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執意杯葛,拒絕協商,以致停滯在現狀,是說台灣的勞工,抵死不要周休二日,只要那個國定七日假嗎?
勞工不能享有周休二日的現狀,維持並繼續下去,最爽的,是台灣的資方吧。
更莫名其妙的是,張慶忠的半分鐘逕付二讀,怎麼會跟?分鐘的「交付協商」一樣呢?
既然意見分歧,交付協商,為什麼變成鴨霸了?不交付協商,不然要怎樣?大家在議場大眼瞪小眼,然後維持現狀嗎?
如果是這樣,資方真的要拍拍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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