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腦要在抹黑前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陳麗娜10日在議會質詢,認為副市長許銘春曾任高雄市法制局長三年,2013年8月卸任後開設律師事務所,卻接受市府委託處理氣爆案國賠官司,違法承攬高雄市局處等多個訴訟案,涉嫌違反旋轉門條款。

首先,何謂旋轉門條款?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的第14條第1款,簡單來說,就是在一定時間內,公務員不能在離職後到營利事業任職相關工作。誠如陳議員所說,單看這樣的條文解釋似乎許副市長有所疏失,但其實是在文字上欺瞞了大眾,因為,律師並不是所謂的營利事業。

高市副市長許銘春強調,受託處理市府國賠案並無違反旋轉門條款。(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什麼是非營利事業?

非營利事業就是並非以營利為目的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事業,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大學、醫療診所……等,因為這些單位的涉及業務通常與人的基本權益相關,在法律上會確保這些資源可以提供給需要的人。不經查證就批評的質疑,根本是不明就裡的鄉愿指控。

舉例來說,台北市長柯文哲做為醫師,長年關注社會,後來成為市長,難道市長卸任之後就不能行醫嗎?離職後開設診所繼續從事醫療行為,競標、承接政府醫療相關標案是法律所保障的。

最後,民意代表針對民眾有疑慮的案件提出質疑是職責,但如果不先搞清楚法條規定,就開口抹黑,不僅秀下限,也是對選民感情的嚴重傷害。腦袋是很棒的東西,筆者誠摯的希望每個人都有一顆。

(南方聯合問政辦公室政策研究專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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