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甫公佈的土壤液化潛勢資料,奪走一一五條可貴生命的維冠金龍大樓,僅係位處黃色中度潛勢區,其周邊也多是綠色低度潛勢區。再觀察此次二○六震災中,土壤液化雖導致一些建物傾斜沉陷,卻未見如維冠大樓的傷亡。基於防災首要考量是減少人命傷亡,故現在重點應放在結構耐震補強,而不是土壤液化。筆者建議,政府應立即修法,強制要求所有大樓供公眾使用的商用營業樓層(軟弱層),必須在限期內進行耐震評估與補強。未於限期內完成者,處以暫停營業直至其完成為止。唯有如此,才能快速、有效的提升大樓耐震能力,進而大幅降低強震發生時民眾傷亡機率。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和九二一地震東星大樓崩塌造成八十四人死亡,是台灣震殤史上最嚴重的兩起單一建築物崩塌災難。這兩起崩塌的重要關鍵就是:「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之前興建的房屋(因為在此之前政府尚未制定耐震設計規範),特別是低樓層有開放式營業空間的建物」。此處「低樓層有開放式營業空間」就是指「作為商業用途的低樓層,為追求營業空間廣闊的視覺效果,外部以大面積的玻璃櫥窗取代具有抗震功效的外牆,內部又甚少設置或拆除具有支撐功效的隔間剪力牆,而且該樓層的柱子又沒有加粗(擴柱)」。這種「低樓層有開放式營業空間」,就是造成整棟樓房變成「軟腳蝦」、遇大震瞬間倒塌的元凶。
維冠金龍大樓低樓層店面開口在東側(永大路),樓上住戶出入的電梯及樓梯在大樓西側;東西側的柱子數量本是相同的,但西側多了三部電梯的外牆連續壁面和數座樓梯間的連續壁面作為支撐,形同多了好幾根延續十六層樓高度的粗大牆柱,所以崩塌時會由西向東(軟弱側)傾倒。
筆者呼籲,營建署原本就訂定有「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取締執行要點」,只需將商用營業場所的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納入其中,作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的核心環節,並從嚴辦理,則應可在未來的強震中預先防範重大傷亡,有效搶救許多寶貴生命。更希望政府官員將「強制商用營業樓層(軟弱層)施作耐震補強」列為優先施政項目。
(作者業翻譯,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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