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違」調課綱

教育部拒絕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的會議記綠及記名投票單,連正當法律程序當中最基本的資訊公開都做不到。

2015年04月22日00:06    
作者:謝孟羽(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

教育部拒絕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的會議記綠及記名投票單,連正當法律程序當中最基本的資訊公開都做不到,規避人民監督及專家學者審查,結果搞出來的課綱就是被作為政治洗腦的工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1627號判決認為:「然以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所涉及者係教育百年大計,受到社會大眾所關注,又對於教師、受教之學生乃至於社會大眾均影響甚鉅…既然攸關社會大眾之公益,具有社會大眾監督之高度正當性,應使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及監督之機會,方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之立法目的。」

要求教育部必須公開相關資訊,但教育部仍不知悔改,將至少在程序上有瑕疵的「微調課綱」強行上路。在適法性已有疑義的情況下,教育部身為全國最高教育機關,難道不需要「依法行政」並作為全國表率,等待相關疑慮釐清後再推動新課綱?這麼著急的上路到底是為了什麼?

再說,課綱的擬定攸關眾多學子的受教權與老師們的教學自由,甚至對整個國家社會的影響更是無以估計,但課綱擬定居然事前完全不知道是哪些委員來審查,根本就無從了解這些委員是否具有專業性,審查過程又不公開,只有形式上恩賜式的公聽會,當場也不會回覆意見,了不起就是把意見帶回去,教育部不採也不需要說明理由,如此黑箱調整出來的課綱,竟然影響孩子們未來的教育素材,試問你能放心嗎?

亡羊補牢猶未晚矣,請教育部立即暫緩「微調課綱」上路,依法公開相關審議資料供大眾檢視,日後並應建立健全且公開透明的課綱審查機制,相關委員必須有客觀公正的遴選辦法,資料充分且適時公開,審議過程需具備真正有效的民眾參與機制,最終的決議也必須附具理由回覆為何要如此調整的原因,方能取信於民。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即時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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