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制憲─ 紀念英國大憲章800週年


 

今年是英國大憲章800週年,在西元1215年,人類歷史發生了一項影響後代甚巨的事,英國歷史上有名的暴君 King John和反抗他的部下貴族們達成協議,簽訂大憲章 (Magna Carta),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首次將分權的觀念寫下。大憲章的主要項目包括保障教會的權利,禁止對貴族的非法逮捕,快速的司法審判,和對給國王封建稅賦的上限,由一個25個貴族組成的委員會負責執行。雖然雙方都沒遵守,但未來憲法的種子已經種下。在這以前的法典,都是規範被統治者的行為,從最早兩河流域的 Hammurabi Code (漢摩拉比法典),到摩西的十誡,到後來的帝國或王國,通常是皇帝或國王說得算。大約在同一時代,約13世紀左右,在現在的義大利,有的說是威尼斯Venice,有的說是佛羅倫斯Florence,有的說是米蘭Milan,開啟了文藝復興運動,回到古希臘羅馬時代的人本主義。這兩條看似毫不相干的發展卻在數百年後匯流成自由民主的三權分立的現代憲法政府。

五月初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到中國參加國共論壇和朱習會,會中講出“兩岸同屬一中”,被國際媒體解讀為支持終極統一,在國內亦一片撻伐,多數都覺得台灣被賣了,朱立倫則急忙拿出有如又臭又長的老太婆裹腳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強辯憲法是寫一中。

中華民國憲法裡的一中,是過去的一中,當年中華民國實質統治全中國的昔日黃花,但那時的一中不涵蓋台灣。孫文、蔣介石、和毛澤東因為和蘇俄的列寧、史達林合作,也遵循列寧提出的兩段式革命來對付資本帝國主義,第一階段是民族民主革命,支持在資本帝國主義下的殖民地解放獨立,所以上述幾位都支持弱小民族如朝鮮和台灣從日本獨立出來。第二階段是階級鬥爭革命。中國共產黨在九二共識裡的一中,則是未來中國共產黨希望併吞台灣後的一個中國的夢想。上述兩個一中都不符合現狀。

現狀的一中,全世界都知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部份亦知道這一中不涵蓋台灣。二次世界大戰後蔣介石身為盟軍亞洲最高統帥,在日本簽署舊金山合約放棄對台灣的主權後,受託接管台灣,誰知中國國民黨在短短數年,內戰打輸中國共產黨,失去中國大陸,只能窩在台灣,變成中華民國在台灣,並統治台灣數十年。所以對於台灣的現狀,有不同的說法都可以說的通,從國際法的觀點,台灣的國際地位未定論是對的。另一方面,從實質治理的角度,台灣的現狀是中華民國獨立也說得過去,這是美國支持日本擁有釣魚台的論點。但上述兩種論點,都否認“兩岸同屬一中”,所以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絕非現狀。如果憲法和現狀的民意差太遠,應該是先修改公投法,降低門檻,然後凝聚全民的力量,用公投來制定符合現狀的新憲法,國名仍然是中華民國,國家領土包括台、澎、金、馬,確定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

未來若是國際形勢允許,而且國內也有共識要正名,大家可以透過公開充分討論,然後經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假如有一羣人堅持國名一定要有中華,另外有一羣人堅持一定要有台灣,那麼折衷的結果可能是中華台灣共和國,如雷震等自由中國人士在數十年前所提倡的,或是台灣中華共和國,以彰顯台灣文化包含中華文化。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假如有一羣人堅持國名一定不能有中華,另外有一羣人堅持一定不能有台灣,那麼折衷的結果可能是福爾摩沙共和國(Republic of Formosa)。甚至如果主流民意要和中國組聯邦或是邦聯,也應該全民公投決定。

不倫不類的朱立倫,跑到中國說“兩岸同屬一中”,就像中國滿清時代綁小腳的女人去穿灰姑娘的琉璃鞋。朱立倫和中國國民黨如果要活在“兩岸同屬一中”的童話故事是他們的選擇,但是台灣人要腳踏實地,面對現實,台灣的現狀是中華民國獨立,與一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國國民黨如果不學習百年前的革命先烈毅然決然的割斷滿清的辮子般,毅然決然的割斷一個中國的辮子,認同台灣,那麼只能被淹沒在自由民主的洪流之中。希望台灣能凝聚民力,公投制憲,建立基於人本主義的法治國家,讓八百年前在英國的無心插柳,八百年後在台灣遍地成蔭。

< 資料來源:民報〈社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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