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終止黨職併公職 將向國民黨追討溢領款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延續近半個世紀的「黨職併公職」問題,終於今日畫下句點。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逾3百位併計黨職年資的退休人員,將重計月退俸;以往溢領的部分,將向國民黨、救國團等社團要求返還,至於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前副總統連戰等曾任政務人員,更能直接向本人追討。

  •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逾3百位併計黨職年資的退休人員,將重計月退俸;以往溢領的部分將要求返還。(記者方賓照攝)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逾3百位併計黨職年資的退休人員,將重計月退俸;以往溢領的部分將要求返還。(記者方賓照攝)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考試院最早在1969年將「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及「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的專任年資,採計為公職年資;1970年擴及世盟、亞盟、革命實踐研究院;1971年更發布「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年資互相採計要點」,納入「黨職併公職」最大宗的民眾服務總社(即國民黨),1983年再納三民主義大同盟。

由於監察院1985年的調查報告直指「採計要點」違背憲法的平等原則,要求修正。考試院才在1987年的12月3日決議廢止「採計要點」,同時終止併計黨職年資,但之前已轉任公務人員者,仍予以併計。

他說,直到首度政黨輪替後,扁政府全面清查黨國不分的現象,並在2005年底提出「黨職年資併計公職退休年資第一階段調查報告」,考試院才於2006年4月20日的院會決議,全面廢止採計社團年資,但沒對已退休者重新核算年資。民進黨團早在2007年提出「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草案」,準備全面處理黨職併公職,但因未在國會取得過半席次,草案僅止於付委,無法進一步實質審查。

按銓敘部與教育部截至去年10月的統計,目前仍有381人併計黨職年資,其中政務人員有11人、公務人員195人、教育人員175人。所採計的年資多為1年到5年,共203人;次為5年到10年,共109人;但超過10年的也有48人。已亡故的領取者共有188人,其中有60人由遺族改領月撫慰金。

由於草案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已逾1個月的協商期,縱使國民黨團希望能在黨中央統計完公職併黨職人員後再處理,但民進黨團仍堅持於本日處理,並於國民黨團半棄守下,表決通過立法。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黨、公職年資併計人員,應在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核算退職給與;若重算結果低於2.5萬元者,能續領2.5萬元;但現領總額已低於2.5萬元者,不再重新核算。

而歷年累計溢領之金額,核發機關應於1年內要求所屬社團(民眾服務總社、救國團)返還;不過政務人員的部分,亦可直接向領受人要求;若是拒絕返還,即可進行追繳;已身故者,包括改由遺族領取撫慰金者,均非溢領返還、重新核算之範圍。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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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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