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改編劇本獎

 

最近,台中市長盧秀燕改編了一齣「穿越歷史」大戲。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發函,更正了自家市政府於一○六年八月發的公文內容,理由是「誤繕」。也就是說,台中市政府發現了兩年前發的公文內容寫錯了,因此發文更正。

這個劇本裡,台中市政府編的劇情是:台電的台中發電廠九號燃煤機組一○六年時的許可證記載內容原來是「『自』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百分之四十」,修改成「『至』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前』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百分之四十」。看官們,看似簡簡單單僅四個字更動,實際上卻是不折不扣的「穿越大戲」。

首先,台中市政府必須先「回到過去」,官員們翻箱倒櫃的找出兩年前的公文,小心翼翼的研究應該如何改編,才能順遂盧市長的意思。

其次,台中市政府再「回到現在」,趁台中電廠於今年七月即提出申請展延九號燃煤機組許可證時,大剌剌的發公函,指出兩年前(一○六年)由林佳龍擔任市長時所發的公文有「誤繕」,因此昭告天下「現在的公文才是對的」。

最後,台中市政府還要「回到未來」,中市府將一切證據都備妥後,對外放話指出台中電廠如果用煤量超過「回到現在」公文中所要求的用煤量,絕對重罰二千萬甚至不排除停工處分。

盧市長這個劇本,似乎可以報名角逐金馬獎「個人類最佳改編劇本獎」了!

(作者為國營事業員工家屬)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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