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家在1994年設立「又昱公司」,開始蓋房子收租金的生意。 這家公司除了老板娘,沒有員工、沒有勞健保,純粹是為了「跑稅」。 國家被跑掉的稅,就是老板娘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租給文化大學之前的十幾年不算,我們先只算變身為文大大群館,到去年的這7年。 侯家靠著設立又昱公司,從應該交最高級距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就像變魔術一樣,變得少交了很多錢。 綜合所得稅中的租金所得 = 租金-43%的必要損耗或列舉扣除額。 租金所得x稅率-累進差額 =應交稅款。 以大群館第一年2011年為例,如果是老板娘的個人所得: 租金收入1500萬減掉必要損耗(43%645萬)=租金所得855萬。 855萬x稅率40%,再減累進差額77萬4400=應交稅款264萬5600。 但設立又昱公司,戲法就變成: 根據財政部所訂,營業所得額標準分類中的6700-12類「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業」,營業所得稅額標準是8% 。 大群館2011年的營業收入1500萬x8%=120萬。 營所稅:120 萬x17%=20萬 4000 2011年,國家就被侯家跑了244萬1600元! 隨著租金一年一年調高;董娘跑掉的稅,也一年比一年多。去年侯家少交了353萬7538元! 從2011到2017年,侯家大群館租金,總計應該交給國家2236萬9899元;結果因為「節稅有方」,只交了166萬0970元。 7年下來,侯家的所得稅就大約跑掉了2070萬89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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