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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淑薇爭什麼?(之二)消失的公文

謝淑薇爭什麼?(之二)消失的公文

圖說:這張網協和國訓的往來公文可證明,網協的2016年里約奧運遴選辦法修正案,是今年三月才提交的,並非去年二月就定案。圖/取自謝淑薇FB。   民生@報許瑞瑜/特稿   ●2014年仁川亞運的「怨起」,導因於「參加項目和搭檔的優先選擇權」,遇到謝淑薇排第一時就轉彎。 那這次里約奧運,謝淑薇在爭什麼呢?竟然不惜賠上自己拚了好久,靠積分和汗水好不容易才掙來、全世界只有64位女將可以參加的奧運網球賽女單資格,一定有很多人在想:她是瘋了?還是傻了? 說穿了,她爭的,還是「制度」──奧運的教練遴選制度。 今年5月27日,謝淑薇收到網協2016年里約奧運中華隊教練遴選辦法,明定:「以單、雙打排名綜合計算。」謝淑薇傻了!「2012年倫敦奧運網球賽不是規定:同時取得單雙打資格的球員,可以優先提名教練嗎?怎麼突然改了?」 遴選辦法可不可以改?當然可以! 問題出在: 1. 到底有沒有改? 2. 什麼時候改的? 3. 改了之後什麼時候公告並通知選手? 4. 為何要誤導媒體、體育署和大眾? 針對第一個疑問,7月5日有媒體向網球協會查證,網協秘書長劉中興強調:「教練遴選辦法從2008年北京奧運延用迄今,三屆沒有改過。」 「三屆沒有改過」?真的嗎? 讓我們來看看2008年北京奧運網球教練遴選辦法,第三條寫著:「若單雙打同時入圍者,以同時入圍較高排名者之提名指導教練為教練優先遴選之。」 2012倫敦奧運網球教練遴選辦法,遴選順序及方式第一條寫著:「若單雙打同時取得資格者,以同時取得資格較高排名者之指導教練為教練優先遴選。」 如果「三屆沒有改過」這個說法成立,那謝淑薇是此次奧運網球選手中,唯一一位單雙打同時取得資格者,自然是由謝淑薇提名的指導教練為教練優先遴選之,毫無疑問。但為何不是? 也就是說,在「辦法沒有改過」這個說法上,網協已給了媒體、體育署和外界錯誤的訊息。 後來謝淑薇質疑,網協曾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三屆都沒改過」,秘書長辯稱:「當初媒體來詢問規則是否一樣時,是詢問『單雙打排名一起比較』,是否一樣,所以這一點回答過一樣。」所以呢?意思是,不是他說錯,是媒體寫錯? 接著7月12日謝淑薇開記者會,媒體出示向網協查證後,網協提供的資料,顯示:「遴選辦法是於2015年2月修改。」網協並以謝家連絡不易等理由,將「不知道」辦法已改的責任,全部推給謝淑薇和家人。 事實真是如此嗎?熱心網友提供之網協和國訓中心往來文件,證實網協2015年2月時,是有將遴選辦法送交國訓中心,但4月便被國訓中心退回要求修正,之後隔了一年,也就是2016年3月,才將遴選辦法修正本送交國訓核備。 既然是今年3月才送交修正版給國訓,那網協對媒體所說:「遴選辦法是於2015年2月修改,謝淑有一年多的時間去了解。」的說法不攻自破。 那謝淑薇到底何時收到通知呢?答案是2016年5月27日,也就是說,網協今年3月才報國訓中心核備新辦法,且沒有上網公告,直到5月27日,謝淑薇才知道,自己提名的指導教練不能優先取得教練證,情何以堪? 再者,將心比心,有了之前仁川亞運的舊恨,這回謝淑薇又有被耍的感覺,這口氣,叫她怎麼嚥得下去? 謝淑薇的抗爭方式是太激烈。但身為指導單位的網協,處理此事的態度和作法,其間到底有什麼樣的特殊考量?著實令人玩味和不解。 遴選辦法公不公平?見仁見智,但話說白了,辦法是網協訂的,球員照著遊戲規則走,在球場上拚勝負,用實力說話,這才是正途。 沒有人說辦法不能改,但既然有修改,那定案之後,為何不儘快公告?讓大家心理有準備,也免生誤會,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 坦白說,這件事情原本還是可以和平落幕的。至於為何會海上生波?是誰在提油救火?且看下回分解。 待續…. 看看作者其他作品
