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今天7月15日是台灣解嚴二十八周年的日子。台獨兩字,今天很多人掛在嘴邊、打在螢幕上,但在二十八年前,1987年的今天以前,這兩個字是不能講,也不能寫的。

除非你有被關的打算。二十八年前的今天,有一位台灣青年老早抱持這樣的打算,於是幾個禮拜以來,一個人舉著自製標語,全台靜坐遊行。海報上用樸拙的字體寫著:「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1987年7月15日以前,台灣處於軍事戒嚴統治,人民沒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更沒有表達政治異見的權利,但這位年輕人,在從事了幾年的黨外雜誌記者工作以後,對這些基本權利長期被剝奪感到厭煩,於是從1986年開始投入組黨的倡導運動。1986年9月28日,民進黨在颱風夜成立了,他又投入爭取言論自由的抗爭。1987年6月,準備解嚴的國民黨政府,為德不卒,竟然打算制定〈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該法第二條這麼寫著:「人民集會、結社,不得違背憲法或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

這是什麼意思?就是不准你主張台灣獨立。眼看此法即將在立法院通過,這位年輕人於是與民進黨的洪奇昌與謝長廷在6月10日發起遊行抗議,相關活動延續到6月12日,釀成立法院前的流血衝突事件,結果三位發起人被法辦起訴,是為六一二事件。

這位年輕人叫江蓋世,當時他沒有公職,也不是民進黨內的要角,但他膽敢站出來,一人挑戰當權者。他那時經常穿著寫有「甘地精神」的背心,一個人坐在人群裡、鎮暴警察前,或者空曠的路口,表達他的主張:

「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六一二事件被起訴後,他沒有退縮,甚至積極展開「贖罪之旅」,一個人巡迴全台,在各地鬧區靜坐。1987年7月15日還是16日,當時剛重考完大學聯考的我,當天下午就在台中市三民路民權路口,台中市議會前的人行道轉角,看到江蓋世穿著「甘地精神」的綠色背心,一個人孤單地坐在地上抗議。

我在就讀台中一中高二時,政治意識已經啟蒙,就等著忙完升學之事,便要參與社會運動。那時雖然課業很忙,我利用所有閒暇自修大學政經社教科書,逐漸累積剖析台灣社會的知識與能力。我記得重考完第二天,7月3日,我就騎著單車到精武路上的台中圖書館,躲在七樓的外文書庫研讀經濟學原文教科書。

於是十幾天後,當我在街頭看到江蓋世,內心無比激動,很敬佩他的勇氣與毅力。我趕緊騎著單車到中正路上的中央書局,在書架上找到了《甘地傳》,小開本掌中書,付了錢以後回到江蓋世靜坐的地方,拿給他簽名。

他一看到我,馬上露出招牌的酒窩笑容,很高興地幫我簽了名,也握了我的手,我陪他在地上坐了一會兒才離開。

解嚴後的當天還是第二天,民進黨馬上在台中街頭舉辦了一場遊行,訴求是什麼我已忘記,但我清楚記得,我迫不及待地騎著單車前去參與。遊行路線大約是沿著市區的民權路、自由路、中正路繞行,眾人舉著旗幟,邊走邊吶喊口號,享受堂堂正正走在自己的土地上,喊出自己的訴求,那難以言喻的自由的滋味。

江蓋世的訴求「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在1987年底成為民進黨的「言論自由決議文」內涵。當然,主張台獨的言論自由,到了1991年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以後,才真正降臨台灣土地。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最高潮是台大醫學院門口的徹夜靜坐,那晚,念大五的我就坐在召集人李鎮源教授的附近。

二十八年過去了,台灣幾乎已經完全解嚴,形式上的思想言論枷鎖已經破除,但精神上的桎梏還留存在某些人的腳踝上。成長在戒嚴時代的人,除非具備自我反洗腦的能力,否則心底永遠存在著一道鐵柵欄,關著一顆只敢斜眼偷覷的心。

那本《甘地傳》有三冊,但我只買了上冊,因為只是用來給江蓋世簽名。那出版社當年發行了一系列西洋名著譯本,我買了好幾本,比如《大亨小傳》與《富蘭克林自傳》等。《甘地傳》的譯者今天一看,原來是許章真,他是當年很有名的英文學習書籍作者,編了好多考托福秘訣之類的參考書,也據說是台灣第一位托福滿分考生。許章真沒幾年後在澎湖空難中過世。

江蓋世後來參加台北市議員選舉沒有當選,公職之路不順遂,在反對運動與民進黨內也未持續扮演要角。好久沒有他的消息,但他對台灣的關心應該還是存在的。

< 資料來源:沈政男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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