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表示,「黑名單裡面我記得彭明敏都已經競選總統了,我覺得一個時代一個時代,應該要往前看啦,如果用這樣的方式,去清算當年奉公執法的基層同仁,如果這也算轉型正義的話,我也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但是侯友宜他忘了,你是專抓海外黑名單的主要執行者,也是一位從事惡法的迫害者。國民黨在1991年底之前,製造一次又一次的政治獄,開始逮捕闖關回台的台獨聯盟人士郭倍宏、李應元等人。先後把台灣島內的陳婉真、林永生、林雀薇、賴貫一、鄒武鑑、江蓋世、許龍俊等人。共有二十幾位海外「台獨黑名單」及國內台獨人士被捕入獄。
被捕的異議分子都以刑法一百條「預備顛覆政府」的叛亂罪名起訴。一百條(內亂罪)規定條文:「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1991年12月7日,台獨聯盟世界總本部主席張燦鍙自東京闖關搭機返台,也在桃園機場被捕。張燦鍙坦白表示,返鄉是為了早日建立「台灣共和國」。國民黨以不同的名義逮捕、收押、禁見台獨人士。
1992年5月16日,刑法第100條條文才修正公布,終結「言論叛亂罪」的法源。過去被以此法法辦的思想犯與黑名單人士,5月23日,黃華、郭倍宏、李應元、陳婉真、林永生、鄒武鑑、江蓋世、許龍俊等人都被釋放,台灣人民不再因主張台灣獨立以叛亂罪而被起訴。從此,台灣社會才真正擺脫「白色恐怖」的陰影。
1992年7月7日,政府正式取消海外黑名單返台禁令。黑名單解禁後,張燦鍙於1992年10月24日交保獲釋,11月1日,離開台灣21年之久的前台大政治系彭明敏教授回國。 11月25日,離開台灣34年之久的台獨聯盟總本部副主席黃昭堂博士從日本返台,正式宣告台獨聯盟的歸鄉行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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