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觀點

反年改犯罪組織?

反年改犯罪組織?

  在台北世大運開幕式毆警、丟煙霧罐鬧場的所謂「台灣南部抗暴聯盟」,犯案主要成員紛紛落網,居然都是校級退伍軍官,不但丟盡國軍和台灣人的臉,同時恐怕已干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嫌,若檢院依法究辦,應難以強制、傷害、妨害公務、妨害社會秩序等輕罪寬縱,而是等同電信詐騙或暴力討債集團之惡性犯罪。堂堂海軍陸戰隊中校營長等人,居然為錢(年金)幹出這種下三濫的行動,軍人的「武德」和「軍魂」跑到哪裡去了? 依照新修正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二條關於「犯罪組織」之定義為: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恐嚇為手段,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和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即為本條例之犯罪組織,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均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勞動三年。 上述陳進添、李彧彬、顏才仁及尚有未到案之共犯等,幾乎全都是國家精心培養出來的中級軍官,如今以「抗暴聯盟」為名,實則搞破壞國家名譽貽笑國際之惡行,尋索其出發點,不外乎反年金改革,也是變相的「牟利」行動,或更進一步有收受特定團體之利益授予或約定,那就百分之百構成「犯罪組織」了。但令人擔心的是,以過去司法或檢警對類似情形的「輕縱」,本案能辦到什麼程度?殊堪疑慮。 如眾之所知,過往七十年,台灣司法警特皆為國民黨之禁臠,雖經政黨輪替,猶難撼動盤根錯節的控制,如今吾人試以本案為司改先聲之試金石,大家拭目以待。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7-08-27
預約好國好民好台灣

預約好國好民好台灣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朝野兩黨正進行議事攻防。國民黨團提出一萬四二一案,企圖用議事阻撓前瞻計畫。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內的軌道運輸建設,可嘉惠公共運輸建設不足地區的民眾。特別是前瞻計畫內有南迴鐵路電氣化、花東雙軌及電氣化,各約二七○億元,對東部民眾來說是一大福音。然而,提出質疑的人士,大都不具備土木工程或交通運輸的專業背景,信口雌黃,十分可惜。 筆者曾任交通分析師,深刻瞭解台灣國內民眾選擇汽機車的偏好。反映在國內登記自用小汽車七八八萬輛、機車一三七○萬輛,汽機車加總持有率之高,恐是世界僅見。在汽機車持有率過高的情況下,衍生出道路壅塞、停車空間不足、能源消耗、空氣污染、肇事率高等問題,政府的公路交通管理策略,幾乎無法徹底奏效。 然而,軌道運輸,剛好是汽機車所衍生問題的答案。軌道運輸能量較公路運輸高、土地使用效率較高,轉移過來的運輸能量,可舒緩原本汽機車造成的道路壅塞、停車空間不足等困境。軌道運輸能源使用效率較汽機車高,排放的廢氣較少,有效解決石油消耗、空氣污染等問題。另外,汽機車車禍是我國意外死亡最主要原因之一,在相同延人公里的比較基準之下,搭乘軌道運輸因而致死的人數,遠遠低於肇事率較高的汽機車。軌道運輸不僅降低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更間接節省了國內寶貴的醫療資源。 如果可以,每個人都喜歡開名車,機動性高且自由自在。軌道運輸路線固定,只能服務到場站,似乎較不討喜。然而,誠如交通部長賀陳旦所說:「各國推動軌道建設,不完全視為交通服務,而是生活方式的抉擇。」只要多一個國民選擇軌道運輸,就多一個人選擇符合時代潮流、選擇跟PM2.5說再見、選擇減少交通事故、選擇妥善運用醫療資源的生活方式。為什麼不可以? (作者為國立台東專科學校行銷與流通管理科主任)
歐瑋明 2017-08-27
說「黑箱」太超過

說「黑箱」太超過

  高中國文課的文言文比例及選文問題,引起各方關注與討論,某報有一篇特稿甚至用「黑箱刪古文…」做為標題,這標題非常聳動,讓人回想起多年前課審會的「課綱微調」,因被批評為「黑箱」而引起軒然大波;然而,這回課綱審查真的有「黑箱」嗎?我剛好是兩次課審會的委員,可以來見證一下。 其實「高中古文比例的高低」並非新問題,每一回訂定課綱總會吵一遍,只是這回課審會高中分組決議將文言文比例從四十五%至五十五%大幅降為三十%;至於選文的部分,高中分組提出甲、乙兩案,甲案由授權老師決定,乙案則是將二十篇降為十至十五篇,並組成工作小組進行公開徵求文選而引起眾多討論。 對於高中該學多少文言文?該選多少古文?我一點概念都沒有,我其實很期待正反雙方能提出更科學的證據來證明他們的主張,可惜恐怕不可能。不過,仔細看反對高比例古文者的論述,顯然真正的問題出在教學現場;而更進一步探討的結果,其核心問題恐怕是入學制度,也就是俗稱的考試引導教學,導致教學現場停留在用很「古典」的方法教學,「反覆背誦以應付刻板的考試」。 如果沒有精確的科學證據,又無法改善教學現場的教學方法,對我這個家長團體的代表而言,也只能以家長的意見為意見;而多數家長的意見乃是根據他們過去的經驗所形成,也就是記誦一堆無用的古文,那何須高比例的古文呢?這不僅是國文科,其他科目不也是一樣有爭議? 至於說這次的修改是「黑箱」,那真是無稽之談,其實不論是課審大會或分組會議,委員姓名都是公開資訊,而每一次會議都全程錄影,最後確認的會議紀錄也都公開在網站上。由於全程錄影造成委員莫大壓力,因此有些委員非常在意會議程序,以致剛啟動時,會議主席、教育部官員及一些委員對此感到不耐煩,年初還因此讓整個課審會重來一次,而目前則是牛步進行中。相對於之前的課綱微調,莫名其妙跑出一個檢核小組,臨時決定投票表決,會議紀錄則是在媒體壓力後才公布,至於委員姓名,也是在媒體壓力後,一一徵詢委員是否同意公布;不同意公布的,則使用「謝╳清」方式顯示。 (作者為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
謝國清 2017-08-27
黨國司法金鐘罩

黨國司法金鐘罩

  扁政府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給阿扁,坐了兩年多的牢;馬英九不僅洩密,又教唆洩密,結果台北地院審判法官說,那是總統有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的「權限爭議處理權」,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 馬英九當台北市長時,違法使用市長特別費,就有像蔡守訓這種法官,替馬英九發明「大水庫理論」且無罪判決依據,居然從宋朝公使錢找起;阿扁唯一被判決有罪的案件,就是龍潭購地案,也是我國司法史上,替阿扁總統量身訂做的「實質影響力說」。 相對於馬英九的司法案件,自然就有黨國司法體系所孕育出來的菁英,替他找各種理由,發明各種新的法律學說,幫他脫罪。 大巨蛋建在全世界獨一無二的鬧區道路三角點,價值千億以上的土地,如今給建商使用五十年零權利金,還有美河市不合理分配,圖利建商,使市庫蒙受重大損失;還有台北市銀與富邦銀行的合併案,那麼多不合理的案件,馬英九皆刀槍不入?倘若當時的市長是陳水扁,不知要被起訴多少次了?更不用說他黨主席任內的賤賣國發院土地、「三中」案了。 人民殷切期盼民進黨政府的司法改革,然從馬英九身上得到證實,我們的司法體系仍充斥著黨國遺緒,還有為數不少的恐龍、奶嘴法官。看看台北地院對馬英九洩密案的無罪判決,人民對法官有八成多不信任,真是其來有自。因此,對治奶嘴、恐龍法官,惟有認真考慮引進陪審團制度了。(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邱炳進 2017-08-27
法官竟成了大法官

