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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社評論】亡國的魔術數字

【澄社評論】亡國的魔術數字

「中華民國」邦交的繼續歸零,只是讓台灣人開始思考如何改變自身現狀的啟示錄。示意圖。資料照片   黃居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一下子被斷掉兩個南太平洋邦交國,剩下15個,讓許多台派的「亡國感」油然上升。執政黨也趁機大打團結牌,希望選民能一致對外,走自己的路。 要推銷亡國感,得先搞清楚是哪個國家因此要滅亡了。如果是從1945年受盟軍指揮佔領台灣的「中華民國」,抱歉,她只是一個沒有被完全繼承的政府,不是國家。她所試圖代表的中國國家,目前公認正好好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經營,越來越強。 1971年聯大作成的第2758號決議說得很清楚,「驅逐非法佔據中國代表權的蔣介石政府,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一切權利。」從那時候開始,「中華民國」已不能再代表中國,淪為「事實上的地方性政府」、「叛亂的省分」。但因著冷戰與地緣政治條件,她沒有死透,仍在台灣掛著中華台北的招牌,苟延殘喘。 這時候怎麼沒再聽到有人說邦交國數量不重要,或外交承認不是國家成立的要件等空話呢?大概是想強調亡國感吧!沒錯,所有21世紀初的國際法教科書都認為,「中華民國」之所以不能再代表中國,就是因為承認的國家太少且太小。那時都還有28個。所以,現在剩15個,不能算亡國的魔術數字。「中華民國」政權的滅亡,從1960年代法國、加拿大與澳洲等主要國家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就已進入不可逆倒數,全面歸零只是遲早的問題。 那就尋求雙重承認嘛!縮小領土管轄範圍,讓「中華民國(在)台灣」嘛!如此兩岸雖互不承認主權,但可以相互承認治權啊。拜託有點程度好嗎?首先,請問「中華民國」政府何時曾經尋求被承認是一個有別於中國的國家?從來沒有。怕台獨?那可以叫「中華台灣共和國」(楊西崑)、「中華台灣民主國」(雷震),甚至叫「中華台北國」啊?還是不肯。現任國際法院法官James Crawford講得好:「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因為台灣始終沒有明確宣告自己獨立於中國之外,也並未被承認為是與中國不同的國家。」諾丁漢大學桂冠教授D. J. Harris也這麼說:「如果乙實體自己拒絕成為國家,就不會是個國家。長久以來,台灣就是這麼一個例子!」 再來,依國際法,各國既沒有承認任何國家的義務,也不能同時承認兩個政府。1971年美國雖曾打算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取得複雜的雙重代表權,但最後發現依聯合國憲章不可行而沒這麼做。其後每個跟「中華民國」說再見的理由,也都是為了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連美國自己都在1978年做了零和選擇,怎麼可能逼迫其他國家必須繼續承認「中華民國」?因此,美國絕對不會因此制裁索羅門群島與吉里巴斯,也無法阻止中美洲友邦接棒做出令中國高度讚賞的「正確決定」。 亡國感最擔心的,是「中華民國」歸零,會不會讓她佔領多年的台灣,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不會。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繼承「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合法取得的台灣領土。而且美國1979年施行的《台灣關係法》,也已明文確定了台灣自1945年來處於領土地位未定的狀態。依該法,對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之舉,美國都有法律義務維持能力加以抵抗,片面形成了維護台灣不受中國繼承佔領的習慣國際法。 被斷交的,是「中華民國」政府而非台灣。即使多年來,二者被「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等政治囈語給高度混淆。台灣人沒有國可亡。「中華民國」邦交的繼續歸零,只是讓台灣人開始思考如何改變自身現狀的啟示錄。
黃居正 2019-09-22
【澄社評論】歸零中華民國     

