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年輕人看軍公教遊行

喪父之痛易忘 奪財之恨難消

◎ 許國輝

請允許我引用馬基維利在君王論的這段話,替九三遊行下此註解作為標題。何以是此註解呢?

九三上街的這些人,大多數都是屬於五十至七十歲左右的世代,你們是生於台灣經濟凋敝的時代,卻成長及茁壯於台灣經濟起飛的時代;而你們的下一代,生於台灣經濟巔峰的時代,卻成長及茁壯於台灣經濟失落的時代。

當行政院的年金改革方案都尚未出爐時,你們卻已在凱道上高喊「反污名」;但另一方面,在年改委員會上的部分軍公教代表卻不願理性討論,甚至出現在遊行隊伍,難道對於軍公教的污名化不正是這些部分代表替你們貼上的嗎?台灣社會從來就不需要且不必要替你們貼上任何標籤。

當你們上街頭高呼「要尊嚴」的口號時,可曾想過,你們口中的「尊嚴」是建立在其他族群及下一代的尊嚴上呢?亦即在要求下一代努力賺錢繳稅才能使你們擁有可觀的退休金揮霍呢?

當你們在街頭搖旗吶喊要求合理改革時,投影螢幕上播出的卻是抗議過去時任考試院長關中的年改方案,以及抗議現在年改委員會所主導的改革。那事實上,究竟你們是想要認真面對改革呢?抑或是在玩兩面手法而不願改革呢?

(作者為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學士生)

你們要尊嚴? 我們要生存!

◎ 江柏逵

參與九三遊行的群眾高舉「信賴保護原則」的大纛,書空咄咄地吶喊「要尊嚴」,並表示:「我們是安定國家的力量!」我感到疑惑與納悶,國家財政眼看破產在即,下一代看不到未來,這樣叫做安定?下一代的尊嚴在哪兒?

觀諸大法官釋字第七一七號,信賴保護原則涉及法秩序安定與國家行為可預期性,屬重要法治內涵,若須基於公益之必要,仍得以變動。惟應有妥適之配套,避免受信賴保護原則保障之人,其可得預期之利益遭受過度之減損。

難道「國家財政永續經營」、「世代分配正義」不屬於公益必要之考量?還是月退俸一毛都不能少,才是所謂的公益必要之考量?

一七八六年法國大革命時期所頒布的《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第一條後段宣示:「社會差距只能基於共同的福祉而存在」。查閱行政院發布之資料,公務員平均退休年齡五十六歲,退休後月領五.六萬、教師平均退休年齡五十四歲,退休後月領六.八萬、軍人平均退休年齡四十六歲,退休後月領四.九萬。反觀勞工平均退休年齡六十一歲,退休後月領一.六萬、農民平均退休年齡六十五歲,退休後月領○.七二萬。我完全不能理解,此種社會差異是基於什麼樣的公共利益而存在?我不願我的下一代,因為扭曲的年金制度而賠上人生,承擔比我們還沒有希望的未來。

另一方面,政府疾呼低生育率已經造成國安憂慮,然而,我們何嘗不想早點成家,生兒育女?但我們是「青貧族」,自己都快養不起了,侈談養育下一代。我們父執輩打拚二十年,可以買一間房子,然而現在買房對於「青貧族」來說,根本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遊行群眾要的是尊嚴。

我們要的僅僅是生存。

(作者現職公司法務,28歲)

新政府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

◎ 陳明鴻

平心而論,長期以來軍公教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高達八成(世界先進國家平均約五成,福利最好、稅收高的瑞典僅為六成五),台灣勞工的所得替代率卻只有五成。且官方估算,軍公教年金帳戶將分別相繼在一○九、一一九、一二○年破產,彷彿一輛失速列車狂馳在高聳的懸崖上,列車上的乘客不只是軍公教人員,還有背負著沉重壓力的崩世代——年輕人與青壯年們。

再據國發會推估資料:二○一四年台灣每六.二名青壯人口扶養一位老年人,到了二○六一年就是每一.二名青壯人口扶養一位老年人,也就是說在負擔老人這部分,在未來的四十五年後,一個青壯年要更努力的工作以達到原先只要五個人辛勤工作的量,才能補足年金缺口。

新政府在接下過往政府累積已久、不願積極面對的年金改革燙手山芋下,更是不得不正視年金亟需改革的迫切性,要如何在當前民進黨政府擁有全面執政的優勢下,讓體制內的改革發揮真正的綜效,是重要課題。若新政府沒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之後的改革之路絕對會越來越艱辛,世代間的對立不僅會加劇,彼此願意坐下來溝通的耐心也會消磨殆盡。筆者亦期盼媒體們能秉持著知識份子的良心,一同呼籲讓各個世代平和處理年金改革,而非掀起階級、族群、世代無謂的對立。

(作者為替代役男,新竹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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