他行使緘默權是「不良示範」一事,馬昨天反批北檢混淆視聽,企圖引導輿論對他做不實攻擊。北檢則發布新聞稿澄清,北檢尊重馬英九行使緘默權,但馬在庭外公開表示「從不畏戰」云云,確實已為國民做出不良的法治示範。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昨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出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馬英九說,北檢不會不知道,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被告得保持緘默」,且檢察官也曾在庭上告訴他,他可以保持緘默,但北檢事後卻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誣指他行使緘默權,是不良的示範,北檢無視法律的規定,混淆視聽,毫不避諱企圖引導輿論,繼續對他做不實攻擊,令人錯愕、遺憾。 北檢強調,馬英九本週庭訊時均保持緘默,檢察官尊重馬的攻防決定與訴訟權利;但馬在偵訊後立即於庭外發言「從不畏戰」云云,曲解本案調查為毀滅其人格、名譽之戰爭,其訴訟上、訴訟外等差異作為,確實令人驚愕,且為國民不良之法治示範。 馬英九昨也批北檢在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有疑慮,難期公正客觀;北檢回應,從檢察官再提出的五十一個問題、提示的廿二項證據,馬應可充分了解確實是基於案情需要才傳訊,絕非輕率發動偵查權。
錢利忠 2018-04-28
兩韓峰會:終止敵對

兩韓峰會:終止敵對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相隔近十一年,兩韓二十七日在板門店南韓轄區「和平之家」舉行史上第三次峰會,當地時間上午約九點半(比台灣快一小時),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從板門店北韓轄區的板門閣,步向已在分隔兩韓的軍事分界線旁等候的南韓總統文在寅,兩人握手寒暄合影,這歷史性一刻,也讓他成為一九五三年簽署韓戰停戰協議以來,首位進入南韓的北韓領導人。峰會下午結束後,兩人簽署「板門店宣言」,宣布兩韓將致力於今年內簽署和平協定、終結韓戰,並以完全無核化為目標。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跨越軍事分界線踏上南韓領土,隨後牽著南韓總統文在寅的手走向北韓側,兩人交談、合照後再返回南韓。(路透) 簽板門店宣言 朝鮮半島無核化 全名為「關於實現半島和平、繁榮及統一的板門店宣言」共計包含十三項協議,包括將在今年迎來停戰協議簽訂六十五週年之際宣布終戰,並將把停戰協議轉換為和平協定,同時積極促成兩韓與美國的三方會談或兩韓與美、中兩國的四方會談。雙方同意透過完全無核化以實現無核半島的共同目標,逐步裁軍,停止一切敵對行為、定期舉行峰會,文在寅並預定今秋訪問平壤。宣言中提到和平十一次,提到核子與無核化各四次,凸顯雙方急於降低緊張並改善關係。 據報導,兩人一見面金正恩就說,到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板門店會面,「我的心怦怦跳」,文在寅則答道,我們已創造歷史時刻。兩人碰面時,金一度即興握著文的手跨過北緯三十八度線,在北韓轄區短暫停留,文似略顯意外,但也讓他成為一九五三年迄今,第三位踏上北韓土地的南韓總統。 由於去年北韓試射飛彈時都迫使文忙於因應,金對此「保證」,不會再把文從睡夢中吵醒,暗示將不再試射飛彈。 兩人下午還攜手種下「和平與繁榮之樹」,議程結束後,就在和平之家正門前聯袂發表宣言。文在寅說,北韓主動採取凍結核武的措施,意義重大,將成為朝鮮半島無核化的起點。金正恩則強調,不會重蹈過去兩韓的協議半途而廢的覆轍。文在寅夫婦並在會場三樓舉行歡迎晚宴,北韓第一夫人李雪主亦出席,雙方互動熱絡,晚宴後金正恩夫婦搭車北返,為歷史性的文金會劃下句點。
茅毅 2018-04-28
頂新劣油案大逆轉 魏應充改判15年

頂新劣油案大逆轉 魏應充改判15年

〔記者楊政郡、張瑞楨、顏宏駿、王憶紅、吳亮儀/綜合報導〕頂新公司涉嫌從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香豬油賣給國人食用,彰化地院宣判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無罪,全國譁然。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歷經兩年餘審理,開庭十六次,連續五天辯論庭,昨二審判決大翻轉,以魏應充違反食安法、觸犯詐欺罪,重判十五年徒刑,頂新公司罰金二億五千萬,重重打臉一審。 頂新劣油案逆轉關鍵 彰化地院二○一五年以越南的官方文件難驗證真偽,雖然頂新原料有重金屬等成分,但精煉後的成品符合衛生規定,做成無罪判決,外界痛批這是「大便精煉也能吃」!彰化地院庭長發言人王義閔昨回應,法官基於職責獨立審判,判決不同原本就很正常,對於二審的結果予以尊重。 台中高分院則認定,食安法規範的不只成品,還有原料,同法四十九條摻偽假冒採抽象危險犯,只要有摻偽假冒就犯罪。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定越南大幸福的原料油,欠缺可供人食用品質,其酸價過高,碘、鉛含量太高,皆對人體有害,雖拿出當地檢驗證明,但還不足以證明可供人食用,因此改判有罪。 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食安法規範對象包括成品與原料,也規定不得摻偽假冒,頂新這件案子很明顯就已經是摻偽假冒了,法院這次的判決,完全符合食安法的精神。 頂新集團表示,法律對於產品油脂的規範不能用於原料油脂,況且頂新成品符合國家規範,將提出上訴、捍衛清白。目前在八德外役監服刑的魏應充透過頂新油品案發言人表示,對於宣判結果,感到十分遺憾,家人都聚在一起共同面對這樣的結果,也非常心疼且不捨。 二審判決如下: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合併判處十五年徒刑,其中得易科罰金六年、不得易科九年;頂新代表人陳茂嘉合併判處十一年六月,其中得易科罰金五年、不得易科六年六月;大幸福總經理楊振益合併判處八年六月,其中得易科罰金一年六月、不得易科七年;頂新總經理常梅峯合併判處八年六月,其中得易科罰金三年,不得易科五年六月。  
自由時報 2018-04-28
四年前的暴警變娃娃