【澄社評論】歸零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邦交國會如雪崩般斷交至歸零嗎?屆時台灣應如何自處,值得深思。資料照片 黃居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電腦病毒纏身、作業系統與應用程式開始出現亂碼與牛步化時,我們固然常想乾脆給他格式化重灌,但又擔心自己多年心血會不會因此遺失,或在新系統下反而無法正常開啟。越想越怕,算了,還是勉強湊合著用,結果搞到機毀人亡。近來持續被斷到剩17個邦交國的中華民國,其實從1971年開始,就是這樣一個被國際公認在台灣主機上毀損失靈的作業系統。只是台灣人到今天還想維持現狀,不敢加以揚棄、重灌。 有人說邦交國數量多寡不重要,也有人認為獲得其他國家承認,不是國家成立的要件,中華民國實質存在沒有壞啊。這不用空辯,國際法只講結結實實的案例,沒什麼某甲某乙。讓我們來盤點一下。還未被聯合國接受的科索沃,現在有110個邦交國。受以色列佔領的巴勒斯坦,136個邦交國。在撒哈拉沙漠中游牧的撒拉威共和國,46個。連被國民黨教科書揶揄為「偽」國家的滿洲國,都還有23個(包括剛斷交中華民國的薩爾瓦多!)。目前比中華民國少的,只有南奧塞梯(10個),阿布哈茲(8個)與北賽普勒斯(2個)等。 以上即使數量比中華民國多的,都還不被承認為法律上的國家,理由包括沒有財政軍事權力、政府欠缺獨立性、違反國際強行法等。比中華民國少的更不用說,都不是國家。更重要的是,所有國際法教科書都認為,中華民國就是一個典型因邦交國太少且太小而喪失國家地位的例子。何況人家是越來越多,中華民國卻遲早要歸零。 中華民國歸零,台灣不就跟著完蛋?當然不會。中華民國早就只剩開機畫面,歸零後雖然一時全黑,字還是可以照打。因為如同哥倫比亞大學教授Louis Henkin所說的,國際社會已為台灣主機發展出「事實上之實體(de facto entity)」這個安全運算模式。所以在外面只能看到「中華(國)台北」、「梅花膏藥旗」等替身,從沒有中華民國。免簽證禮讓的對象,本來就不是中華民國,而是台灣人民。在《台灣關係法》與《台灣旅行法》下,台灣當局的蔡總統不必再為「過境」美國而出訪友邦,可以直接飛進美國到國務院、國防部等部會陳訴。歸零後,總統也只是改成出訪美國、「過境」前友邦而已。 當然,在安全模式下,你別想做複雜運算、加載各種App。所以每當台灣試圖進一步參與國際組織,螢幕就會跳出歐巴馬式的警語:「全力支持台灣取得不以國家為會員身分條件之國際組織會員身分,同時也鼓勵台灣適當地有意義參與那些其無法取得會員身分的組織」。逼中華民國友邦提案讓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連他們都覺得何必呢。馬英九九二共識下,台灣加裝了中國紅芯山寨瀏覽器,打扮成貴賓狗在國際民航組織大會坐檯,中華民國還是繼續歸零。 中華民國歸零後,台灣會不會立刻被強灌中國作業系統啊?在安全模式下,不管中國是以飛彈等正規軍力攻擊台灣,或對台灣海峽進行封鎖,都將違反「武力不行使原則」。除非台灣先發動武裝攻擊,否則中國也無法主張反分裂自衛權。現任國際法院法官、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前主席James Crawford早就說過,解決台灣問題,應適用《聯合國憲章》第33條。以武力鎮壓2300萬台灣人民,是「足以危及國際和平與安全」、違反《聯合國憲章》意旨的不法行為。 但相信沒有人會想永遠使用安全模式。歸零後系統也勢必重灌。一個400年來體質依然強健的台灣主機,這次是否願意改採原生軟體,世界都在看。
黃居正 2018-08-27
(澄社評論)合法搞台獨

