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與馬英九

【新聞分析】徐佳青與馬英九
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因爆扁獻金惹議請辭(本報資料照片,朱蒲青攝)

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爆料扁收建商獻金數十億,在政壇引發軒然大波,徐佳青上午辭去發言人,似盼能止血,然而此一指控事件的背後牽涉之「法規制度」與「社會觀感」的拉扯,以及政治人物的言行檢驗,仍有值得深思之處。

現代民主政治菁英治國,但民意亦相對重要,前者依循的是法規制度,後者則期待道德良知。除非一些極端惡行,例如IS的處決屠殺,或者鄭捷病態式的隨機殺人,早已嚴重違反人性與正義,否則大抵都有討論的空間,作為「陪審團」最忌極端偏廢;政治人物與聞其間,必須對議論他人負起被人公議之責,不可不慎。

例如扁交保就醫,馬英九及其下的法務部,依「法」而不依「情」,造成八、九成以上民眾不認同,最後才「窮盡」制度上的可行,但已拖了個把月,社會觀感蕩然無存。馬英九、羅瑩雪美其名死守法規制度而不讓毫釐,外界視之刁難,終未贏得更多的民眾尊敬。

而在扁獲保外之後,陳致中積極投入立委選舉,又引發黨內派系爭議。就制度而言,陳致中的參選權獲憲法保障,而民進黨亦讓他復權,參選是他的權利,社會觀感、能否勝選是另一回事。而徐佳青抖出舊事,若不足證扁已涉犯法,大抵也屬於道德審判之類,意圖綁架所謂「社會觀感」來壓制特定人,這又豈是正解?

不論是馬英九,或者是徐佳青,都犯了一個把自己放在「制度仲裁者」或「道德審判者」高度的錯誤,亦即一人代表所有制度,或壟斷社會觀感。問題是,能經得起多少考驗?馬英九可曾為此道歉?徐佳青又怎能不辭?

但徐佳青畢竟是辭了,不管事件之後如何發展,總是比馬英九、羅瑩雪要負責多了。然而,該歸給法律追查的,相信有關單位也不會放過,對手勢必要見縫插針,這場由她惹起的風暴,一時恐怕難以平靜。

但有二點必須持平而論:其一,徐的去職對「制度綁架者」馬政府而言,起碼有正面示範作用,別忘了馬英九的獻金案早已啟動司法調查;其二,那些還想著藉機修理徐佳青的綠營同志或特定媒體,是不是也一樣犯了壟斷社會觀感,綁架民意的謬誤?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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