法官竟成了大法官

  ◎ 黃帝穎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判無罪,各界譁然。台北地院法官唐玥認定馬雖有洩密犯行,但「獨創」憲法第四十四條屬「依法令行為」之阻卻違法事由,認為總統有憲法「權限爭議處理權」,判馬無罪。顯然,法官為了判馬無罪,恣意解釋憲法第四十四條,不惜僭越大法官「解釋憲法」的專屬權責,更重傷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若照馬的無罪邏輯,蔡英文總統可就檢察官偵辦各機關首長的偵查中案件,聲稱依據憲法「權限爭議處理權」,聽取檢察長報告?尤其是馬前總統無罪、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卻有罪,為避免機關權限爭議,蔡總統可召集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與幕僚一起開會,處理馬與黃世銘的其他偵查中案件? 馬案無罪樹立的標準是,總統在機關首長涉案時,可踐踏權力分立原則,介入偵查中個案。那麼,蔡總統可要求顏大和總長或邢泰釗檢察長,就目前馬英九與不同機關首長涉案之偵查中資料,向林全報告?未來歷任總統都可比照辦理? 正常理解憲法「權限爭議處理權」,總統有權就院際間爭議為調解,但絕無法推論出總統有權介入偵查中個案、干預司法,這是憲法權力分立的基本常識。查我國大法官釋字第一號至目前最新釋字第七五二號解釋,從未解釋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之適用主體、範圍與內涵,但唐法官卻為馬脫罪,搖身一變成為「大法官」,恣意解釋憲法第四十四條,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任。 如果法治國家無法容許蔡總統召集邢泰釗檢察長,以憲法第四十四條為藉口,處理馬前總統與各機關首長的偵查中個案,那就請受理上訴後的高院法官,務必導正北院法官「為馬脫罪」的荒謬憲法第四十四條解釋! (作者為律師) ◎ 陳勇安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前檢察總長向前行政院長洩密,被台北地院宣判無罪一案,法官竟採用憲法「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做為阻卻違法的理由。 試問,馬英九「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等資料」的違法行為,與所謂「院際間爭議」行動,有何邏輯關聯? 集合相關院長解決所謂「院際間爭議」,就必須「洩漏並教唆洩漏司法偵查中案件的細節」?這是甚麼神鬼邏輯? 一位法官受人民納稅金供養並手握無上審生判死的權力,就一件證據確鑿的簡單案件,卻以邏輯謬誤的理由去「阻卻違法」,這就難怪長期以來,人民對於執法人員「法條萬萬條,要用自己喬」的無情嘲諷難以澄清! (作者為譯者、新多益教師)
黃帝穎 2017-08-27
總統洩密是行使憲法權力?

總統洩密是行使憲法權力?

  二十七歲的「奶嘴法官」獨任承審馬英九洩密案,判馬無罪,一夕之間變成「恐龍法官」,膽大妄為的程度令人驚心動魄! 這位恐龍法官面對案卷資料及相關跡證,不敢昧著良心漠視馬的違法洩密,只敢在阻卻違法事由上賣弄小聰明,認為馬的洩密是在「行使憲法上的權力」,以「依法令之行為不罰」為馬英九開脫。 實務上,依法令之行為固得阻卻違法,但必須其行為有法可依,於法有據。法官援憲法第四十四條總統之「權限爭議處理權」,認為馬洩漏偵查情資給江、羅等人,係在處理「憲政爭議」,不應有罰云云。就事理言,是偏離事實,胡扯硬拗;就法理言,率行拿出憲法胡亂攀比,明顯是故為失出,一心為馬脫罪卸責。 王、柯的司法關說,即便屬實,傷害的是道德觀感,法律上根本無可責難。說明白點,它是國會議員的私德問題,不是立法院行使職權的問題,個別委員的關說,成與不成,自始至終根本未與隸屬行政院的法務部發生任何爭議,馬英九憑什麼狗拿耗子,發動其「權限爭議處理權」?法官未具體指出行政、立法兩機關於職權之行使於何時因何事發生爭議,率將馬的洩密解釋為「處理憲政爭議」,得以阻卻違法,不知怎麼說服自己,取信人民? 關說案雖衍生國民黨的權力鬥爭,但洩密案的起始在於檢察總長逾越辦案分際,以及總統對自己權力的不加節制,當馬聽取黃世銘報告後轉告江、羅,又命黃接續報告時,洩密罪已經坐成;此時外界尚無王、柯關說的信息,立法、行政兩院於職權的行使也未曾有任何爭議,學法而沒有學通的馬英九為脫免罪責,祭出憲法第四十四條自保,是死馬當活馬醫;資歷尚淺的奶嘴法官,竟敢僭越職權,扮起大法官,胡亂曲解憲法,這樣的司法,怎能不令人擔心? 總統洩密是行使憲法上的權力?且看二審認不認同? (作者曾任檢察長)
凌博志 2017-08-27
蜜蜂與蒼蠅──世大運的兩種台灣人

蜜蜂與蒼蠅──世大運的兩種台灣人

本屆世大運女子舉重58公斤級由台灣選手郭婞淳拿下金牌,她更曾捐出2016世界舉重錦標賽半數獎金共150萬給澎湖惠民醫院,善行讓人感動。資料照片        翁達瑞/北美商學院教授 正在進行中的世界大學運動會,對照出兩群價值觀截然不同的台灣人,也讓我聯想到兩種行為習性完全不同的昆蟲。 在世大運開幕當晚,一群退休軍公教人員為了反抗年金改革,違法闖入場館周遭的警戒區。他們開啟高音喇叭,投擲煙霧彈,嚇得外國選手不敢進場。世大運的開幕式因此中斷超過半小時,讓台灣的臉丟到全世界。反年改的帶頭人物李來希事後坦言,他們捍衛的就是「私」利。有人把手伸進他們的口袋掏錢,當然他們要站起來拼命。 接著登場的是另一群台灣人,就是我們的代表隊。這群還在大專院校就讀的選手們,平時專心訓練,志在奪標。比賽開始後他們果然捷報頻傳,累積的獎牌數已打破歷史紀錄,在參賽國家中排名第三,讓觀眾為之歡欣跳躍。許多選手更有感人的故事,如舉重金牌得主郭婞淳,雖然曾經三餐不繼,但仍然慷慨捐出巨額獎金,幫助比她更弱勢的人。 在世大運出現的這兩群台灣人,讓我聯想到兩種外形類似,但習性不同的昆蟲,那就是蜜蜂與蒼蠅。 我發現蜜蜂象徵著運動員。蜜蜂是單食的昆蟲,只依賴花粉為生。它們每天嗡嗡嗡辛勤工作,採集花粉製造蜂蜜。它們自己的食量不大,生產的蜂蜜大多供人食用。在採食的過程,蜜蜂還傳遞花粉,幫助許多植物開花結果,提供各種糧食,讓宇宙萬物得以生生不息。 雜食的蒼蠅習性卻完全不同。蒼蠅無所不吃,包括廚餘、垃圾、腐敗的魚肉,動物的糞便和屍體等等。在採食的過程,蒼蠅會分泌唾液,邊吃邊排泄。因此被蒼蠅沾過的物品,都會滿佈細菌,傳染各種疾病。具備上述習性的蒼蠅,是否類似特定的抗議群眾,為私利而害公益,讓世大運這場盛會為之蒙羞? 蜜蜂與蒼蠅的習性差異,不是個體的選擇,而是物種集體演化的結果。振奮人心的運動員和因私害公的抗議者,也有不同的行為模式,但兩者的差異不是演化的結果,而是個人是非價值的選擇。 如果蜜蜂和蒼蠅也有選擇,我不知道它們要當那種台灣人?振奮人心的運動員,或因私害公的抗議者?但是我知道有些台灣人選擇當蒼蠅,拒絕當蜜蜂!
翁達瑞 2017-08-26
1968.8.25中華民國棒球作弊紀念日

