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林森錢櫃大火,市府事後坦承稽查制度沒有落實,未能提前發現缺失。遠雄大巨蛋,光是今年就已經兩度被抓包違法施工,一次偷裝椅子、一次偷裝吸音棉,兩次市府都沒能主動發現。 根據遠雄說法,吸音棉是大約在半年前裝設的。我調出今年1月開始到5月底,這半年來北市府對大巨蛋的聯合稽查紀錄,發現建管處前後總共進行了16次聯合稽查,竟然沒有一次發現有問題! 16次的聯合稽查! 建管處每一次都記載「改善事項:無」 台北市的聯合稽查到底怎麼查的? 紙上記錄一切太平,實際根本不是如此! 這樣的稽查制度,能讓人信服嗎?能確保大巨蛋的公共安全嗎? 市府必須立即全面檢討稽查SOP!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