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違法監聽 衍生6官司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一○二年九月,當時檢察總長與當時總統馬英九聯手引爆「九月政爭」,結果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沒被鬥下台,黃世銘自己反而被查出違法監聽,其後並衍生六件官司,其中最受矚目的是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已排定八日傳馬出庭,這也是馬英九總統卸任後,首度以被告身分出庭。

隨這起違法監聽衍生的六件官司,包括黃世銘洩密案、柯建銘與檢察官林秀濤向黃世銘提起的三件刑、民事訴訟,及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的兩件洩密案,分由院檢偵審中,其中黃已因洩密案被判有罪定讞,昨天兩件民事案件也都一審判賠。

一○二年九月六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啟動九月政爭,直指王金平等人替柯建銘關說刑事案件,此事最後查無事證結案,黃世銘反被抓包「夜奔官邸」洩密給總統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高等法院認定黃洩密三次,去年二月將他判處一年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元定讞。

林秀濤事後主張名譽權受損,向黃世銘訴請民事賠償一四一萬餘元,柯建銘也以名譽權、隱私權及秘密通訊自由遭侵害為由,向黃求償四五六萬元,昨台北地院同日判黃世銘須各賠林、柯卅萬元及六十二萬元,均可上訴。總計黃世銘在相關訴訟中,已一案有罪定讞、兩案一審判賠。

黃世銘另因在新聞稿中公開柯建銘的通訊監察資料,被柯自訴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黃雖聲稱本案自訴程序違法,法院不應受理,但台北地院至今未判決不受理或免訴,全案持續審理中,上週開庭時柯曾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傳喚林秀濤作證,釐清黃世銘犯案動機,但合議庭尚未准駁。

柯建銘另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及違反《通保法》、《個資法》等罪,全案也在馬總統卸任、失去刑事豁免權後啟動審判程序,台北地院定八日下午兩點半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到庭應訊。

馬被控告涉嫌洩密與教唆洩密的案件不少,台北地檢署原以柯建銘已提自訴為由,將手邊案件移併台北地院審理,但北檢發現一○二年九月四日,馬要求黃世銘對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涉教唆洩密部分,並不在柯自訴範圍內,日前另簽分他字案偵辦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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