1968.8.25中華民國棒球作弊紀念日

【歷史上的今天 1968年8月25日 中華民國棒球作弊紀念日】 「 7:0 」 如此懸殊的比數,出現在五十年前一場不對等的比賽:1968年8月25日,紅葉國小少棒隊擊敗「世界少棒冠軍日本和歌山隊」。這隨即引爆了中華民國的國族意識,並且在官方媒體口徑一致地宣傳下,「用樹枝打鵝卵石練習」的傳說隨即將紅葉隊推上了神話的高峰。 前面一段至少有三樣東西是假的。首先,「少棒隊」是假的,為了取勝,紅葉國小校長胡學禮等人不惜以超齡隊員冒名參賽,這個伎倆首先被用在 1967 年 4 月的「全省」第 19 屆棒球賽,投手江萬行冒充胡武漢,直到隔年對日本的比賽,場上九名球員只剩下三名是真的。 其次,「世界少棒冠軍日本和歌山隊」是假的,事實上,來台比賽的是由日本業餘棒球聯盟在當年七月間自日本關西地方選拔集訓而成,應中華全國棒球委員會邀請前來比賽的「日本關西少棒隊」,卻在黨國媒體的手上硬生生高了幾個等級。 而紅葉少棒隊成名前,即使經費並不充裕,其實都仍以算是正規的球具練習,「用樹枝打鵝卵石」這樣誇張說法的流傳,更反映了當時造神運動的不遺餘力。 在中華民國政權官方默許下,以超齡球員作為工具獲取不名譽的勝利,演變成籠絡民心的政治籌碼。這款手段,也對一些開口閉口「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的論述留下了最諷刺的見證。 #他們的日子我們幫他們紀念 1968年8月25日 中華民國棒球作弊紀念日 想知道更多? 台灣的超齡少棒與國族神話(管仁健/著)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08353954   圖:當時報紙報導 -- 本文同步刊載於 http://www.twmemory.org/?p=9957   Google+ https://plus.google.com/+TwmemoryOrg   ☆☆☆☆☆ 台灣回憶探險團 台灣回憶募集中,各位團友若有任何關於台灣的老照片、影片或是文獻,都歡迎投稿與大家分享討論哦~~!    
台灣回憶探險團 2017-08-26
「中華隊加油!」 是替哪一隊加油?

「中華隊加油!」 是替哪一隊加油?

世大運各項體育賽事中,有的球迷大聲喊著「中華隊」加油、也會有球迷喊著「台灣隊」加油,有論者質疑,這樣分裂的加油聲是沒有力量的。資料照片        林杰睿/外商銀行退休 2017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正如火如荼地在台灣舉行,目前已炒熱各項體育賽事,如果讀者有空進場館觀看比賽,或是透過電視、網路轉播時就會發現,球迷有大聲喊著「中華隊」加油、也會有球迷喊著「台灣隊」加油,且球迷自製的手持加油板,也一樣分這二種在加油。 其實冷靜想想,球迷的目的都相同:就是希望我們的國手能贏對手。而這「我們」到底是要叫「中華隊」?還是「台灣隊」呢?分裂的加油聲是沒有力量的。 「中華隊」是筆者小學時代,在那全台瘋少棒的年代,由威權時的執政者透過媒體型朔出來的。再加上因中國施壓自1981年起,我們的奧委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瑞士洛桑簽訂協議,決議採用「中華台北」來做為參加國際體育運動的代表團名稱。就這樣我們喊了50多年「中華隊」,我們的下一代也就跟著這樣喊。 但是以今日的時空環境,中華隊是代表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特區、或是所有的世界華人?隨著台灣民主化,已經有許多民眾自主性的喊「台灣加油」。筆者印象中,第一次從電視 、報紙中大量說「台灣加油」,是從1999年的921地震起,當時大家都在喊「台灣加油」。自此,愈來愈多民眾在各項國際賽事也都改喊「台灣隊」加油! 已經民主化的台灣,總統直選已滿21年,政黨輪替已經三次。也該是時候了,民眾在喊加油時,我們到底要喊什麼?這到底是誰的責任來讓力量集中?是總統出來呼籲?是執政者發動各部會齊一用語?是媒體?還是讓全民公投決定? 總不好讓這「分裂的加油聲是沒有力量」的情況繼續下去吧?
林杰睿 2017-08-26
香港還有沒有司法獨立?

香港還有沒有司法獨立?

  九七後,中國多次「釋法」干預香港司法。如今再發展為由香港本地法官來「加強無產階級專政」了。圖為本次被判刑的雙學三子之一黃之鋒。圖/民報資料照   這裡要先講一個小故事:中英簽訂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以後,中港之間當然要加強交流。我的母校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在香港樹仁學院(現樹仁大學)開設培訓班,吸引想到中國發展業務的年輕律師。後來我們的人大校友會奉人大校長之命,將這批「畢業生」納入校友會裡。某次,我們的會長應邀到深圳出席這批培訓學生的結業典禮,回來對我說,有一位培訓生代表上台講話時,居然說要加強「無產階級專政」。當時離九七還有好多年,我們都感到不可思議,現在想來,我們還是太幼稚了。我是校友會的第一屆理事,到九七前,這些年輕律師進入校友會成為理事,好幾個是建制派民建聯的黨員。 最近香港上訴庭對雨傘運動「雙學三子」的判刑,引發強烈反彈,就是因為香港「加強無產階級專政」了。8月20日出現14萬人的遊行抗議活動,是雨傘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其實在這判決以前前2天也有對社運工作者13人的判刑,只是他們名氣沒那麼大。司法流氓的得寸進尺,終於惹毛了香港民眾。現在這16位成為香港第一批良心犯,而且都是年輕人。老一輩的民主派人士應該感到慚愧。當然,共產黨也不會放過老的,接下來的「佔中三子」有兩位中年教授與一位老年牧師,已經有人叫囂不能放過他們。 這兩項顛覆性的判決,讓不少人質疑香港還有沒有司法獨立。大律師公會與律師會居然罕有的為此判決背書,聲稱沒有政治力的介入。律師會內部情況複雜,已經不寄予太大期望,然而大律師公會也如此,實在使人吃驚,如今內部也爆發爭議。 幾個月前,維護過年期間旺角攤販向鎮暴警察抗爭的3位人士,因為參與丟擲樹枝、寶特瓶而被控「暴動罪」重判3年徒刑後,我問過一位泛民的老朋友:你對香港的法治還有信心嗎?我這裡問的是過去港英時代留傳下來的法治。他說有信心。理由是對香港的法官有信心。但是一旦這些港英培養的法官退休以後怎麼辦,他也說不下去了。如果要靠法官而不是制度來維持司法獨立,那已經是人治,怎麼是法治呢? 過去香港對法治的信心,還在於有許多外籍法官,除了為官清廉外,他們還不吃中國特色的「人情」這一套。基本法也特別允許保留這些外籍法官。現在從九七前的70位殘留剩下7位。他們獨立性的判決,多次引發親共人士的叫囂,揚言要把他們趕出去。法官也是人,有人性的弱點,中共又最善於操弄人性,現在連西方政客也害怕中國流氓的的逞強霸道,有的甚至被收買,何況還呆在中國殖民地的香港。至於華裔呢? 而這次判決,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責「重奪公民廣場」的「奪」字有暴力意味。這種咬文嚼字根本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請問,各項賽事中奪取錦標都是暴力嗎?民主選舉爭奪議會席位也是暴力嗎?淺薄的漢語常識做這種解釋,而且是在莊嚴的法庭上,真是丟人現眼啊。他還聲稱這個宣判要打擊「歪風」,這不是共產黨的政治語言嗎?從這裡就可以嗅出背後的政治味道。 這個法官還被揭發在佔中發生後,曾經出席明顯反佔中、與中共外圍組織民建聯關係密切的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聖誕晚會,擔任主禮嘉賓,違反《法官行為準則》。這顯示了他的政治傾向。 九七後,中國多次以「釋法」來干預香港司法,去年的釋法內容乾脆是為香港立法,從而拔除北京所不滿意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如今再發展為由香港本地法官來「加強無產階級專政」了。是不是未來香港的法庭也要向國營企業那樣,由黨委來領導? 14萬人上街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紛紛表示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然而北京與港共政府對基本法的踐踏,他們講的話還有任何公信力嗎?沒有獨立人格,就沒有公信力!
林保華 2017-08-26
台灣的私法系統讓馬英九成功脫罪