(澄社評論)合法搞台獨

  加泰隆尼亞議會與伊拉克境內庫德族宣布獨立建國,不但遭到歐美大國冷回應,加省自治政府主席與高層還因此被依叛亂罪通緝流亡,庫德族油田據點基爾庫克省也被伊拉克政府軍攻陷。對此發展,台灣統派當然額手稱慶,就連部分綠營跳樑高手也跟著唱滖,警告大家不要亂(搞台)獨。難道一國境內人民公投片面宣布獨立建國不合法,要如此受譴責唾棄? 片面宣布獨立是合法的。聯合國早在一九九五年紀念成立五十週年決議文中就已明白指出,受差別待遇的特定人群,有權自所居國家分離而獨立。國際法院二○一○年關於科索沃的諮詢意見更進一步表示,片面宣告獨立完全合法;即便行使「分離權」會造成國家分裂,也不違反聯大二六二五號尊重領土完整之決議。唯一的限制是,其他國家不可以直接幫助獨立,且獨立的手段不能違反國際人道法,譬如當年在塞爾維亞進行的種族清洗。這也解釋了雖然部分國家不表支持,但聯大與安理會都不會聲稱加泰隆尼亞或庫德族的公投獨立違法。 相對的,多數國際法學家都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不斷用電台訪問、入聯假動作、扮演貴賓狗等情境主義手段所宣示的主權獨立,因為沒有正式向世界宣告自己有別於、且願意被承認為獨立於「一個中國」,反而欠缺合法性。最好的證據,就是二○○八年二月十九日「中華民國」曾試圖承認片面宣告獨立之科索沃,卻被斷然拒絕,理由不是礙於中國阻撓,而是「中華民國」自己根本尚未合法獨立,如何有能力承認人家?於今重讀當年外交部大讚人民獨立自決為神聖權利之賀詞,備感今夕何夕。 繼續作個自認聰明、用嘴巴拚經濟的迦太基人,就真的不必付出代價嗎?對內對外自貶為中華台北朝貢區、聯手軍警黑道打壓台獨言論自由、為了派爪耙子頭去APEC與習大自然互動不惜推遲轉型正義,也都罷了,維持這種非國家、不獨立的現狀,還終將剝奪聯大三三一四號決議禁止之「侵略行為」適用於台灣的機會:「一個國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鋪下被中國合法併吞的不歸路。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黃居正 2017-11-20
(澄社評論)直選與台獨

(澄社評論)直選與台獨

  從一九九六年迄今,台灣與其附屬及非附屬島嶼的住民,已經歷六次總統直接普選。雖然都還是在選舉「中華民國」這個占領台灣當局的總統,不過一九九六年之前台灣住民甚至無法直選。因為「中華民國」的憲法疆域仍涵蓋全中國,只有全中國人民的代表,才能賦予元首的正當性。反對直選者如馬英九,更擔心他們命運所繫的「中華民國」,會被質變成以台灣為領土範圍的政治體。致使當時主張直選者,都被指控為叛亂而遭迫害、處刑。 六次總統直選加上國會全面改選,因而出現了台灣地位已經改變的說法,就是所謂的「行動自決論」或「進化獨立論」,認為直選讓台灣取得了獨立國家所需的民主機制,甚至主張選舉的行動累積出與自決相同的效果,使台灣進化成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灣既已透過直選進化獨立,就不必再行使自決或正式宣告獨立,以免惹來中國武力相向。 不過,「行動自決論」或「進化獨立論」有問題。首先,在所有的國際法理論與實務中,都找不到總統直選與國家獨立兩者間的關聯。習慣國際法所規定的國家四要件,也不包括總統或元首直選。 即使規範直選的法律本身,也否認了與台灣獨立間的關係。總統直選是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要求制定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為基礎,前者又是適用於全中國之中華民國憲法的增訂本。所以,台灣住民所直選的,其實是占領台灣當局的總統,不是台灣總統。另外,增修條文再怎麼創新,也不會是新國家的新憲法,因為自一九一二年建國以來,中國就常對應不同統治時空制定或修改憲法。況且增修條文僅將台灣與中國大陸分為同屬一中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讓自由地區人民先直選中國元首,怎能說等於台灣的獨立公投? 或許直選的結果,讓台灣住民展現出與中國完全不同的「憲法效忠」,但如此是否就能取得獨立?當然不能。建立差別的「憲法效忠」,只是未熟主權邁向獨立的先決條件,加拿大的魁北克、西班牙的卡塔隆尼亞與巴斯克、南北賽浦路斯,都是在單一國家中擁有不同「憲法效忠」的政治體,但也都還沒有獨立。 台灣獨立沒有偷雞步。總統直選固然讓台灣住民藉由「中華民國」的殘軀,取得了有效自治,實現了市民主權,但並沒有因此使台灣獨立。國際社會要求台灣人民必須進一步明白宣示獨立於中國國家的意願。 (作者為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黃居正 2016-10-24
海南基範吞下去

