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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先問美國!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先問美國!

香港反送中遊行如火如荼,雖然特首林鄭月娥已宣布暫緩推動逃犯條例,民眾依然不能接受,要求撤回。同時,台灣不少人發起聲援,並且喊出「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口號,希望喚起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的警惕。然而,這句口號的背後忽略了一個事實——台灣的法理地位與歷史脈絡跟香港不同。 香港自1997年「回歸」中國後,主權就已經在中國手上,從此只能依照北京政府的意思行動,一國兩制也可能隨時被收回或變更。反觀台灣,台灣的問題,始於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後1951年「舊金山和平條約」簽訂,戰敗的日本政府放棄台澎地區的主權,卻沒有明文交代託付給任何一方。被遺棄的台灣,理當歸於主要佔領國——美國的管轄之下,比照琉球的軍事佔領,實行戰後重建工作。可是,美國卻未依照戰爭法的大原則,反而是便宜行事,默許蔣介石軍隊霸佔台灣,讓台灣平白無故捲入與自己無關的國共內戰。 台灣的主權從來就不屬於中國,無論是現在的北京中共政府或者流亡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都沒有合法取得台灣澎湖的主權。無奈的是,台灣人被中華民國的外表所騙,被洗腦、被強制鎖進一個中國的框架當中,為著無需擔心的事情成天活在莫名的恐懼當中,也被別有居心的藍綠政客所綁架、恐嚇。 一甲子以來,台灣人的認同已經徹底混亂,認不清台灣地位的本質,這也是美國國務院長期以來執行對中模糊政策所留下來的惡果。 解鈴還需繫鈴人,台灣的問題必須由美國來承擔,負起主要佔領國的責任。 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生效之後,英國已正式將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共,任憑中共霸權如何壓迫前殖民地人民,英國已經無能為力。 台灣何其有幸,自始至終主權都未讓渡給中國。不過,如果台灣繼續維護中華民國這個招牌,那麼遲早會掉入一個中國的陷阱中。屆時,若美國政府仍不現身,仍不出面,二戰時美國在太平洋戰區的犧牲將會白費,台灣這個戰利品會拱手讓給中國。 呼籲川普政府:是時候面對真相,取消中華民國的代理權,頒布「台灣基本法」,還給台灣人一個公道。 (作者為北社理事,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蕭曉玲 2019-06-18
(北社評論)柯文哲的美學與化妝

(北社評論)柯文哲的美學與化妝

報載柯文哲市長前幾日談「美學」時失言指「台灣女性不化妝直接上街嚇人」,一語已畢,眾女譁然。 筆者身為經常素顏上街的台灣女性,對於柯市長脆弱被驚嚇的玻璃心,深深感到同情。但同樣的,對於柯市長以白目、老實自嘲,卻嘲笑女性展現自我,以女性素顏上街為過,但卻絲毫不在意身為市長的低俗發言品味,真不知市長善盡了什麼城市美學的堅持與責任? 只是小女子不得不佩服市長變廢為寶的化妝術,「五大弊案」擦脂抹粉成「五大案」,我看未來再添兩筆腮紅,變成「五大建案」、「五大開發案」擺在市長的功績簿上,也指日可待了。 市長的化妝術厲害不只如此,二○一五年二二八,市長說,有真相,才有原諒、和解還有和平,說政府有公義,社會才有和諧。二○一八年市長說過去的事情,現在好好的,何必追究? 柯市長說他是墨綠,卻對東奧正名說他有「不表態的自由」,對於中國大規模殘害少數民族,迫害國民的髮指犯行置若罔聞,對於自己經常自豪的葉克膜技術,被中國用於活摘器官、迫害人群的惡行不予嚴厲譴責,甚至對於揭發的記者揚言提告,高喊「兩岸一家親」! 對比另一位直轄市長候選人近日不尊重女性的發言,我們會發現柯市長骨子裡,根本還是那個傳統黨國體制下的人物形象,卻在「跳脫藍綠,白色力量」的化妝下,來掩飾他保守退步的面孔。偏偏這高腰褲老男人也沒啥美學及堅持和責任感,動不動就老實、白目,露出猙獰的本來面目,未料卻是一片好評。 在我看來,甚至不用提我的案子,都可以看出柯市長的化妝術如此高妙,甚至到了素顏的猙獰都被選民無視,不化妝勝似化妝的境界。市長連這等猙獰面目只消「失言」兩字,就不怕嚇人了,我們小小弱女子,偶爾放飛自我,哪有什麼好怕嚇人的呢? (作者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蕭曉玲 2018-10-30
官民分進合擊

