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跟權益的前提是「界線」

自由跟權益的前提是『界線』,如果界線不存在,那麼自由跟權益就必然消失。

好比保險公司賣你一張意外險保單,這張保單最重要的部份一定是『超過哪些範圍不理賠』,這是這張保單可以成立的最重要前提。

因為如果你可以把權益無限制擴張,買了這張保單之後一年內任何傷痛疾病都可以申請理賠。

那麼要不然就是因為每一個保戶都花了十塊保費申請到一千塊理賠導致保險公司破產,破產以後的保險公司也將失去理賠的能力,也就意味所有保戶的權益直接蒸發消失,這就是劉仲敬常常說的,只會索討權益不願意支付成本的秩序寄生蟲,最終將造成社會秩序崩潰。

要不然就是保險公司為了能夠收支平衡必須調整保費,把保費提高一百倍,高到保戶沒有能力支付或者覺得不划算退保的程度,這也失去保險一開始『預防風險』的意義,因為這麼高的保費你還去買本身就是一種風險,也就是權益從基本意義上消失,放到自由的概念,就是好比為了實現無止境的自由而必須先實施徹底的言論管制,目前無節制政治正確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博弈就變成這種樣子。

第三種可能就是保險公司同樣為了能夠收支平衡,但是不調整保費,而是降低理賠,使得每個巨嬰保戶都能夠拿到錢,然而總支出限定在保險公司能夠承受的範圍,例如你受傷只能理賠五十塊、身故只理賠一千塊之類,也就是雖然給予無節制的權益,可是把權益均分到近乎沒有的程度,現實的例子就是羅馬在把原本很難取得的公民權開放給所有市民以後,看似人人都得到好處了,可是以後羅馬公民實際的權力就低到近乎沒有差別了。

當你在談論自由與權益時,彼此必須先存在共識,共同畫上一條界線,以內的自由就是有的,以外的自由就是沒有的,法治就是線內的一點不能少線外的我不管,規則定下去就得照章辦事,不接受在那抖機靈說文解字,之後有價值的爭論是爭辯這條界線應該是更加往內還是往外移動,如果變得更多了你要因此支付多少成本?如果變得更少了你會因此給我多少補償?

都是用要不全有要不全無的角度看待事情的,好比張口就是『不完全的自由就不是自由』,或者『民主不能當飯吃』這種的,在政治光譜上面就接近我們一般說的極左跟極右。

< 資料來源:周布雅facebook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