海南基範吞下去

歷時三年的南海仲裁案決定終於出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南沙群島海域的九段線歷史權利主張,被判定為無效,其所管領的包括黃岩島、美濟礁與未管領的南沙諸島如太平島、南薰礁(北)、西門礁,則被認定是岩礁與低潮高地,不得主張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也因如此,中國被認為沒有取得系爭海域的主權權利,不得非法干擾與開發未重疊、專屬於菲律賓之經濟海域與傳統漁獲區。另外,法庭也認為,中國大肆填沙造陸與興築人工島嶼的行為,違反了保護與保育海洋環境的國際義務。常設國際法院的這個劃時代決定,可謂首度宣示了以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中心的國際海洋法基本規範,應被完整適用於南海海域。作為新世紀流氓國家的中國,面對完全挫敗惱羞成怒,劍拔弩張,本來可以預見。但是蔡英文政府以仲裁庭未邀請「中華民國」參與程序、且任意擴張決定範圍至我方之太平島為由,竟也抗聲表示不受仲裁決定之拘束,就不免讓人嚴重懷疑其判斷力。 南海仲裁案是菲律賓在2013年依海洋法公約附件7,對同為該公約締約國的中國所提起。依公約與仲裁規則,中國雖可提出如「領土歸屬為政治問題,法庭無管轄權」等欠缺事物管轄權之程序抗辯,卻不能單以不出庭、在庭外叫囂法庭組成不合法,拒絕受法庭之管轄與拘束。這是因為常設仲裁法庭決定的拘束力,是源自當初同意接受仲裁作為解決爭端方法的公約。中國加入公約時已經同意依附件7解決爭端,現在當然不能因預見會敗訴就不玩了。 至於仲裁決定的拘束力,也幾乎從未被參加仲裁的當事國或利害關係國質疑過。常設仲裁法院之決定,雖然不像國際法院的判決般,被賦予聯合國憲章第94條應由安理會予以執行的強制力,但是幾乎所有國家都加以遵守。至少在近20年來都是如此。少見像中國這樣又加入仲裁協定又耍賴的國家。國際法是文明國家所遵守的行為準則,而國際裁判機構的判決與決定,則是確立該準則內容的依據。只要是自認為文明國家者,不論國家強弱大小,莫不接受國際裁判的拘束。例如在國際法院1986年尼加拉瓜案與2001年拉葛蘭兄弟案判決都慘敗的美國,也只能隱忍撤兵,道歉賠償。 蔡政府不理解的是,既然「中華民國」未參加仲裁程序,為何決定會涵蓋目前「中華民國」所佔領的太平島?誠然,在過去的國際裁判如東帝汶案、磷酸鹽案判決成例裡,如果爭端國沒有或拒絕參加訴訟,通常法院不會就其所涉及的問題作成實體判決,但是對本案仲裁庭來說,佔領台澎金馬與太平島的「中華民國」,是受本案管轄的,因為本案中所涉及的海洋法公約締約國,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取代且繼承了「中華民國」,所以佔領太平島的「中華民國」殘餘主權,在本案中變成了與中國同受拘束的「中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除非現在蔡英文的「中華民國」聲稱自己是與1971年依聯大2758 號決議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國為兩個不同、獨立的國家,否則這種在國際法主體上的同一性困局還會再次發生。 另一方面,馬英九主政的「中華民國」在過去三年裡,為配合中國的策略,選擇消極抵制仲裁程序,並沒有像本案的其他利害關係國越南、馬來西亞與印尼,積極要求參加或觀察仲裁程序。但馬英九私底下卻利用其所卵翼的「中華民國(台灣)國際法學會」,向法庭提與中國之主張幾乎完全相同的「法庭之友」意見書,其實也就默示承認了仲裁程序的合法性,現在被打敗了才翻臉推託說「中華民國」未受邀請參加程序,會不會太不要臉啊?事實上,連像馬來西亞這種東協的領頭羊,可都是自己主動遞狀要求參加程序的。常設仲裁法院並沒有邀請她。 其實,新政府如果有做好功課,就不應第一分鐘把話給講死。仲裁決定對試圖擺脫一中原則的「中華民國」來說,未必不利。中國已公開表明其所主張的九段線歷史權利,是來自被其所繼承之「中華民國」自1947年開始主張的「傳統U型線」。九段線是中國將「中華民國」綁進一個中國的領土策略,在國際法上完全欠缺規範基礎。仲裁法庭認為這種歷史權利自海洋法公約生效後就被取代,也是反映國際社會自聯大第1435號決議後對傳統權利的一貫立場,那就是位於通常航路上的歷史性水域,是永遠不會被接受的。蔡英文的「中華民國」應該利用本仲裁決定為槓桿,藉由追附國際主流解釋,與中國的國際法立場脫鉤,建立自主遵守國際法規範的新國家風格。另外,拒絕九段線,也可讓現在的「中華民國」有機會截斷與1971年以前中國歷史間的紐帶,為想像中自1991年所重建的新「中華民國」提供論述基礎。 至於蔡政府想立刻率領拉法葉艦下南洋保護的太平島,其實在領土主權上並沒有甚麼變化。仲裁決定既沒有否認「中華民國」事實上佔領太平島,「中華民國」就可以維持現狀,繼續佔領太平島啊。內政部從2003年至今,也都還沒有正式公告太平島周邊海域的大陸礁層範圍,而台灣漁民在該海域的傳統獲漁權,也沒有被否定,實在沒必要配合統派演出一場恐將難以下戲的民族主義煙火秀。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黃居正 2016-07-13
《澄社評論》輸掉的豈止M503?

