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3月20日,陳儀宣布實施「清鄉」

1947年3月20日,228事件邁入了「清鄉」階段。

228事件於1947年2月底爆發後,3月8號中華民國國軍陸續登岸增援進行全島血腥鎮壓。約同一時期(可能從3月11日起,持續約數週),臺灣各界菁英一個接一個遭特定人員以各種理由約出後人間蒸發或被發現遭凌虐至死。
而到了3月20日,陳儀以中、日文頒佈了「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宣告了清鄉行動的開始,後續實施了九個月。軍警人員藉此深入民居清查戶口,濫補濫殺,更多的臺籍菁英消失或屍首被尋獲,更透過檢舉、密告與連座剷除異己,整個社會信任完全崩解,風聲鶴唳的緊張氣氛,一直延續到中華民國政府全面逃來臺灣之後開啟的白色恐怖時期。許多僥倖躲過228事件屠殺、清鄉的倖存者,在白色恐怖時期也難逃清算處決的命運。

「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圖出處 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http://the.nmth.gov.tw/Cht/Detail.aspx?id=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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