台灣的私法系統讓馬英九成功脫罪

是說台灣的私法系統是使用大陸法系的刑法犯罪三階理論,白話一點來說就是檢視你有沒有罪,總共有三個階段,三個階段都成立,才算有罪。三階段分別是「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能力」。所謂的「構成要件」,就是你的行為合不合乎刑法中規定的要件,比你偷東西,那就要有打算偷東西的意圖,而且要有實際去偷的行為,才算「構成要件該當」,想偷但是後來想想沒動手,或是不小心拿錯別人的東西,都不算「構成要件該當」,不會成立偷竊罪。 . 但是就算「構成要件該當」,也不一定有罪,因為有些行為難以苛責,比如有強盜要殺你,你反抗把強盜打傷,這是不會構成傷害罪的,因為雖然所有構成要件都成立,但是因為這算是「正當防衛」,所以不罰。而最後一項則是罪責能力,你要有負責的能力,才會判刑,如你未滿七歲,還什麼都不懂,或是精神病患,根本沒有罪責能力,就算前兩項都已符合,一樣是不罰。 . 講這麼多,就是要說今天北院的判決實在讓人大開眼界啊,不得不佩服台灣的私法系統。馬英九這傢伙所幹的醜事,實在是罪證確鑿,你真的很難替他開脫,因為所有洩密罪的構成要件都成立嘛,而且他又已經卸任,沒有了保護傘,再加上已經成年又明顯精神狀況正常,擁有罪責能力,所以可以動手腳的地方,就只剩下其中的「違法性」了。一般來說阻卻違法的事由規定在刑法第21條至24條,共有五個情況,其中第21條第一項說『依法令之行為,不罰。』意思就是說像警察依法逮捕犯嫌,雖然觸犯了強制罪,但是警察是依法行使職權,所以不罰,但北院卻利用了這一條來幫馬英九脫罪。 . 北院說馬英九是在行使憲法44條之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所以北院採信辯護律師的說法,說馬英九當天幹的事是為了『調解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所以是『依法令之行為,不罰』。幹你娘真是把全台灣的人都當白痴,三歲小孩都知道馬英九當天幹的事,就是要拿監聽資料來鬥政敵王金平,怎麼會是要調解院與院之間的爭執。媽的,調解的方法是趁王金平出國時開記者會發動政爭嗎?你他媽有見過這種調解法的嗎? . 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說馬英九是在調解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是總統『依法令之行為,不罰』,阻卻了證據確鑿又所有構成要件全部都該當的洩密罪,這真是太厲害了。辯護律師為了替被告辯護,硬拗出一個理由來脫罪,這天經地義,但你法院竟然能採信這麼鬼扯的理由,還敢寫在判決書上,我也真是佩服到五體投地。如果今天有哪一個警察出於私心,為了將毒販的毒品據為己有,而佯稱是依法逮捕毒販,那你看這個警察被抓到後,檢方將其起訴而上法庭時,法院會不會採信這個警察的行為是『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 至於教唆洩密罪的部份也判無罪的原因,那根本就完全不用討論,就是檢方沒有充份舉證,故意放水,法院白紙黑字寫在判決書裡,說檢方沒有充份舉證,在證據不足下,只能判被告無罪。只能說這個中華民國的私法系統,在法院、辯護律師、檢方三方一起合作放水下,又再一次讓馬英九成功脫罪。 . #私法系統
王臻明 2017-08-26
國民黨不好台灣不會好?

國民黨不好台灣不會好?

吳敦義宣誓就職國民黨主席,北京未依照慣例發賀電,國共關係由熱轉溫,吳敦義會修正出什麼路線,有待觀察。(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追討黨產,年金改革,中國國民黨與黨國附隨的頑抗,具體呈現了黨國之盤根錯節。尤其是,年金改革戰線,反年改游擊隊四處出擊、搖旗吶喊,不禁令人回想民進黨上次執政的紅衫軍。這次,陳抗動機多了一個現實的個人利益,但是意識形態也仍旗幟鮮明。 反年改團體,政黨傾向相當明顯,有些帶頭人物,甚至國家認同都已經投射到對岸了。這是一種外來者在本土政權取代外來政權之後的返祖現象。敵對台灣的北京,當然也會善加利用這種內應。不過,真正要在台灣的民主場域發揮政治作用,這些黨國餘緒仍須靠國民黨這個火車頭來拉動,其他的急統組織無能為力。這就隱含一個命題:台灣的國家正常化,有賴於國民黨的正常化,也就是成為忠誠於台灣的民主政黨,方能消釋國家正常化的反作用力。 二○○○年政黨輪替前後,李登輝前總統離開國民黨,未能在戰略上完成國民黨的正常化。於今回顧,誠屬令人遺憾的機會錯失。以黨國的龐大組織與動員能力乃至豐沛資源,特別是外來權貴的國家認同,任由黨國在民主時代繼續「以黨為國」,形成台灣的「國中之國」,結局就是二○○五連胡會揭開「國共制台」的序幕。而二○○八至二○一六,黨國復辟八年,幾乎把台灣主權與經濟命脈斷送深淵。 小英政府上任之後,推動轉型正義的總體改革工程,這是李扁所未能及的攻堅議程,因此面臨黨國的反撲。小英困境,只能用更大的改革力度來突破,只要心軟手軟,反撲便無有寧日。其實,從民主角度觀之,改革並非毀滅國民黨,而是加速國民黨浴火重生,徹底從黨國脫胎換骨,把總目標鎖定在二三五○萬人組成的共同體,從而有利於台灣走向正常國家。其第一步,當然是落實黨內民主接地氣。 國民黨尚未解脫歷史陰影,負面形象便如影隨形。從阿扁執政的反軍購,到小英執政的反前瞻,該黨從國會的大黨變小黨,但是不以台灣優先為念,彷彿是不變的守則。近年來, 社會上有「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的口號,可見國人已難忍黨國惡習。如今,國民黨內的混亂,相映著黨國附隨的混亂,不知吳敦義要如何收拾舊山河。只不過,該黨仍然是而且在可見的將來依舊是有影響力的政黨,國人必須關心「國民黨不好台灣不會好」的弔詭。一個簡單的假設:如果民進黨執政失敗,國民黨又不好,擺在台灣人民眼前的還有什麼選擇? 二○○五以來的事態說明,國民黨的事不能完全視之為該黨的家務事。有識之士至少應將國民黨的正常化,當作一件要務來思考與促成,而不是任其內部路線鬥爭,成為台灣不可測的變數。吳敦義說,中國國民黨的黨名永遠不會變,絕對不會變成「台灣國民黨」。不過,國民黨的結構,台灣的環境,都在起變化,加上選舉的制約,未來的可能演變,言之過早。只是,台灣的內外處境特殊,我們還有多少時間等待它自我改革?「黨產歸零」成為未能實現的諾言,便是一例。於是,從外部促成該黨的正常化,國人宜當多加嚴肅思考。公民力量,在國民黨完全在野之後,也要自覺到另外一個任務:如何讓國民黨轉化為正面力量。 李扁馬蔡,一直都面對同樣的難題:兩岸無法國與國,台灣內部卻是國與國。吳敦義宣誓就職黨主席,北京未依照慣例發賀電,國共關係由熱轉溫,吳敦義會修正出什麼路線,有待觀察。但只要國民黨無法正常化,就會成為國家正常化的阻攔,至少那些還有黨國陰影的威權堡壘,軍警外交兩岸情治等部門,有人就會心存機會等待下一次政黨輪替,繼續其黨國未完成的事業,甚至在絕望之餘為敵所用反噬台灣。試想,以習近平思想來看,假使黨國幽靈仍在台灣上空徘徊,萬一再來一個「國共制台」政權,台灣還有什麼機會?
自由時報社論 2017-08-26
全球運動員不如一個陳雲林

