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掩耳盜鈴的「國民待遇」

 

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黨代表大會(簡稱:「十九大」)工作報告中正式提出要給予台灣在中國學習、就業、等同中國民眾的「國民待遇」,對於這看似「惠台」的措施,卻有學者提醒台灣人,也要思考中國是否有藉此擴張對台管轄權的問題(註1)。 

因為所謂的「國民待遇」是國際習慣法中重要的原則,意思是外國人與當地居民有同等的待遇。根據國民待遇,如果一個國家將特定的權利、利益或特權授予自己的公民,它也必須將這些優惠給予處在該國的他國公民。在國際協定的背景下,一國必須向其他締約國的公民提供平等的待遇,這通常指對進入當地市場的進口貨品和本地生產的貨品一視同仁。雖然國民待遇的安排可對外國人有利,但同時意味著當一國剝奪了本國公民權利,可相應剝奪外國人的權利。因此,國際間出現訴求,要求制定待遇的最低標準,以提供基本的保障,以及容許進入司法程序。「國民待遇」與「待遇的最低標準」之間的衝突通常與「徵收」有關,並反映了工業化和開發中國家之間的角力。許多開發中國家可徵收本國公民的財產,並希望行使相同權力,徵收外國人的財產(註2)。 

正因為「國民待遇」同時存在著這樣的風險,所以在「十九大」還沒有召開之前,中國要給台灣人民「國民待遇」一經媒體提前披露,就立即引來許多台灣人冷嘲熱諷,香港「蘋果日報」在十月十八日更以「『國民待遇』嚇怕台人」為題報導稱:「北京今年初微調對台政策,強化軟功加大利誘,研究賦予台人『國民待遇』,有評論形容,大陸給予台人『國民待遇』,令人毛骨悚然,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身陷內地刑網,就是中國「(類)國民待遇」的活生生鐵證。」(註3) 

事實上,中國要給予台灣人「國民待遇」可說是充份曝露出中國長期以來儘管口口聲聲宣稱台灣是他們的一部分、台灣人是中國人,但在其實中國還是將台灣視為外國、將台灣人視為外國人的事實,否則,台灣若真的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是中國人的話,中國又何需刻意宣示給予台灣人「國民待遇」?因此,中國這樣的作為,不但在邏輯上自相矛盾,更曝露出中國全然只是想要藉由給予台灣人「國民待遇」這個看似「惠台」的措施,以小利來誘使台灣人上鉤,謀取中國在法律上擴大對台灣人的管轄權,將台灣人當成中國人一般的恣意剝奪各種在台灣早已受到保障的基本人權與自由。 

無獨有偶,在今年七月初,對於來自中國、香港或台灣等地曾經擁有華人身份甚至連在加拿大出生的華裔第二代的加拿大公民,中國都拒絕承認其為加拿大人民,迫使這些華裔人士想前往中國旅遊,必須向中國領事館申請「旅遊文件」,形同將其「一中政策」伸展至加拿大的華人領域,讓加拿大國會議員關慧貞(Jenny Kwan)認為這是中國對加拿大的「不友善舉動」,要求北京政權予以正視(註4),由此可見,無論對台灣人或其他國家的人來說,被中國視為中國公民顯然都不被認為是一件值得慶幸的恩惠,而且更存在著不可測的風險,更是一種公然否定國格的羞辱,台灣人該與全世界各國共同予以抵制! 

(註1)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74574 
(註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6%B0%91%E5%BE%85%E9%81%87 
(註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9/20187420 
(註4) http://www.peoplenews.tw/news/a3ea8e6e-ba4b-4b53-9271-726c9c82eb69

< 資料來源:SummerBlue 的部落格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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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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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兒‧安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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