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法案 重申對台六項保證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二十九日報導〕美國參議院院會二十八日晚間通過的「二○一六年國務院授權暨使館安全法案」,再次重申美國對台政策應植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這是繼上週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第八十八號共同決議案後,美國會又一個將「六項保證」列入法案的具體行動。

  • 美國參議院通過「2016國務院授權暨使館安全法案」,重申美國對台政策應植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圖擷自維基百科)

    美國參議院通過「2016國務院授權暨使館安全法案」,重申美國對台政策應植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圖擷自維基百科)

駐美代表處今天發布新聞稿對美國會的堅定支持表示感謝。參議院院會二十八日晚間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二○一六年國務院授權暨使館安全法案」。參議院的第一六三五號法案,其中第一章第一一七條文的標題為「美台關係的國會意見」。這個條文說明美國對台政策應立基於「台灣關係法(TRA)」及一九八二年雷根總統所提出的「六項保證」,美方應依據TRA的規定,提供台灣防衛性武器,並強化與台灣的貿易關係,以造福兩國人民。

參議院第一六三五號法案中這段對台灣友好的文字,是去年六月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逐條審查會議時,以修正案方式提出並獲口頭表決通過,這項法案最近經過參議院密集協商終獲通過,支持台灣的條文獲得保留。

美共和黨全委會決議 推崇台灣民主

此外,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於四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在佛羅里達州舉行的春季會議中也通過決議,推崇台灣民主成就並重申TRA與「六項保證」為台美關係的基石。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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