全球運動員不如一個陳雲林

  中華民國體制的國際觀,「南不到越南印尼、西不到印度哈薩克,北只有到蒙古,東邊只有到台灣」來講述中華民國體制和憲法的世界地圖,只有秋海棠、十一段線和藏南地區(印度阿魯納恰爾邦)。 這樣的思維,形成世大運維安及陳雲林來台的強烈對比。而且這樣的思維,更顯現在中華台北島島長柯文哲的身上。世界大學運動會,幾乎全世界都派員參加了,從西歐到東歐,東亞的日本、韓國、蒙古,大洋洲的紐澳和眾多好友島國,以及新南向的重點國家—東協、印度,中東的伊朗、阿拉伯,還有非洲、南美洲許多和我們沒有邦交的國家,全部都來參加了,烏拉圭更是展現和政府不一樣的態度,展現對台灣的友好。這是一個可以將台灣推銷給世界,充分展現軟實力的機會。 但是,世界這麼多國家都來參加了,柯文哲還要在世大運之前參加雙城論壇,繼續維持兩岸一家親,好像這個天朝上國不來,世大運會沒有光彩一樣。對比越南近期因南沙群島石油探勘被中國恐嚇,直接主動斷絕越中軍事高層對話,以及中國直接在威脅到印度阿魯納恰爾邦戰略地位的不丹領土「洞朗」修築道路,印度都傳出是否要參加接下來的金磚五國會議。相比之下,我們的柯文哲卻是在戰機繞台後主動赴上海朝聖、世大運禁止舉台灣旗,在世大運期間會見了國台辦交流局局長,還讓反年改的人威脅到世大運選手的安全。 回頭看陳雲林來台,當時的警力是如何維護這個統戰「貴賓」,還說絕對不可以讓他被抗議群眾危害,這又是什麼樣的心態呢?對友好的世界各國,可以宣傳台灣的世大運,放任既得利益者威脅選手安全,然後有侵略意圖的人來台統戰,結果警察打壓反侵略、反殖民抗爭的群眾,這已經不是上段描述單純某個政治人物的問題—而是中華民國體制下,整個警察結構的問題。 身為一個台灣人,最嘔的一點就是,看著綁架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迫害台灣人,欺負友好的外國人,然後優待親中權貴和中國。台灣人拜託,醒來,醒來。 (作者為中研院助理)
陳禹瑄 2017-08-26
李來希們罪加一等

李來希們罪加一等

  政府對反年改群眾在世大運的惡行,將予嚴辦,如有毀損,也必須負賠償責任。領導人之一的李來希對此公開表示不以為然,他說,太陽花學生闖進立法院破壞公物都沒有罪,也不須賠償,為什麼他們的行為就要被依法追究及賠償。 一位服公職到退休的公務員,竟會不知輕重,無視身分尊嚴講出這種話,會為社會所接受嗎?太陽花學運大都是在學生,涉世未深,他們的動機並不是為自己私利,而是對立院的黑箱作業將損及國家主權與利益,挺身而出且光明正大,抱著不惜接受國家法律制裁的決心。事後,他們也表示願負起賠償責任。 反觀這些反年改人士,個個都是經過國家考試,且飽經世故,熟稔法律,卻以幾近暴力的方式進行活動,跟太陽花的學生手無寸鐵、和平守秩序,如何相提並論。更無恥的在暗地投擲煙霧罐,還不敢承認,企圖嫁禍台獨人士。如果說這不是卑鄙,那什麼才算卑鄙。對於年少無知的青少年犯錯,大家會選擇原諒,而對知法犯法之徒,是不是應罪加一等。  (作者為台北市民)
高泉益 2017-08-26
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

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洩密,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及違法洩密起訴,台北地院昨下午宣判馬英九無罪,馬英九說,「今天的判決『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但在看過北院無罪判決裁定的理由後,我認為,這次判決將導致總統可以『共享行政權』之名,挾檢察體系進而實際破壞權力分立體制」。 馬英九當時以總統有「行政特權」,他是在「維護司法純淨空間,這是大是大非的原則」為自己辯護;而北院無罪判決理由以「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認為馬英九是依法令之行為而得主張阻卻違法,因此判馬英九無罪。 然在我國制度於第四次修憲成為半總統制,在這制度下,行政權由總統與行政院長共享,但如何共享,憲法上並沒有嚴格去歸屬行政權。此判決一出,不正代表總統可以「共享行政權」之名,透過檢察體系去破壞「權力分立」與「司法獨立」兩項原則嗎? 總統利用制度與行政院長共享行政權,又因有權能獨立任命行政院長,使其地位高於行政院長,因此教唆屬於「行政院」法務部的檢察總長去洩密,這樣破壞司法獨立之做法,是司法機關所認可之行為?在二○○六年初「法院組織法」修正通過,使檢察總長改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這樣的任命方式與司法院大法官任命條件相同,顯示檢察總長與大法官同為司法體系之成員,且都具備權力獨立的特性(所以採行政權提名再搭配立法權同意),既然總統不得干涉大法官,當然也無權干涉檢察體系,因為唯有如此,司法才能完全獨立。所以就算出現院與院之爭執,總統身為構成行政權之成員,也萬萬不可將手伸入司法權中,必須維持檢察體系之獨立;總統若想解決爭議,應依憲法第四十四條召集有關各院院長(以當時狀況是召集行政院長與立法院長)會商解決才對,而非透過自身共享行政權,指示檢察總長洩密進而破壞司法獨立,否則未來所有總統都可比照辦理,這是我們要的「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嗎? 台北地院無罪判決文中提到「我國檢察官起訴,不以經由其長官同意為必要,是獨立以檢察官名義行使之」,但總統卻可教唆檢察總長對偵查中之案件洩密,如此一來,只要院與院之間發生爭議,總統就可挾檢察體系動搖司法權,這樣的作為,馬英九認為自己是在「維護司法純淨空間」,但這顯示他什麼事都要管的「大總統」心態作祟,身為總統卻不知節制權力,如果行政權能夠為了「維護司法純淨空間」這種理由指示檢察總長洩密,那麼我倒要問:一個需要行政權維護純淨空間的司法權,還能維持獨立嗎?權力分立原則根本就此被破壞。 司法權本身是權利救濟的方式,在一個權力分立的法治國家,我們給予司法權做出最終裁判的權力,使其能制衡行政、立法兩權。假使最後無罪判決定讞,也應申請大法官釋憲,由大法官依據憲法確立總統應有的權限,否則這將開啟總統享有「挾檢察體系侵犯司法權」這樣的特權,我們人民將會是最後的受害者。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所研究生)
劉哲瑋 2017-08-26
納圖拉的嗚咽

