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發起贊助青年學子返鄉投票運動

投票就是最最最重要的意見表達

非常感謝各界對此活動的關注,交大學生會為了協助同學返鄉,特別推出返鄉投票火車,一月十日晚間出發,新竹以南票價一律四四○元。由於擔心有隱形弱勢或家境清寒學生,因此本人聲明願意挹注學子返鄉。不料在臉書上發表意願後,連續接獲海外留學、交換同學們的請求,幸有各界愛心協助,均已經補助同學們部分機票款,讓學生得以回國行使參政權。於此同時,我也有一些想法與大家分享:

交大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等人贊助經濟弱勢的學生車票費,事實上除了交大學生之外,她還幫助不少海外台灣留學生得以搭機返台投票。(林志潔提供)

交大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等人贊助經濟弱勢的學生車票費,事實上除了交大學生之外,她還幫助不少海外台灣留學生得以搭機返台投票。(林志潔提供)

 

此次投票訂於二○二○年一月十一日,對青年學子而言,時間真的奇差無比。第一、所有大專院校都在期末考,雖然很多學校表定的行事曆,期末考至一月十日截止,但往往老師們會在期末補課,也有課程是需要交期末報告,而報告截止日在一月中旬。我自己的最後一堂課是一月八日,有的老師最後一堂課是十日。簡言之,學生們等於搭車返鄉投完票立刻要再回到學校準備考試或撰寫報告。第二、今年農曆春節的除夕是一月二十四日,一般大專院校同學會在除夕前兩三天回家,所以不可能為了投票回家一趟,回到學校後過一週又再回家。第三、就算不是學生,多少青年在外鄉工作,或為值班或為選務,在投票當天根本無法返鄉投票。

從這幾點觀察,我必須說:參政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方法僅限為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其餘並無其他限制。依據立法院的資料,我國內政部在二○一三年三月八日到十一日曾辦理「離島民眾對不在籍投票相關議題之看法」民意調查,民調結果顯示,離島民眾對不在籍投票看法,有近七成六受訪者贊成政府推動不在籍投票,近八成一民眾同意不在籍投票有助於提高投票率和保障民眾投票權利。以投票人口組成來說,青年因為外出求學、工作,不在籍的情況遠遠高於其他年齡層的人口。因此,不在籍投票是我們應該要認真考慮採行的制度。

另外,在尚無不在籍投票的現行制度下,我們必須盡力減低學生和青年們返鄉投票的成本,這也是我之所以發起資助青年學子返鄉投票的原因。

呼籲年輕選民們:我們常在網路上發表各種意見,但其實「投票就是最最最重要的意見表達」!與其在網路上抱怨、焦慮、不滿,實在應該化為行動,在十一日站出來投票!自己的國家自己來保護,自己的民主自己來捍衛!請看看香港人民為了爭取普選不惜流血抗爭,請大家珍惜我們的參政權,踴躍投票!

(作者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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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志潔

林志潔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律師、台大法律學士碩士、美國杜克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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