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示範了新型態戰爭模式

 

俄烏戰爭以來,美國未派兵直接介入烏克蘭戰場,引發部分台灣民眾對於美國是否保衛台灣的疑慮?總統馬英九甚至聲稱「美國會賣武器、不會出兵」。值此烽火之際,拜登總統指派前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穆倫(Michael Glenn Mullen)率團訪台,表達美國對台灣的支持。

事實上,美軍介入國際戰事並非如自身國土防衛作戰一樣,一遭攻擊就馬上反射性反擊。更多的作法是用外交折衝與政策運作以控制戰爭規模,而投射軍力進入戰場已是戰事發展到一定程度後才會有的作為。從歷史經驗上來看,二戰參戰前,美國係以租借法案協助盟國獲得軍事物資與裝備,再藉由實施禁運作為弱化敵人的手段。

而更近的波灣戰爭,一九九零年八月二日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後,美國首先實施的是要求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六六零、六六一號決議,聯合阿拉伯聯盟譴責,並實施經濟制裁。再以「沙漠之盾行動」進駐沙烏地防止伊拉克入侵盟國,直到第六七八號決議授權出兵後,才以「沙漠風暴行動」組織聯軍出兵。綜觀整個過程,從一九九零年八月二日到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五日正式出兵,將近半年的時間,美國都是以防禦盟國為優先的軍事行動為主。也因此俄烏開戰首週可以看到美國主要策略仍是以防衛北約盟國為主。

但從美國全球之鷹的情報提供,高達三點五億美金的軍事援助及各盟國提供武器、物資,開放人民志願參戰鬥皆可以看出,一種結合租借法案、志願軍、情報分享的複合型戰法正在進行。再從美軍協訓的特種部隊戰法,烏國軍人可以即時操作標槍、刺針飛彈美式武器,等種種作戰態樣,亦隱約透露出新軍事合作型態—安全合作據點(Cooperative Security Location , CSL)的影子。這展現了美國不須參戰,也不須駐軍就可達到支援作戰的目的。

問題回到台灣,較之烏克蘭非北約成員,美軍無法直接介入外,臺灣關係法、美日安保條約已經提供了美日等盟國介入台海的法律基礎。美軍更已協訓台灣特種部隊多年,並透過「州夥伴專案」(State Partnership Program,SPP)將軍事合作由常備延伸到後備部隊。一旦戰事開打,過去「陳納德模式」的方案更是可以隨時上手。因此縱使開戰第一時間美軍無法現身台灣,但只要民心不潰散,台灣沒有悲觀的理由。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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