納圖拉的嗚咽

  「中印乃堆拉山口」是喜馬拉雅山脈中的一個隘口,位於中國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亞東縣與印度錫金邦的邊境。圖/網路公有領域   本年6月以來,由於中國開始在西藏布丹邊境,主權猶有爭議名為「洞朗」地段修築公路,構成印度國安潛在威脅,引致中印兩國在該地區增兵對峙,互不相讓,有爆發戰爭可能,事見於國內各媒體。 另一則有關新聞,卻勾起我將近70年前一段回憶,也進而聯想起當年隨家人逃難入藏,寄居拉薩將近半載,所經歷目睹被併吞前自由西藏實況,轉而想到今天在台灣,曾擁有這段經歷而猶在人世者,恐已僅餘下我一人。是以本文即擬針對當年西藏真實現狀,作一誠實見證,以揭穿所謂中國入侵,是為保護藏人免遭帝國主義覬覦控制漫天大謊,也算對曾經收容庇護我的西藏土地人民,聊盡微薄聲援心意。 上文所稱另則新聞,是中方除在洞朗地段增強戒備,也關閉掉西藏通向印屬錫金地區,經由漢文譯為「乃堆拉」傳統山隘路線。國內媒體也曾刊載被劃為藏印分界山隘關卡圖像,也從而勾起我一段難忘回憶。 事緣1950年初秋,我隨同父母及同行數人由藏入印,也正是騎馬越過這片山隘高地,進入當時名義仍屬獨立的錫金王國。記憶中「乃堆拉」最高地段,亦即藏錫國境分界所在,僅有依藏俗堆起幾處亂石,各石堆上方遍掛藏文經旛迎風招展,此外全然未見一般國界慣有管制站,崗哨之類設施,也更不見藏印雙方佈署一兵一卒邊防警戒部隊。若非分界點幾堆「界石」,過往客旅恐也感覺不到正在進入另一國度。 當年的「乃堆拉」,惟見大自然的恬靜祥和,全無刁斗森嚴凝重氣氛。這也正是當時藏印雙方心神都屬正常,誰也未患有被迫害妄想症,時時幻想可能遭逢威脅進犯,也未存有原始部落式狂熱沙文主義,經常準備伺機而動,蠶食他國土地,以「揚我大漢天威」。 不難想像的是,假定今天西藏仍是與世無爭獨立王國,則印度即不須在邊界增兵設防,西藏也無須恐懼對方進軍併吞,雙方相安無事,「乃堆拉」也不致出現世人所習見大國敵意對峙肅殺景觀。 西藏在中印邊界衝突中已無法避免受到波及 現今新聞圖片中的「乃堆拉」,是寬闊道路兩側築起水泥高強,道路上方也立有牌坊,大書「中印乃堆拉邊貿通道」,牌坊下方又設有一標示為「亞東邊檢值勤崗亭」檢查站,關卡意味十足今非昔比矣。回想昔年經過此山隘,惟見石堆藏文經旛飄展,景色單純是西藏文化色彩。「乃堆拉」的今昔,正象徵今天的西藏,已不復是西藏人的西藏。 所謂西藏自治區云乎哉,不如改稱殖民區域統治區,反而更名實相符。外來統治者何嘗真正把藏人當人。試看圖片所示,「中印乃堆拉邊貿通道」,為何只見漢英文並列,而不見藏文同時出現?統治者能想到標示出英文,以便利印度,尼泊爾等國商旅認識該通道,為何未將藏文名稱一併排列,多少顯示對土地原始主人,所謂兄弟民族的尊重? 西藏既已被強國征服統治,原該是藏印乃堆拉,被標示為中印乃堆拉,也是意料中事。然而國人普遍不懂藏語,不會警覺即使「乃堆拉」這一漢文音譯,恐也是大漢沙文主義蔑視異民族潛意識作祟產物。 「乃堆拉」原是山隘藏名,依藏語發音,準確漢文音譯應是「納圖拉」或「那圖拉」,其英文音譯NATHU-LA即很正確。中國統治者將其譯為不甚文雅「乃堆拉」,隱隱有一種「那一堆石塊」意味,恐至少是潛意識存有蔑視賤視異民族心態。試看中國史家能把印度譯成「身毒」,把大漠雄主阿勒屯汗(即蒙語黃金可汗)譯成傖俗意味的「俺答汗」,若是存心把原應譯為「納圖拉」山隘,譯成近似意指一堆亂石的「乃堆拉」,也正是遵循傳統,不足為異也。 我另存有一幅新聞圖片,是剪自2006年《前鋒論壇》英文報。該圖片取鏡,是從「乃堆拉」遠眺北方藏境遠近峰谷,也攝出聳立道路兩旁一左一右兩方巨幅看板。左面一幅,畫面是拉薩布達拉宮,右側一幅是展現一面五星紅旗,為空寂山谷增添一份肅殺氣象,恍似在向過往行旅宣示,「此山此谷,已是我不可分割領土」。 2006年《前鋒論壇》英文報從「乃堆拉」遠眺北方藏境遠近峰谷。圖/作者提供 但該圖片引我注意的,是圖中從遠方蜿蜒而來的崎嶇山徑。因為這條路原是我的舊識。當年我和家人一行,從藏境最後市鎮「亞東」出發,近午登上「乃堆拉」高地,所走正是圖示路徑。記憶中當時一路走來,全程皆是不知已存在多少年沙石山徑,有幾處陡坡更是相當吃力通過。 多年後回憶這條原始山徑,似也正印證中國現政權所稱,帝國主義企圖染指西藏,乃是全然虛假說辭。當年英國若真打算控制甚至佔有西藏,應勢必如中國現下在「洞朗」築路,經由這「乃堆拉」及其他關隘,條築可容卡車通行道路,以利運兵鎮壓藏人,何能任由戰略山隘長期保有原始狀態? 中國稱保衛西藏實則已行覬覦之實 要知中國自民國成立以迄1950年共軍入藏,40餘年始終陷於戰亂,歷屆中央政府全無餘力掌控西藏局勢。英國若真有覬覦野心,自必趁此機會將勢力深入西藏指派親英政府首長,培訓親英政軍幹部,掌控情治系統,一如戰後蘇聯之於東歐諸國,怎能任由中古式僧侶神權統治繼續存在? 另外一樁事實,是一次大戰結束後,傳統式帝國主義已開始退潮,二次大戰後,英國更已打到元氣大傷,即連印度也不得不放棄,更有何心思恫嚇要脅西藏,而需有勞所謂解放軍入藏保護? 所以中國這番藉口,也正如毛澤東驅策中國子弟投入韓戰,明明是為史大林充當炮灰,卻硬說是防阻美帝入侵,唬弄人民要「保家衛國」。 當年英國確是根據條約,在拉薩設有一代表處,位於距達賴喇嗎夏宮不遠,一座名為「德吉林卡」莊院。這一代表處迄至1950年,我家一行逃抵拉薩時依然維持存在。我本人也曾隨先父應邀參訪。記憶中這一代表處純是英國莊園風味,處內英籍人員似也不超過10人,其中並無軍職人士,院內更未見有武裝警衛,處長則是一位學者風範,典型英國紳士李察遜先生(HUGH RICHARDSON)。 滯留拉薩期間,我聽先父和當地僧侶頭面人物談話,也從未聽人談起英國代表處或李察遜先生,想見這一代表處對西藏政府的影響力,縱使有也是微乎其微,斷然不是一所威靈赫赫實質總督府或太上政府。 所以,中國統治者所稱,進軍接管西藏是為防堵帝國主義覬覦,其可信性是正如昔年希特勒侵占挪威、荷蘭等弱國,而聲稱是保護其不受英法侵略。 而今雖然是西藏已矣,大漢帝國主義者的謊言也仍需拆穿。假歷史也正如時下所謂假新聞,需要還其本來醜惡面目。 當年我和家人一行跨越「乃堆拉」山隘進入錫金,是正式結束將近一年流亡逃難生活,從此再不須擔憂落入赤色極權統治,可稱是具有重大意義,所以當時也曾拍下幾張照片作為紀念,其中有先父單獨留影,也有我和家妹合照,背景皆有前文所提經旛亂石堆。 如今先父早已逝去,家妹也失去連絡已久,存亡不知,西藏的柔性滅種命運也似已無可避免。面對泛黃昔年舊照,耳中似微聞納圖拉的嗚咽。 本文作者敏洪奎的父親。圖/作者提供 圖左為敏洪奎,右邊是敏先生的妹妹。圖/作者提供 附記:「乃堆拉」或「納圖拉」這一名稱的「拉」,在藏語是山隘通道之謂,有如英文的PASS或蒙語「達坂」,此外可能也有山岳之謂,但我不甚清楚。本文所談乃堆拉,標高約4,300公尺,從西藏邊鎮「亞東」,經此山隘即抵達錫金首府甘托(GANGTOK)。另一路線則是「亞東」經另一山隘JELAPLA-LA(漢譯名稱待查)抵印屬山鎮噶倫堡(KALIMPONG)。
敏洪奎 2017-08-25
是誰無恥?是誰說謊?