四年前的暴警變娃娃

  為了討論軍人年金改革,台北的街頭上演了一齣警察被群眾打扁的鬧劇。警察怎麼會被打扁?打傷?甚至還被打哭?大家都在問。 回到四年前,因為占多數國民黨的國會要以半分鐘通過服貿協議而引發了太陽花運動,群眾和學生們在占領議場一星期後再進攻至行政院靜坐,當時,他們手勾手坐在地上喊話「捍衛民主、退回服貿」;但是,手無寸鐵的他們,不但被全副武裝的警察打爆,有的被摔出街頭,連坐在馬路上的路人、老人,都無一倖免難逃被鐵鞋踩踏和被警棍亂打。 然而,四年後的今天,早已收到情資的警察,面對有準備汽油、棍子、油壓剪的群眾,卻只是身著一般服裝,肉搏暴力相向的群眾。只見警察被暴民毆傷得站不起來,面容不悅地、甚至快要哭泣地對暴民說:「是你們先踹我們的」、「你們不需要踹人的」、「你們不只踹我還打我」…等柔弱之語,請問,這是警察維持治安應有的反應嗎? 如果是,又為何四年前在行政院裡,時任立法委員前往關心的筆者,看到警察用非常粗暴的手段面對靜坐學生,在現場的我就像現在各位看到在保護被打警察的警察一樣,張開雙臂,希望能保護到學生,而我卻被警察拖入警察的人牆裡踹傷眼骨碎裂以致住院七天。 試問,面對「靜坐群眾」警察用暴力驅散,面對退休軍人暴力相向,警察用柔性勸說終究頭破腳斷;難道,警察執法有不同的標準嗎?或是因為對象不同?還是因為不同的政府執政所致?無論如何,政府應該要給人民一個答案! (作者為台聯組織部主任、第八屆立法委員)
周倪安 2018-04-28
軍人只會殺人放火?

軍人只會殺人放火?

  所謂八百壯士代表黃冬輝,日前出席立法院委員會公聽會時,一再拍桌怒吼,並強調軍人不在乎砍多少,只在乎有無尊嚴;他並嗆聲,若讓只會殺人放火的軍人,淪為弱勢,將成為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黃冬輝烏是何言?本人在此表示最嚴正的抗議:你不但用不當形容來汙衊軍人,來嚴重恐嚇我台灣全體同胞,已犯了將近著手實施之暴動內亂罪,未遂犯亦罰之。而且,把身負保家衛國光榮責任的軍人,誣為「只會殺人放火」,那不就是傳統「強盜」的標準行徑嗎?你誣軍為盜! 包括本人在內,台灣同胞不管本省外省原住民,男生絕大多數服過兵役,義務役和志願役都是軍人啊!女生迄今也有一部分從軍的,但哪一個人肯承受黃冬輝你所汙衊軍人「只會殺人放火」?還要被你拿來當炸彈,恐嚇台灣全體的安好家園? 黃冬輝,你反對軍改是你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不要強姦式的把全部當過兵人的,都妖魔化只會「殺人放火」來遂行你恐嚇取財目的,還大言不慚說錢砍多少不在乎,只要有尊嚴。笑死人了,明明視錢如命,把尊嚴踩地上,還裝清高要來拖累全體軍人,呸! 還有,另個代表謝健虎說,媒體說軍人退休比警消好,這都是抹黑、分化。筆者舉實例,此次金改,公教(含警消)已通過定案,比照軍人中將的警消署長月退俸約剩七萬(替代率最高六十二.五%),而中將月退俸約十萬(替代率最高九十%),士官長最高可達九五%,這是抹黑、分化嗎?謝健虎還說世界各國為少子化都在推動年改,但哪有「愈改愈差的?」言下之意,年金改革是要愈改愈優渥才對!否則什麼叫改革?他還罵退輔會是政府走狗。 夠了,這是「國軍」、「壯士」嗎?還是強盜。蔡政府養癰成患,軟土深掘,難辭其咎,我們也要抗議!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