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松菸問題不在權利金好嗎?

柯P,松菸問題不在權利金好嗎? 

沒錯,柯P是在幫松菸文創擦屁股,但也該擦對屁股吧?看到柯P一個勁地只關心「錢收到就好」?實在令人不能茍同,難道柯P將「文創園區」當成「商業園區」?天大地大都比不上權利金最大? 

首先,就算柯市府能從誠品收到600 萬的權利金,一樣是超級敗家的賠本生意,更是大大地圖利了誠品!因為當初訂定超低的0.5%權利金,是為了「鼓勵文創」,希望得標的富邦能回饋給年輕的文 創業者。但目前誠品以每坪一萬元租金的搞法,其實早已不符文創精神,根本是在搞「百貨公司」,因此權利金豈能繼續延用超低的0.5%? 

或許有人會說,富邦與誠品之間的協議,是前朝拉的屎,柯P只能以收取更多權利金的方式,來為市民爭取最大的利益;其實大錯特錯! 

一則與柯P親近的姚立明都在媒體上說了,富邦與誠品的出租契約寫了些什麼,到現在沒有任何人知道!也就是說,在柯P所掌握的「前朝資料」之中,並沒有富邦與誠品的出租契約,因此這一部份應該與前朝無關。 

其實在本案之中,前朝「拉的屎」應該是「官商勾結」與「不作為」!因為富邦明顯沒有經營商場與旅館的能力,為何還能取得這個BOT的標案?此外,前朝不但沒有阻止富邦將BOT的Operation營運部份,私下轉包給誠品,還坐視誠品以十倍租金租給專櫃?將文創園區搞成百貨精品園區? 

因此如果柯P 真要「善」後,首先應該追究當初的北市府,為何讓沒有能力營運的富邦取得BOT的標案?或許有人會說當初不知道富邦無能營運?但難道當初招標的評審作業都 在打混?富邦集團明明就是金融業,居然轉來搶標營建與商旅經營的BOT案,難道都沒問題?首其次就是追究富邦私下轉包給誠品的法律責任! 

其三,柯市府應該利用以上兩點的追究,迫使富邦必須直接負起BOT的營運責任,否則必須解約!如解約就重新公開招標,並且要求得標廠商必須將當初每坪1050元的議會決議真正落實到「專櫃」,才能符合「鼓勵文創」的原始目的。至於誠品,那是富邦的問題,根本與北市府無關,因此柯P不要搞錯目標,反而被誠品牽著鼻子走!

最後,每坪1050元的超低租金會不會反而圖利了專櫃?此點北市府當然必須規範嚴格的篩選機制與罰則,才能讓年輕又資本不足的文創業者真正受惠。

< 資料來源:路懷宣 UDN 評論台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