是誰無恥?是誰說謊?

【是誰無恥?是誰說謊?】 李來希說煙幕彈是獨派人士丟的? 結果影片錄到的是你們的人耶??? 他本人都被捉,還招了,你還要騙嗎?? 李來希指台獨份子丟煙霧彈 被網友狠狠打臉!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68591 李來希:把我們講成暴民有這麼嚴重?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823/995422.htm 丟煙霧彈男曾反年改被警方認出 警比對逮人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659681 鬧場世大運遭批丟臉 李來希:出國只能選廉價團才丟臉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659146 #李來希 #反年金改革 #世大運 #獨派 #陳儀庭
2F 2017-08-24
給國民黨一個「涼心」的建議...

給國民黨一個「涼心」的建議...

金剛經、戰國策、古文觀止、史記...都是國民黨團提案內容,當做阻擋前瞻建設預算「利器」,既然那麼厲害,就給國民黨一個「涼心」的建議... 請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善用「利器」,2018年縣市長及議員選戰、2020年總統及國會大選,把「金剛經」列為國民黨政見總目標;「戰國策」列入政策白皮書綱領;「古文觀止」、「史記」列入施政核心...。一定所向無敵、連戰連勝!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證實《金剛經》的前瞻提案為其辦公室所為。(記者鄭鴻達攝) 國民黨荒唐無下限,竟有媒體呼應稱讚其充分展現在野黨的決心,真的是荒唐加荒唐,荒唐無止境。 照國民黨的搞法,試擬立院未來表決前瞻預算時將會出現的場景: 議事人員: 第00001案,立委某某某等提出,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主席:贊成的按贊成、反對的按反對...。 議事人員:第00002案,立委某某某等提出,戰國策,齊威王....。 主席:贊成的按贊成、反對的按反對...。 佛經、古書都很長,每案處理平均以半小時計、每個議事日開會6小時,國民黨提出10421案,要868個議事日,扣除週休二日,要1216日才能處理完畢。簡直不知伊於胡底! 前瞻預算案提案厚達104公分。(立院民進黨團提供) 前瞻預算當然應該嚴格審查,但國民黨團這樣搞法,和反年改團體搞破壞亂世大運,本質與操作手法何殊?原來他們本就是一掛的。 回到「涼心」的建議,吳黨魁務必把金剛經、戰國策、古文觀止、史記等,列入2018、2020年兩次選戰國民黨候選人共同政見,侯友宜、蔣萬安或其他人出戰雙北市長,吳敦義或朱立倫出戰總統大選,都要把古書佛經等神兵利器列入政見。
胡文輝 2017-08-25
「學」什麼?「校」什麼?

「學」什麼?「校」什麼?

學校存在的主要核心價值是學生學習,學習不應侷限在課堂上,更不應受限於教科書裡的知識,總括來說,凡是與教育相關的知識、情意與技能,都要讓學生從小學開始學習。小學是基礎教育,涵蓋品德、海洋、食農、創客、防災、環保、性別、各學科領域等教育。小學教育的範圍相當寬廣,國、高中因升學導向,各種類別教育的力道會遞減,到大學以上,那就更不用說了。光舉掃廁所為例,小學生總會徹底落實,國、高中生比起小學生掃得差一些,至於大學生,養尊處優者多,掃廁所的工作全是學校工友或委外負責,我不知道還有哪所大學的學生願意掃廁所? 比起公部門或企業組織,公立學校是一個相對鬆散的組織,依任務需求可區分為行政與教學兩個層面。行政層面除了有編制專門負責人事、主計、出納、事務(採購)、護理師的公務員外,學校處室主任及組長,都由教師兼任,必須負責教學與行政任務。近年來,諸多主客觀因素導致教師擔任行政人員意願薄弱,因此,每到學年末,校長總必須付出更多的心力請託教師擔任行政人員。教學層面級科任教師所佔的人數比率遠高於兼任行政教師,屬於教學專業人員,必須擔負學生學習成效的責任。因此,與教學無關的任務,教師總可以強力主張減免或者不予辦理,而這樣的主張通常也會與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師產生衝突。 學校的教育績效和企業界所追求的業績或營利目的不全然相同,教育績效很難在短時間呈現,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正說明教育績效的時間隱性。企業界的業績或營利,可以在短時間內驗收,要想辦法提升盈餘或降低虧損,讓股東賺錢,以利企業永續發展。 學校教育不應只聚焦於教學,更不應僅強調知識學習,我們要讓學生擁有帶得走的能力,擁有自主學習的能力,就必須達成知識、技能和情意的教育目標。政府各部門擬定相關政策,會優先透過學校宣導、實施、考核,為培育未來高素質的國(公)民做好準備。 有些看似無關教學的政策或公文,就會交付行政人員,行政人員再央請教師配合協助。例如:交通安全成果彙報,確實與各學科領域教學無直接相關,但在國小低年級生活領域,中、高年級的綜合活動領域,會有相關的課程連結。在每天的導師時間,級任老師也會叮嚀學生相關交通安全的注意事項。在兒童朝會,行政人員也會定期宣導,甚至有些學校還設置有交通安全主題教室。 若要認真列舉與正常教學無關的行政業務,那真的是不勝枚舉!學校承擔各部會的政策宣導,辦理各項活動、公文或計畫等,通常被認為與教學無關的業務,卻與教育有直間接相關,特別是為了培育今日的學生成為明日的好國(公)民,必須要落實在國民基本教育階段。國小和國、高中教師承受培育好國(公)民的責任與壓力,豈是自認為超高級知識份子的大學教師所能想像的。國民基本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不紮根,如何期待自以為成年人的大學生可以開花結果? 閩南語有句話說:「看人家擔擔子不吃力,擱嫌人家姿勢醜。」用看的、用說的很簡單,自己做了就知道箇中滋味!不管你是什麼身分?什麼角色?你可以指責或批評學校行政服務不盡完美、教學不盡完善,但請不要詆毀教育人員(尤其國民基本教育階段)的努力,更不要全盤否定教育的價值。 2017.08.25 udn/文教/觀點評論
何元亨 2017-08-25
影響台灣社會的翻譯──教改經典:夏山學校

