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王張會被踹門 諾富特飯店判賠

〔記者陳鈺馥、鄭淑婷/綜合報導〕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前年六月來台與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律師賴中強、嚴婉玲及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共七人,事先下榻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大飯店,卻被飯店人員破門而入並限制自由,賴、嚴兩人對飯店提出民事、刑事告訴,桃園地院判決飯店及相關人員應賠償七萬六千五百元,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

  • 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前年六月來台與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律師賴中強、嚴婉玲及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共七人,事先下榻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大飯店,卻被飯店人員破門而入並限制自由,桃園地院判決飯店及相關人員應賠償七萬六千五百元。圖為當時賴中強(右二)等人在警方警戒下離開諾富特飯店。(資料照)

    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前年六月來台與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律師賴中強、嚴婉玲及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共七人,事先下榻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大飯店,卻被飯店人員破門而入並限制自由,桃園地院判決飯店及相關人員應賠償七萬六千五百元。圖為當時賴中強(右二)等人在警方警戒下離開諾富特飯店。(資料照)

賴中強:判決維護居住自由

賴中強表示,判決結果至少證明破門這件事是錯誤的,對於維護國人的居住自由有正面意義,對住宿房客而言,飯店更不應該以「王張會」要舉行,來杜撰各種事由,在未經過房客同意下,逕行破門進入房間,判決肯定了人民的居住自由權利。

判決書指出,一○三年六月廿五日,張志軍、王郁琦在諾富特飯店舉行會議,賴中強、嚴婉玲早在當天凌晨預先入住飯店,另五名成員以訪客身分進入房間,飯店人員以訪客未出示證件供登記、違反住宿規定等理由,要求七人離開飯店,雙方僵持後被飯店人員破門而入,限制賴、嚴等人行動。

賴中強、嚴婉玲主張,飯店已侵害居住自由、居住安寧,還對外指責成員違法在先,因此提告求償五十四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法官認為,飯店人員未有明確證據,足以證明賴、嚴等人確實有危害其他旅客之舉,判決需賠償兩人。

賴中強指出,關於本次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一筆是華航大飯店、韓姓、羅姓和傅姓人士應連帶給付六萬五千五百元,另一筆是華航大飯店應賠一萬一千元,總共合計是七萬六千五百元,判賠金額與原先請求相比,還是偏低。

賴也說,對於飯店經理和員工侵入住宅部分,也提出刑事侵入住宅的訴訟,當天還有航警局不讓飯店房客離開住宿樓層的行為,已提出限制行動自由的刑事訴訟,目前還在桃園地院審理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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