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錢的公共建設要不要做?圖為國民黨團日前佔領立法院議場主席台反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資料照片 蕭志傑/自由工作者
大學時期曾經旁聽過政治系公共政策的課程,該任課教授把班上所有同學分成許多不同的小組,個別選擇不同的政策作為研究主題,從政策的概念緣起到法制化的過程,以至於實際實施的狀況進行探討並做出結論。
雖然我沒有加入任何一組 (畢竟是旁聽生),但是聽完所有同學的報告後得到了一個結論,公共政策只分兩種 :一種是賠錢的,一種是賠比較少錢的。 不管這些建設提供了甚麼樣的服務,造福了多少人,在某些人的眼中,「賠錢與否」是衡量的唯一指標,賠錢就是有罪。我不禁疑惑,甚麼時候公共政策的目的,從平均人權、提供服務,轉變成純利益取向?
政治本來就是一種資源重分配的過程, 而且實際上大多數的公共政策,以致於公共建設,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說都是「賠錢」的 。80年代公共事務革新的風潮引入了許多企業經營的元素來協助政府運作,協助過去顢頇無力的老舊官僚系統創造出利潤空間,包含透過創新服務或是效率提升等等,變讓部分傳統的公共服務轉變成讓老百姓願意掏錢出來購買的商品, 然而公共建設「以民為本」的本質依然沒有因為利潤的產生而異化。
比如說近日討論正熱的軌道建設,其規劃是依據著解決大眾交通問題 、改善都市路網與發展計畫的邏輯而生, 並不是為炒作軌道沿線土地。誰還記得三十年前台北市尚未有捷運時的交通窘境?而這些已經享受著便利捷運系統的人,怎麼有資格大聲指責著其他人不該享有便利的公共運輸,只因為不賺錢?
而當台北市區人口慢慢老化而逐年遞減 ,新北市人口遷入也逐步減少的時候 ,北二都仍持續建設新的捷運工程。與此同時,台中人口增長達到277萬,彰化人口增長已達146萬,這些遠離台北政治權力中樞的台灣人民,卻好像次等公民,不被允許擁有理當平等的公共服務 。
使用者付費與自償率本是一種強化科學管理的工具,而非排除公共建設的理由; 沒有一項公共服務可以貫徹使用者付費,因為我們生活中所有的公共服務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稅金繳納給政府後的重分配,因此也沒有任何一項公共服務可以貫徹百分百自償率這個標準。自償率是一個輔助性的工具,而不是該是政府施政的目的,否則連全民健康保險都不應該存在。
公共政策的罪,不是沒辦法讓所有人民平等享有同等的權力與資源,而是對於這些不平等加諸各種違背人性價值的科學言詞來否認。
公共政策的罰,亦不是每四年就要讓人民與執政者在相互不信任的衝撞中轉換腳色並付出社會代價,而是對於這樣的現象必須默默承受, 也必須繼續前進。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