《澄社評論》輸掉的豈止M503?

對中國片面實施M503等四條位於台灣海峽的新航路,馬英九政權輕描淡寫表示不影響國安,而在野黨與民間也只能藉由質詢與抗議加以反對。為何台灣這麼弱,對中國的欺凌只能以空包彈回應?也沒有其他國家仗義奧援?原因其實無他,因台灣與中國間的往來,早就被國內化了。關門打孩子,路人莫可奈何。 與中國間的往來,原有各種對應劇本。若不是受壓力團體蠱惑,台灣跟中國間未必需要直航。藉由香港、澳門、日本、南韓等與台灣及中國各有航約的航點,結合第五與第六航權,台灣人可以輕易飛往中國,中國人也可藉此飛來台灣。台灣因此保留了與中國談判的巨大槓桿。 即使直航,台灣與非邦交國多年來所運用的各種「準國際條約」模式,也提供了與中國談判的範本與經驗。只要靈活運用,就可以測試出中方之需求與其戰略底線。這類技巧顯然都是可行的,否則台灣怎能直航主要的歐美空運大國? 不過,馬上台後,台灣主權槓桿嚴重惡化。二○○八年與中國的兩個空運協議,排除了所有國際因素,包括藉由國際仲裁,解決像M503航路爭端之可能,也不再使用航權協定的慣用模式。台灣只取得跟中國國內業者相同的單點往返權,既無法飛越與技降,也沒有延遠權。中國卻能挾其機隊與航點優勢,大搞自北京與上海轉運的第六航權,在價格與運量上,直接打趴台灣民航業。台灣除失掉面子,連裡子也沒了。 兩岸協議還剝奪了台灣在國際航約中慣有的經濟檢查權。由於航權涉及在他國領土提供公共設施從事經濟活動,與遷徙自由及租稅權力關係密切,在交換時,彼此都會取得對他方航路與航線之複核權,或臨時要求對方提出經濟報告,揭露財務資訊等經濟檢查權,以報復他方違約。可是在與中國的空運協議中,僅規定「雙方同意有關…事宜,參照航空運輸慣例和有關規定辦理,並加強合作,相互提供便利」,台灣沒有取得任何類似條約槓桿可以給中國壓力。 當然,直航是建立在彼此友好關係基礎上的主權減讓。如果雙方關係惡化,自然不必再釋出善意。因此,台灣也可以M503為由,驟然對中國實施減班與停航。不過,看來台灣人是沒有這種勇氣與智慧的,中國應該也早已算準。 (作者為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黃居正 201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