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遭上銬 工會質疑警方和兒福聯盟

虐嬰案社工遭上銬帶走 北市社工工會發4點聲明質疑警方和兒福聯盟   

陳姓女社工昨雙手上銬,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1歲男嬰遭兒童福利聯盟引介的保母劉姓姐妹虐待致死,檢警昨搜索兒福聯盟,並將陳姓女社工上銬,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北檢偵訊。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發出四點聲明,除質疑警方為社工上銬的正當性、呼籲各界重視當事人隱私,工會也質疑兒盟不該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主管機關也有責任。

北市社工工會在聲明提出四項重點,首先,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社工均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媒體前上銬供拍攝?工會對於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工會也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等個人隱私,可能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工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工會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心理壓力,也影響日常工作程序。

另工會也質疑,兒盟董事長不該將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機構最高負責人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社工一人承擔。兒盟回應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

工會也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但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衛福部、台北市、新北市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社工後面讓社工面對輿論壓力。

工會表示,社工昨晚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社工出走潮,工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的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對策。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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