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離任前自減管制期 蔡政府補破網

擬改由上一級主管機關或新任首長決定

〔記者施曉光、李欣芳、陳鈺馥、楊明怡/台北報導〕針對前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等馬政府時代政府機關首長在離任前,自我鬆綁赴中管制年限引發的爭議,蔡英文政府決定「補破網」。陸委會官員昨指出,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有規範,但問題出在執行面,未來將檢討修正相關行政命令,可能改由上一級主管機關決定下層機關涉密人員的管制期限,或由機關新任首長決定離任者的管制期限,以防杜當事人於離任前為自己量身修改規定。

  • 針對前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等馬政府時代政府機關首長在離任前,自我鬆綁赴中管制年限引發的爭議,蔡英文政府決定「補破網」。(資料照)

    針對前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等馬政府時代政府機關首長在離任前,自我鬆綁赴中管制年限引發的爭議,蔡英文政府決定「補破網」。(資料照)

陸委會今邀各部會討論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立法院上會期曾要求檢討涉密人員出境管制,陸委會早已規劃本月底邀請各部會開會,通案解決現行制度缺失,但由於馮明珠案引發外界高度質疑聲浪,有必要做「個案緊急討論」,因此已通知故宮今日派員到陸委會開會。

馮明珠卸任三個多月就迅速轉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行政院官員表示,雖然馮明珠赴中國管制的相關規定,是在五二○政黨輪替前完成相關程序,相關程序未違規,但政治上的作法「不恰當」,政院將檢討卸任政務官赴中的相關規定。

文化部長鄭麗君在馮明珠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前,已於八月三十一日將文化部退離職政務人員赴中管制年限從原三個月延長為一年,陸委會今邀各部會討論後,也會再作整體檢討。

馮赴中職務涉法令疑義

陸委會指出,馮明珠案除了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問題外,還有轉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涉及該條例第三十三條赴中國擔任職務等相關法令適用疑義及後續處理方式等問題。

官員指出,原本兩岸關係條例授權各機關針對所屬離退人員涉密程度,自行訂定三個月至三年不等的管制期限標準,如陸委會等國安單位的管制時間通常就比較久,雖然故宮屬性不同,但仍可能有涉密問題,馮明珠離任前把自己的管制期縮短到三個月,制度上確實該做調整,尤其是讓馮可以自己決定管制期間,的確是制度上的盲點。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馮明珠要縮短被管制年限,需所屬單位首長簽核,等於是她自己,簽核公文的單位也是故宮,故宮是自己核簽縮短年限後,才發文給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根本沒有權限說贊成或不准,只是單純被告知該人員管制時間多久而已。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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