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車廂內曾發生乘客亮槍事件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2月29日那天,中捷車廂內曾發生乘客亮槍事件。

當時於行進車廂內,嫌犯突然亮出玩具槍枝揮舞,引發乘客恐慌,抵達豐樂公園站時,許多民眾更是倉皇奔逃下車。

嫌犯也在豐樂公園站下車,卻於6分鐘後再度登上列車前往烏日站。

本來獲報已抵達豐樂站的捷運警察,只好搭上捷運追至烏日站逮捕嫌犯歸案。

過程中,其實中捷都有掌握狀況,站長與保全也隨車警戒。

但令人不解的是,既然該亮槍乘客已有造成公共危險之虞,為何還讓他再度進入車廂?

根據中捷的「犯罪事件處理程序」,依發生現場視狀況需隔離現場,避免乘客進入。

從監視影像可以發現,當天中捷既無阻止外面的旅客進入月台,也沒有阻止嫌犯進入車廂。讓乘客再度置於與嫌犯同處密閉空間的風險之中,顯然中捷在執行標準程序上非常有問題。

即便以不刺激嫌犯為首要考量,也應該安排後面的列車過站不停,保障乘客安全。

我也要提醒,這件事除了行控中心能做,現場人員也可以。

歷經吊臂事件後,中捷已於去年10月完成全線設置月台緊急停車按鈕,該按鈕在列車進站前或出站列車未完全離開月台區狀況下,可阻止列車進出站。

這次只是虛驚一場,但中捷必須引以為鑑。

今天於議事堂,我要求中捷未來將類似狀況納入緊急應變的演練。除了行控中心的應變,也應重視現場人員的判斷,強化精進措施,將可能的傷害降到最低。

這是吊臂事件給予中捷最慘痛的經驗與教訓。

 

< 資料來源:huangshouda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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