官民分進合擊

  由於對岸中國步步進逼,今天台灣處境非常險惡,關心台灣前途的人員團體,於是在今年四月正式籌組「喜樂島聯盟」,提出「獨立公投,正名入聯」的訴求,向全世界展現台灣人邁向正常化民主國家的意志和決心,也是呼應民主進步黨黨綱「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以公民投票決定台灣民族的未來,展現官民分進合擊的戰略合作。 然而,執政黨或許迫於執政的侷限,對喜樂島聯盟的行動處處掣肘,甚至號令黨公職不得參與聯盟的行動。我們不解,更感到遺憾。想不到,民主進步黨感受到台灣人民對於來自中國壓力的強烈反彈,臨時決定同日在南部舉行「反併吞大遊行」回應台灣民間的期待,甚至開放黨公職參與。我們不在意被官方吃豆腐,只是,反併吞遊行卻去掉其中最重要的「公投正名」的訴求,讓人不禁疑問,民主進步黨是否還記得,黨綱裡要團結人民抵抗中國威脅的誓言。 尤其是,近日針對東奧正名公投,中國頻頻對此發布宣言,在台灣的報紙媒體,幾乎每日都有對東奧正名反彈的報導,甚至國台辦以「東奧正名公投是統獨公投的前哨戰」為名,在媒體上操作。我們更不得不懷疑,蔡政府否定「公投正名」的訴求,是否是另一種「兩岸一家親」?如果民主進步黨決定選擇與中國「反公投正名」的主張遙相呼應,那還是一個本土優先的政黨嗎?台灣在國民黨以外,難道還需要另一個台灣本土的「中國黨」嗎? 我們呼籲,作為台灣的本土政黨,作為支持公投制憲建國成為黨綱的本土政黨,民主進步黨應該開放黨公職以個人身分參加喜樂島聯盟的行動,更不應該實質打壓相關活動。因為對抗來自中國的打壓,是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的意志,公投正名制憲建國,更是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生計與出路所在。公投正名,建國新憲!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作者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蕭曉玲 2018-10-19
(北社評論)讓「台灣」就是「台灣」!

(北社評論)讓「台灣」就是「台灣」!

  最近國際局勢三大焦點:美中貿易戰、川金會、美國印太戰略啟動,實際都劍指中國。在這場博弈中,讓居於第一島鏈戰略關鍵的「台灣」就是「台灣」,將更能有效遏阻中國的擴張,鞏固亞洲印太地區和平安全。 近日來,美國政府發動了一連串強化台灣國際地位與國防能力的聲明和行動:白宮怒斥中國「歐威爾式的無理取鬧」,支持台灣參與WHA;「台灣旅行法」、「國防授權法」之後再提「台灣國際參與法」、「台灣國防評估委員會法」;重量級議員訪台,參院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表示,「美國有義務強化台灣的國際地位」;印太司令交接典禮中,國防部長直稱「不論國家大小,美國尊重每個國家的主權。」這些事件,不只顯示美國對台灣國際地位與安全的極端重視,也相當於非正式宣告「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 但是,AIT主席莫健五月初一場演講中說,「一國兩制不適合台灣,唯有中國成為民主國家,兩岸才有可能達成某種共識。」雖對台灣中國懸殊差異有相當認知,卻似乎仍不放棄「以台灣的民主去影響中國」的想法。我們擔心,這種想法來自對中國錯誤的想像,不僅危及台灣的安全,更會波及美國自身與亞太地區! 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後,續用「中華民國」國號,對台灣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威脅不言而喻。WHA受挫,與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兩國斷交便是明證。再者,依舊金山和約及台北和約,台灣主要佔領權國是美國,蔣介石和他的軍隊只是「委託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是毫無關聯;島上原有住民本該有權,循聯合國憲章精神住民自決,決定自己的國家歸屬。只是,在美國的模糊政策和中國國民黨的強制與洗腦下,台灣人被誤導並成為「中華民國」人民,深陷「中國」桎梏,也導致了島內目前的認同紛亂。事實上,七十幾年演變後,國際社會早已認定「台灣」和「中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獨立國家,稱呼「台灣」就是「台灣」。為何獨獨「台灣」不能稱呼自己是「台灣」? 我們向國際呼籲,請讓「台灣」就是「台灣」,終結中國對台灣的領土野心,這是鞏固印太地區和平的最佳戰略!同時,我們也呼籲執政黨和島內所有愛好自由民主的住民,今日的台灣是數不清的先人血淚所灌溉出來,讓台灣國家正常化是我們的責任,請一起努力完成,捍衛這個珍貴又脆弱的民主生活體制! (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蕭曉玲 2018-06-05
台灣國際地位與制訂「台灣基本法」

