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劣油案詐欺 魏應充判4年

詐2億多 味全判罰1550萬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謝君臨/綜合報導〕味全公司混油案昨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味全與頂新利用大統劣油與九八專案,詐得消費者兩億九百七十三萬元,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在添加大統長基的銅葉綠素油案中,有不違背本意的「不確定故意」判刑兩年,在九八配方案中有「直接故意」,判兩年二月,兩罪合併判刑四年,味全公司則被判罰一五五○萬元。

  • 味全公司混油案昨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有罪,兩罪合併判刑四年。(資料照)

    味全公司混油案昨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有罪,兩罪合併判刑四年。(資料照)

魏不把關 有不確定故意

合議庭認為魏應充曾指示下屬應低價採購大統油,他預見此舉會造成品質低落、商品虛偽標記的結果,卻不把關,有不違背本意的「不確定故意」;另外又接受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建議,決定使用九八配方,被認定「直接故意」。

魏傳簡訊:有些事實誤解

魏應充的辯護律師余明賢表示,法官忽略對魏的有利事證,將提出上訴。他並出示魏傳來的簡訊:「有一些事實上的誤解,謙卑自省,繼續努力。」

全案十三名被告僅味全總經理張教華無罪,常梅峯判三年十月,味全中央研究所所長鍾美玉一年十月、副所長蔡文齡一年二月、資深經理施介人兩年三月、經理蘇瑞雯六月,方便食品部經理林雅娟一年六月、資深協理林進興一年,檢驗中心協理陳榮煇五月、研究員杜國璽、研發人員黃瀚慶、高玉貞皆判六月。

此案分為植物油與動物油兩部分。一是味全橄欖油、葡萄籽油攙混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油,味全委由頂新代工,向大統長基購入劣質油,混攙製成「健康廚房百分之百PURE級」進口橄欖油、葡萄籽油對外銷售。

二是調合油採用了「九八配方」,一○一年九月棕櫚油價格走跌,在頂新糧油經營決策會議中,常梅峯當眾建議魏應充:「家庭用油應利用近期黃豆油與棕櫚油價差擴大機會,發揮以棕櫚油為基底的成本效益,積極操作價格以提升市佔率。」

後續會議上,林雅娟、施介人曾經反映:「調高棕櫚油比例,可能增加低溫結晶現象,賣相不好。」常梅峯又建議可學習「寶素齋」調合油作法,將棕櫚油比率調高到九十八至九十九%就不會結晶,魏當場同意,「九八專案」由此成形。魏因此被認定有詐欺消費者的直接故意。

動物油方面,味全香豬油委由頂新代工製造,使用越南大幸福廠飼料油,精煉包裝為香豬油出售,北院認定此與頂新豬油案屬「實質上一罪」,重複起訴,判公訴不受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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