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勞團代表

 

執政黨及其立院黨團決議從以前兩週八十四小時而且只有一休(不強迫勞工休假),改成一週四十小時的一例一休(強迫勞工一定要休假),當時衝撞立法院的勞團誓死抗爭到底,說這個政府是資方走狗,砍了勞工七天假,還有人要絕食,爭取要二例才符合公平正義。但現在一例一休通過了,報導說資方受不了給員工的加班費大增,大罵政府政策惡搞,說政府拖垮產業。

如果以一樣的工作時數計算,一例一休的制度應該會讓勞工的收入增多,或者相對上可以休息的時間比以前多,這絕對是比以前進步的做法。但實施下去的後果,是否演變成資方不願意多聘請員工,卻把該多給員工的加班費說是經營困難的藉口,轉嫁給消費者?這或許是當時立法者料想不到之處,但問題全然在於立法者身上嗎?這難道不是利潤重新分配的問題嗎?

當勞工朋友沒有因為新法通過而實質受惠時,這是法律問題還是資方不願意把利潤拿出來和員工分享?媒體卻從未善盡責任的去深入分析,令人遺憾。但那些對政府及立法院誓死抗爭到底的勞團朋友們,現在願意再代表勞工團體,去對那些放話要漲價、要縮編、要關門的企業主對話看看,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你們現在在哪裡?

(作者為工具機業外銷經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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