台灣國際地位與制訂「台灣基本法」

上個月,在修改公投法前夕,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莫健突然來台並拜會立法院。立法院隔天馬上通過「狗籠」公投法修正案。詭譎的過程和結果,反而讓國人在氣憤中明白,台灣住民自決要怎樣提出主張,要向誰主張。 我們先來釐清,為何一個AIT理事主席可以有這麼大的權力,左右台灣的公投法修正?這要從二次大戰後的各項國際條約談起。 中國國民黨一直欺騙台灣人:台灣主權依照「開羅宣言」劃歸「中華民國」。但是,「開羅宣言」只是一篇沒有任何國際領袖簽名的新聞稿!怎麼可能有此效力? 二次大戰後,和台灣主權歸屬有關的國際條約是一九五一年的「舊金山和約」與一九五二年的「台北和約」。「舊金山和約」中,只提及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沒有明訂放棄給哪一國;「台北和約」承襲「舊金山和約」的規定,限制了中華民國取得較「舊金山和約」內容更大利益的可能,排除了中華民國在與日本簽訂的和約中,取得台澎主權的可能性,況且該約隨著日本與中國建交而失效,也就是說,台灣自從「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就成為美國的軍事佔領區(地位等同於琉球),差別僅在美國沒有直接統治台澎,而是委託蔣介石當代理人。 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席位,蔣介石政權處境變得很尷尬,美國於是訂定「台灣關係法」,將中華民國稱呼為「台灣當局」,台灣的真正佔領者還是盟軍統帥─美國。莫健的到來,毫不避嫌地干涉台灣內政,逼民進黨政府通過「狗籠」公投法,讓我們終於徹底明白這一點! 所以,不論鳥籠或狗籠,都不是台灣人的公投法,我們沒有義務遵守,「中華民國憲法」也一樣。台灣人需要的是一部能夠保障台澎權益的「台灣基本法」。這部基本法必須是在「舊金山和約」以及「台灣關係法」的架構下,秉持聯合國憲章,保障住民自決原則和基本人權,讓台灣人民可以決定自己未來的法律。 我們卑微地懇求美國政府,特別是「大總督」莫健閣下,我們需要的是能擺脫中華民國枷鎖的「台灣基本法」,我們要當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同時建立一個台灣人自己的國家,一個名叫「台灣」的國家。 (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蕭曉玲 2018-01-16
一個人的問題? 一個人權的問題!

一個人的問題? 一個人權的問題!

  我在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因控告台北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而在隔年三月二十日被政治力介入火速解聘,含冤至今。是故,本人於六月十日上午到台北市政府前擊鼓鳴冤,請政風室轉交本人的檢舉函給廉政委員會,檢舉「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期將該局迫害教師的不法行徑公諸於世。 根據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監察院函覆本人的「調查意見」(共十大點)第二點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介入中山國中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召開,致使有損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中立性,其事證明確,該校公文辦理過程未見嚴謹,皆顯有不當。」故其函文主旨指出:「據訴,台北市中山國中無正當理由且違反程序不當解聘,嚴重影響名譽及侵害工作權,相關單位涉有違失等情,案經本院調查竣事。」 準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理應撤銷對本人的違法解聘並回復本人的名譽與工作權,孰料該局對此調查報告竟視若無睹,在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給本人的函文中仍逕言「無法源依據」。試問:一項違反程序正義的黑箱解聘可有「法源依據」? 當年(二○○八年)本人被依「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罪名」予以解聘,已含冤、含恨七年,今日,「台北市教育局」又再度羞辱我,說我「於原處分生效日起算逾四年後具有再聘任為教師之資格,……將可俟教育部解除列管後循教師甄選途徑再任為教師。」換言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回復」我教師資格的理由是:「服刑期滿」,而不是我「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理由消失了,如此混淆視聽、再度入人於罪的行為,實在惡劣、令人憤慨!然尋思今日,台北市教育局這種死不認錯、和稀泥的態度跟現下教育部炮製「黑箱課綱」的手法如出一轍:先是違反程序正義,被抓包後,再和稀泥的說「新舊並行」,想藉此矇混過關,請問教育可以如此亂搞嗎? 「黑箱課綱」不符合程序正義就該撤回,「蕭曉玲解聘案」是黑手介入就該撤銷,深盼各位廉政委員能明察秋毫,還我以公道,也為台灣教育的民主化立下一個新的里程碑。(作者為前中山國中教師)
蕭曉玲 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