許瑞瑜 2016-08-10
謝淑薇到底在爭什麼?(之一)怨起

謝淑薇到底在爭什麼?(之一)怨起

圖說:放棄好不容易爭取來的奧運網球賽資格,謝淑薇到底在爭什麼? 林嘉欣/攝影。   民生@報許瑞瑜/特稿   ●謝淑薇事件從「制度」之爭,到擦槍走火的拍桌事件,乃至情緒失控下爆出「不是國家養大」等氣話,已演變成意氣之爭,完全失焦。 坦白說,她的抗爭方式和棄賽決定的確有待商榷,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到底謝淑薇在爭什麼?是無理取鬧?還是有所本?又為何有「被霸凌」之說呢? 起火點,可從2014年仁川亞運「參賽項目和搭檔的優先選擇權」說起。 按網球協會的慣例和潛規則(或許沒明文規定,但謝家有異議時,網協是給這個說法):排名最高球員有「優先選擇權」。 情況A: 2010年廣州亞運時,詹詠然排名國內最高,要參加個人賽中的單打、雙打還是混雙,以及找誰搭檔,都由詹詠然優先選擇。 選擇過程和結果: 詹詠然選擇打女雙(配莊佳容)和混雙(配楊宗樺)。 比賽結果: 1. 詹詠然拿下女雙、混雙兩面金牌。謝淑薇/張凱貞得女雙銀牌。 2. 團體賽要打兩點單打和一點雙打,最後中華女團奪得銀牌。 情況B: 2014年仁川亞運,謝淑薇女雙世界排名第3,單打排名也居國內之冠,要參加個人賽中的單打、雙打還是混雙,以及找誰搭檔,按理謝淑薇都能優先選擇。 選擇過程: 謝淑薇選擇要和詹詠然搭配打女雙,力拚金牌,但詹詠然堅持要跟妹妹詹晧晴搭配報名女雙,網協選擇「尊重」詹詠然意願。 謝淑薇認為網協未照既定遊戲規則,剝奪自己的「優先選擇權」,憤而拋出「只打團體賽」表達不滿,傳出體育署震怒,揚言檢討謝淑薇的培訓經費,同時要謝子龍交出亞運教練兵符,引起軒然大波。 選擇結果: 最後謝淑薇雖被迫將委屈「吞落去」,雙打改和詹謹瑋搭檔,但對網協「因人設事」作法的心結和不滿已深埋心底。 謝子龍強調:「淑薇就是想跟最強搭檔打雙打,希望為台灣打下金牌,前幾屆亞運都是由排名最高球員挑搭檔,今年卻不是這樣,讓她覺得非常遺憾。」 比賽結果: 1. 詹謹瑋/謝淑薇獲女雙銀牌後,慨嘆:「並非以最佳陣容出賽!」名列第一種子的詹詠然/詹皓晴只得銅牌。 2. 團體賽中華隊八強、四強到決賽,都靠「謝淑薇+詹詠然」黃金雙打組合拿下決勝的第三點,最後抱走金牌。證實「謝詹配」才是雙打奪金最佳組合。   思考點一: 2010年亞運時,謝家遵守協會的規定,尊重排名第一的詹詠然的「參賽項目和挑搭檔的優先選擇權」,那為何2014年仁川亞運時,單、雙打都排名第一的謝淑薇,不僅被剝奪「優先選擇權」?反而要去「尊重」排名較差的球員的選擇?這樣公平嗎? 思考點二: 謝淑薇爭取應得的「參賽項目和挑搭檔的優先選擇權」有錯嗎? 爭取未果下,憤而用「退出個人賽,只打團體賽」方式表達不滿,固然不宜,但為何主事者不是按照常理,要求排名較差的球員「尊重並配合」謝淑薇的「優先選擇權」來解決問題,卻反其道以要「除名」、「取消補助」、「要謝子龍交出亞運兵符」等,要謝家「吞落去」?令人玩味? 思考點三: 謝淑薇和教練謝子龍如果真的如界所批:把「個人利益擺中間,國家榮譽放兩旁。」那當時狀況和排名最好的她,理應是要選擇放棄或者是稱有病痛,不打榮耀和獎金都必須和所有隊友共享的團體賽,專心拚個人賽才對,不是嗎? 謝子龍的結論:「大家照規矩來,不該是我們的,我們不會去爭。別人第一時我們認了,我們第一妳們也要認輸,不要耍手段。」   待續..... 看看作者其他作品
許瑞瑜 2016-08-10
任性的,又豈只是謝淑薇一個人?

