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挺罷工,一邊挺惡法,蔣萬安被譏「萬安演惜」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6-24 20:27
 
一邊挺罷工,一邊挺惡法,蔣萬安被譏「萬安演惜」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一方面挺華航罷工,一方面又連署惡法,被網友以這句成語打臉。(取自台灣賦格臉書)

這次華航空服員罷工現場,屬於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區選出的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不僅在臉書po文相挺,今(24)日早上更到現場發放早餐。不過網友卻發現,這次抗爭焦點之一、讓華航資方可以剝削勞方的《勞基法》第84-1條(俗稱「責任制條款」),今年6月由王惠美提案,朝擴大剝削勞工權益的方向修訂時,蔣萬安就是連署人之一。因此有網友諷刺蔣萬安是「萬安演惜」、「有學到國民黨作秀精髓」。

蔣萬安昨天在臉書po文,提到:「我是華航人的孩子,一直以身為華航大家庭的一分子感到驕傲。我母親在華航工作13年,對於華航,我有很深很深的感情。」今天又po文說:「一早去罷工現場瞭解狀況,請華航資方即刻回應勞工訴求。爭取勞動權益。空服員們做了最佳示範。挺合法罷工,一定成功!」

但是蔣萬安的po文馬上被打臉。網友找出本月中旬,由國民黨立委王惠美領銜提出的《勞基法》84-1修訂案,該修訂案被認為越修越退步。而24名連署人清一色是藍營立委,包括國民黨的蔣乃辛、王育敏、江啟臣、呂玉玲、簡東明、曾銘宗、楊鎮浯、廖國棟、陳超明、徐志榮、許淑華、徐榛蔚、柯志恩、鄭天財、蔣萬安、黃昭順、李彥秀、林為洲、林麗蟬、費鴻泰、林德福、陳雪生、張麗善,以及親民黨的陳怡潔。其中,蔣萬安也名列其中。

按,原來的《勞基法》84-1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三大項工作: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勞雇雙方可以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不受一般勞基法的規範。這條規定俗稱「責任制條款」,被視為剝削勞工的惡法,使資方得以藉「責任制」之名,行壓榨勞工之實,也是本次華航空服員抗爭的焦點之一。

然而,84-1條原本只限定上述三大項工作,其他工作仍受勞基法的保護。但在王惠美提案修訂的版本中,卻刪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等字句,等於擴大「責任制」的適用範圍,得以遍及各行各業,侵犯勞工權益甚鉅。

對此,「台灣賦格」臉書的「每日一辭成語典」,即發明「萬安演惜」的「成語」。解釋:「意謂在立法院連署刪除勞基法84-1的限制,侵害勞工權益的立委,卻在華航空服員勞工的罷工現場,演出關心勞工的戲碼。」例句:「車輪黨派的高層戕害勞工權益,事情鬧大卻使出萬安演惜絕招。」

網友也在台灣賦格留言:「蔣公子,看是要承認自己是個看不懂就跟著連署的阿斗,或是承認自己就是個表裡不一的政客……二選一!」至於蔣萬安的臉書,則被網友的「萬安演惜」洗版,有人諷刺:「 嘴巴支持罷工,實際連署提案84-1,你也真是滿會假仙的。不過迷妹看到你送宵夜就會支持了啦。」還有人說:「他有去現場支持罷工耶!可是卻支持無限責任制耶!好奇怪的說~KMT怎麼一堆自打臉把臉打成豬頭的立法委員。」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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