影響台灣社會的翻譯──教改經典:夏山學校

「父母不能了解學校裡書本教育是多麼不重要。小孩和大人一樣,只學得會他們喜歡學的東西。所有的獎品、分數和考試都妨礙正常性格的發展。只有書呆子才主張唯一的教育是從書上得來的。⋯⋯對大多數的少年學生而言,學校課程不過是在浪費時間、精力和耐心,它剝奪孩子們玩耍的權利,造出一批小老頭來。 當我在師範學院或大學裡對學生講課時,我常常對這些滿腹無用知識的青年男女的幼稚感到驚訝。他們知道的很多,辯論學對答如流,古文出口成章。但他們對人生的看法卻幼稚如嬰兒。」 A. S. Neill, Summerhill (1960)  王克難譯(1965) Summerhill是一所實驗學校的校名,譯者王克難譯為「夏山學校」。作者尼爾是蘇格蘭人,1921年創辦了這所學校,一開始在歐洲,1924年遷到英國,一開始只有五個學生。學生全數住校,主張學生自治、自由選擇上課和考試。每星期開學生全體大會,決定生活規則。學校現在仍在經營,尼爾1975年過世之後,由遺孀尼爾夫人繼續主持校務,1985年夫人過世,由女兒繼續經營,可以看他們的官網,現在也開放走讀生,不再全體住校了。夏山學校主張給學生絕對的自由,常常引起爭議,尤其是說髒話、吸菸、性愛等敏感議題,因此在1950年代曾遇到經營困難。但1960年尼爾出版了Summerhill一書之後,符合六O年代反權威的時代精神,在美國立刻成為暢銷書,也出版了日文譯本;許多美國父母、日本父母千里迢迢把小孩送去英國的夏山就讀,至今仍是體制外學校的標竿。 1960年代初期,台大外文系畢業的王克難到紐約讀社會學。王克難是江蘇人,幼年隨父母遷台(她父親王建今是檢察總長),北一女、台大外文系、紐約大學一路順遂,算是人生勝利組。拿到碩士之後,進了哥倫比亞大學念博士。她在台大時是夏濟安的學生,在哥大特別受到夏志清的照顧。結果夏志清勸她不要再念社會學了,往寫作發展,最好從翻譯開始。她就在這時看到尼爾的Summerhill: A Radical Approach to Child Rearing。台灣當時連初中都還要參加考試,體罰盛行,人人都對補習考試有深刻的體驗,她看到居然有人提倡「小孩不想上課就不必進教室」、「學生自己決定給不守規矩的同學什麼懲罰」,簡直匪夷所思,自言「感動到流淚」,立刻寫信給作者尼爾徵詢翻譯許可後,花了兩個星期,日以繼夜把這本書翻譯成中文,在外文系老師何欣的協助之下,由立志出版社出版,書名《愛的學校──兒童教育新法》。她的譯序寫的語重心長: 「今日台灣的教育,因種種特殊原因,發展得十分畸形,升學競爭造成的惡性補習等等,使千萬學童身心得不到應有的適當發展而受苦良深。⋯⋯但願尼爾這本書能帶給我們一些警惕與啟示。譯者僅將它獻給負責栽培下一代的教育界同志和為孩子著想的家長。」                            立志出版社1965年出版的《愛的學校:兒童教育新法》(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可惜《愛的學校》出版兩個月後,立志出版社火災,這本書只印了一次就絕版了。不過也撒下了種子,感動了許多國內的教育人,包括當時在大學讀教育的王榮文、當時在小學任教的張水金、推動森林小學的小學老師陳清枝等人。王榮文後來成了出版人,張水金成了兒文作家和教育部官員,這個種子在20年後終於找到契機發芽。1984年,王榮文在「大眾心理學全集」書系內收入此書,重新出版,書名改為《夏山學校》。當時住在德州的王克難也寫了一篇「重版再序」,回憶當年出書經過,並說明夏山學校的創辦人尼爾已於1973年過世,但學校仍在,「尼爾的愛心長在」。因距離初版已近二十年,因此由張水金校閱一遍,更加完整。這次出版遠比二十年前成功,也許是社會時機成熟,教改聲音漸起,再版多次,到1991年達到31版,夏山已經深植人心,成為許多教改人士的夢土。2003年又出了遠流版的二十週年紀念新版,副標題改為「實踐自由發展,見證愛的教育。」 夏山在國際間的影響也很大。1940年,英國作家Enid Blyton寫了一套The Naughtiest Girl ,描述一個頑劣的有錢人家小女孩被送去一個完全自治的寄宿學校,學校的制度、做法都跟夏山學校一樣。這套書的中文版本《淘氣的麗莎》在1972年由水牛出版(李祥亭翻譯),我在小學時非常喜愛這套書,讓我對住校生活充滿了憧憬。1968年美國的瑟谷學校(Sudbery Valley School)成立,許多作法都是仿效夏山,中文版《瑟谷傳奇》也直接在標題上加上「美國的夏山學校」,可見夏山之名已成為另類教育的同義詞。1981年日本藝人黑柳徹子的自傳《窗邊的小豆豆》出版,書中的巴校長就是去參觀了夏山學校之後,回日本創辦了巴氏學園。《窗邊的小豆豆》在台灣至少有五種中譯本,非常暢銷。1990年台灣的第一所體制外學校「森林小學」,也深受夏山影響,還曾經請夏山的老師到台灣辦座談會。其他相關書籍也非常多,如《尼爾與夏山學校》、《夏山學校見聞》、《我的夏山日記》、《成長在夏山》、《夏山學校評析》、《夏山學校生活》、《開放式幼兒活動設計: 夏山學校對我國幼教的啟示》等等,其中有綜合編譯作品、從日文或英文翻譯的個人經驗、教育研究者的論文等等,可見夏山的想法已經遍地開花。 只是令人悵惘的是,尼爾1960年所說的話,至今仍可適用,無數父母師長還是一味鞭策小孩去讀他們沒有興趣的書本;王克難1965年所發的感慨,好像也沒有改變太多,台灣教育仍然頗為畸型,學生仍然把大把青春耗費在他們毫無興趣,未來也沒有用的課本上。
賴慈芸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