任性的,又豈只是謝淑薇一個人?

圖說:謝淑薇(左)個性鬼靈精怪。圖/林嘉欣/攝影   許瑞瑜/特稿   ●2014年仁川亞運的舊恨未解,2016年里約奧運又因教練遴選制度再添新仇,是導致謝淑薇大暴走的主因。而結果,是大家最不想看到的、滿盤皆輸的局面。 很多人把責任歸咎於謝淑薇的任性,但回顧整起事件的發展和過程,我想請大家思考的是:任性的,豈只謝淑薇一個人? 面對這個大家口中任性的女孩,我們這些自認成熟、懂事的大人們,又做了些什麼?這樣的結果真的是不可逆?還是有人故意提油救火?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6月30日,謝淑薇在臉書拋出「沒有彈藥的槍不是武器,沒有尊重的體制,不值得我們再次犧牲自己的身體健康與時間妥協,我可以自費代表國家出征,但沒有教練,我不會參加里約奧運。」的說法。 謝淑薇說:「為了拿到奧運資格,連續參加九站的賽事,我吞下在整個網球生涯裡,超過十倍以上的止痛藥消炎藥,繼續前往馬賽做最後衝刺,甚至參加了雙打平常不會打的等級的比賽,只為了讓雙打也更接近奧運資格。經過這麼刺激的兩個多月賽事,最後知道結果沒有自己的教練可以隨身去奧運,真的滿失望的...。」 至於為何謝淑薇認為她該有教練同行,在謝淑薇爭什麼?(之二)消失的公文 中已詳述,就不再贅述。 針對奧運隨行教練名額之事,謝淑薇父親謝子龍於7月5日與教育部體育署進行協商,同日網協發出新聞稿給媒體,強調:「教練遴選辦法從2008年北京奧運延用迄今,三屆沒有改過。」 至於是否真的「三屆沒有改過」?詳見謝淑薇爭什麼?(之二)消失的公文 。簡單地說,在「辦法沒有改過」這個說法上,網協給了媒體、體育署和外界錯誤的訊息。 為了讓各界知道自己的訴求,謝淑薇7月12日舉行記者會,對教練指派引起的風波表達歉意後,她說:「我真的很喜歡代表台灣打國際賽,今年奧運代表團成員實力堅強,我真的很希望能跟詹詠然姐妹一起為國爭光。我今天站出來,是希望有公平的制度。」 記者會中,由於有媒體出具網協所提供,用以證明「遴選辦法2015年2月修改。」的公文,謝淑薇雖強調和自己所知道的不一樣,但得知體育署將發給P卡後,表示將指定哥哥謝政瀛當教練,表示:「只要可以進入場館,幫助我拉筋、熱身,我覺得是可以的。」 正常情況下,這起風波在此就可落幕。 但7月12日晚上22:53,一篇發表在網協秘書長FB、並上了某報電子報的文章,再度掀起軒然大波。 文中寫到:「 事實真相只有一個!有能者應該為社會帶來正能量,而不是濫用社會媒體資源。在網路留言被指名道姓的匿名者謾罵其實從憤怒到現在,我還真的有點習慣了!(謝謝這些批評者給我的修煉)。但熬夜寫好的“申明書”在長官與長輩的指教下,選擇“靜觀其變,以合為貴”算了!常換經紀人到不知道該連絡誰?連至親都選擇性的說找不她!email沒用?電話沒用?換來的是(我們都不知道)千錯萬錯都是我們的錯!氣歸氣還是要修煉自己,(修養還不夠)!第一次用臉書抒發自己的心情!