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清查 國民黨佔用16處原民地

〔記者陳鈺馥、林彥彤/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指出,經黨產會清查,國民黨佔用全國十六處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在桃園市、高雄市、苗栗縣及台東縣等地,皆有被國民黨佔用情形。

  • 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

    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

共有34筆 還有7筆在打官司

原民會說明,有關十六處原民地被國民黨佔用一事,換算成土地筆數,共計有卅四筆,順利回收的有十筆、合法租約仍延續的有十七筆,剩下七筆則請地方公所訴訟中。

原民會表示,有合法租約的土地,大多是由救國團所承租,其中已回收的十筆中,有一筆位在蘭嶼島上,因國民黨廢棄物尚未拆除,因此土地仍無法歸還原民使用,原民會也會持續追討。

據黨產會調查,國民黨名下建物占用原住民保留地的共十六處,遍及桃園市復興區的角板山、南投縣仁愛鄉及信義鄉,以及屏東縣六個原民鄉,包含春日鄉、獅子鄉、來義鄉、萬巒鄉、泰武鄉、霧台鄉,還有高雄市茂林區、台東縣蘭嶼鄉、達仁鄉和金峰鄉。

黨產會副主委施錦芳受訪指出,關於國民黨佔用原民保留地,後續交由原民會處置,因為土地本來就是國有,沒有黨產收歸國有問題,若有未承租情況,原民會可要求補繳租金。

施錦芳表示,國民黨佔用的原住民保留地,屬於中華民國國有土地,從以前至今,已佔用數十年以上,還有一些民眾服務站設在鄉公所內,既然黨產會已調查出十六處,原民會後續可展開處置。

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表示,國民黨以前為了控制原住民,深入全台各地山區設立民眾服務站,藉此拉攏原住民,那些建物很多都是佔用國有原住民保留地。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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