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長:名稱涉及雙方責任歸屬   

拒「撞船」專報 海巡署長周美伍:名稱涉及雙方責任歸屬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海巡署長周美伍。(記者謝君臨翻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中國船上月14日越界違法捕撈2死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4)日排定「金門撞船案」專案報告,但海巡署對於該名稱無法接受。海巡署長周美伍於答詢時強調,名稱可能就是責任歸屬,中方會說「你們國內都講『撞船』,你們自己都這樣講,怎麼能怪我?」他強調:「我不能接受這個名詞,我們今天是取締非法的『三無』船舶,捍衛國土海疆及我國漁民的合法權益。」

針對該案,周美伍強調,大年初三(2月12日)海巡署就接獲金門地區居民報案,指該地區海域不斷有中國船隻進入非法捕魚、走私。當天案發時,我方船隻CP1051已經在海上,當我方雷達發現中國快艇要進入我禁限水域,戰情人員隨即通知CP1051前往。

周美伍表示,CP1051到達時,標準程序會先廣播,警告對方,「請你減速我們必須登艦。」但中方船隻在2分鐘內速度從0飆升至40節,並在逃避我方查緝時高速向右大轉彎,我們查看其船隻是在右滿舵,再加上其配重不良,船隻右舷有一個起網機,也是很重的東西,這些都是導致翻覆事故的主因之一。

周美伍說,很多委員都詢問有沒有雷達航跡和影像,「怎麼可能沒有,這些資料都已交給檢調。」他強調:「中共快艇的航向、航速是非常清楚,雷達看得非常清楚,它是否在我們禁限水域,雷達航跡都看得出來,這部分留給檢調說明。」

周美伍也說,我方船隻沒有一點破洞、也沒有大凹洞,對方船隻也只有在左舷椽言1/6處有一個破縫,其他整個船身是FRP的,沒有破洞也沒有大凹洞,若照對方講的我方以40節的高速衝撞,「中國船隻早就碎掉了,怎麼會這麼完整。」

對於委員詢問,專報名稱是否對後續雙方談判造成影響,周美伍強調:「當然有影響,這涉及責任歸屬。」他說,我方立場非常明確,經由我方司法公正調查,再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不光檢調或各種勘驗,請第三公正單位,針對物理現象、海事規則,以及習慣上可能產生的結果,進行調查。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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