把第一次送給(在此謝謝選訓委員會所有專家學者無私的討論與奉獻卻默默承受莫名的指責)。也把我的第一次送給她!請大家認真閱讀本文章!如果覺得有感請大家分享!」 接著某位網協選訓委員再補一刀,留話說:「哈哈,第一次看到劉秘書長在臉書上寫這麼長的文,肯定是忍無可忍,也是為了要正本清源。 我們台灣什麼時候變成這樣,沒有是非,沒有公理,任憑一些似懂非懂的人造謠生事?  要看懂這次事件很容易,謝淑薇是一位拿FP(最後資格)的選手,她的排名是四位選手中最差的,如果真的要為可能得牌的女雙加派一位P卡教練,應該也是由排名較佳的莊佳容選手指定。」 秘書長文中,以謝家連絡不易等理由,將「不知道」辦法已於2015年2月就修改的責任,推給謝家人。但事實是:2015年2月送交國訓的遴選辦法被退回後,2016年3月網協才將修正本送交國訓核備,且未公告,直至5月27日才通知選手,為何用明知不是事實的理由來指責球員,令人費解? 再者,選訓委員說,謝淑薇是拿FP(最後資格)的選手,排名是四位選手中最差的,這是真的嗎? 奧運網球賽資格審核是由國際網球總會,根據2016年6月6日倒推52週,在期間內各選手於比賽中所獲得的積分排名決定。謝淑薇單打72,雙打50。詹詠然雙打5,詹皓晴雙打6,莊佳容雙打39,盧彥勳單打79。 以雙打來說,謝淑薇排名的確不如詹莊,但單打謝淑薇世界排名72,也是中華網球隊中,唯一一位同時取得單雙打參賽資格的球員,詹詠然、詹皓晴單打排名都在700之外。 網球賽中,單打不管是榮耀或獎金都遠重於雙打,這是常識,這位選訓委員有多「專業」?可想而知。 對謝家來說,原本可以靠謝淑薇單雙打都入選,名正言順取得的教練資格,卻因為5月27日才收到、也才驚覺已修改的遴選辦法,就這樣沒了,當然無法接受。 但辦法是網協訂的,謝家退而求其次接受P卡後,竟還要被批「濫用社會媒體資源」、「排名是四位選手中最差的」,暗指謝家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讓謝家成為千夫所指的攻擊對象,換作是你,不會抓狂嗎? 為此,謝淑薇覺得滿腹委屈,宣布打完這屆奧運就退出國家隊,也就是說,這次奧運還是會打完,但偏偏這時又有人故意放話說要除名,讓情緒本就處在爆發臨界點的謝家徹底失控,這就是後續發生里約大暴走的導火線。 坦白說,謝淑薇和謝家孤鳥的個性,早被不少人貼上「麻煩製造者」標籤,謝淑薇退賽造成莊佳容無法參賽的作法,也真的太任性,莊佳容就算爆粗口,也只是合理發洩情緒,畢竟她的確是受害者。 在此要請大家思考的是,身為國內網球推動單位,網協不是應該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嗎?怎麼會在事情平息後,火上加油呢? 請大家看看這些自認「成熟」、「專業」的大人們在作什麼?任性的,又豈只是謝淑薇一個人?
許瑞瑜 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