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廉政會通過決議 馬英九移送法務部偵辦

北市廉政會通過決議 馬英九移送法務部偵辦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今天通過決議,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偵辦,並建議和遠雄解約。(中央社20150508)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今(8)日下午召開會議,通過三點決議,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偵辦,並建議和遠雄解約。

台 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今天召開第四次會議,由鄧家基副市長主持,經過約3個小時的討論後,作出三點結論,由負責大巨蛋調查小組的鄭文龍律師出面說明,首先, 馬英九和李述德二人,任內涉嫌違法圖利遠雄大巨蛋,事實明確,建議移送法務部進一步偵辦,在移送前會先發文給馬、李,歡迎他們二人向專案小組委員說明。

第二點,廉委會建議市府可和遠雄解約,這一部份要由法務局進一步研擬,第三,爾後關於重大公共市政議題,應有以下三點作為。

鄭文龍說,首先,要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行公聽會,讓程序透明公開,重大決策應該由市民陪審團,在聽完聽證程序、兩邊或公益團體的辯論後才做決定,甚至更重大的議題應該是由市民公投決定,都要有公開的聽證程序。

調查報告達60頁、3萬字,至少36件證物,檢調單位要加油

鄭文龍在會前受訪時表示,專案小組今天完成第一階段調查報告,提交大會討論,調查報告達60頁、3萬字,至少有36件證物,建議市府將當時負責和遠雄簽約的馬英九市長,還有負責及議約主席李述德,移送特偵組偵辦。(最後決議是移送法務部)

鄭文龍指出,專案小組發現圖利情形相當嚴重,在甄審過程中,遠雄有不當污染、接觸、關說甄審委員,甄選程序過程不公平,建議市府依《政府採購法》、《行政程序法》解除合約。

鄭 文龍強調,依遠雄自己提出的估算獲利報告,2006年版本中,估計獲利1169億元,但到了前郝龍斌時期改成945億元,但遠雄給市府的書面報告都說可賺 1千多億,馬竟然把權利金砍到0,遠雄自稱50年加起來的營業額達2800多億,光是1%的權利金就可獲利28億,市府卻自砍權利金,廉委會認定重大違法 圖利,檢調應主動偵辦。

鄭文龍補充,廉委會沒有司法調查權,都可以調查得這麼清楚,檢調單位要加油。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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