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會因為沒有鄭捷而更好

 

 
我想今晚過後,中華民國將可以夜不蔽戶,社會上再也不會有隨機殺人,也不會有拿刀砍死父母的小孩,也不會有因為貧窮去劫財的搶匪,因為公平正義都被彰顯了。
 
有可能嗎?

那個佔據全台資源,人口壓力過大,連讓座都可以從美德變成教條的城市,還在繼續產出下一個不定時炸彈。
 
而這種「把人壓迫到爆炸再用死刑把你排除,誰叫你要爆炸」的社會價值,依然透由政治的手不斷的渲染整個社會。

我們必須要認知到,法律是由少數人制定出來的東西,刑罰的方式是帶有意識形態的,台灣社會這幾年一而再再而三的想利用快速、方便、大快人心的死刑(或鞭刑),去試圖降低層出不窮的犯罪,甚至希冀能夠有警示效果。

有可能嗎?

很可惜的,這種嚴刑峻罰的方式,廉價且膚淺的「否決掉了每個人都需要呼吸的空間」這個事實。

我們不可否認這些人因為他們的生長環境、交友有所不同,而造就了他們的模樣以及行為,你我今天沒有成為那個我們撻伐的眾矢之的,並不完全是因為我們比他們多了天份多了努力,純粹就只是因為我們運氣好罷了。

犯罪者也是人,人都需要呼吸的空間,我這麼說的意思不是我大愛人權無限上綱,而是你所處的社會糟糕到讓越多的人沒有呼吸的空間,這個社會就會「爆炸」,就會產出更多的不定時炸彈。

所以這裡我並沒有要談「你認為鄭捷該不該死」或者「廢死與否」,因為法律不是讓我們拿來實踐個人情感的,所以也不必咒罵我:你全家死光試試看。

我更沒有要談「受害者家屬怎麼想」,因為在台灣大聲嚷嚷要死刑的多半都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他們根本不認識的受害者家屬,你連自己每天被這個社會體制剝削都不在乎只想要小確幸了,跟我說你多在乎受害者家屬?

「一般人認為鄭捷該不該死」以及「這個國家是不是該繼續把死刑當得來速使用」,這是兩回事。
也就是說當我們冷血、抽離的來看待中華民國政府浮濫且隨便的使用這個最高刑罰的目的以及影響,事實上就是每一次都編一個好聽的為使社會安定安撫民心的理由,然後帶著人民一起等下一次的殺人犯出現,在我看來,這樣袖手旁觀且責任外包的政府才是長期的殺人犯。

所以一個推廣把死刑當成宗教儀式在敬畏的社會,而且從不回頭檢視科學性的社會制度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我會認為這個社會不文明,並不是因為國家機器會殺人,而是因為殺了一堆人還不知道問題在哪裡,真的很可悲。


 作者:張小博(基進側翼成員)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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